作者:清供
格蕾丝也是在第一天的时候发现的。
有她在的时候,下级仆人是不敢说话的,只有在上级仆人点名的时候,他们才会紧张地回应一两句。
而当格蕾丝放下刀叉的时候,其他仆人就会立刻停止进食,就好像他们的消化系统长在格蕾丝的肚子里似的……
为此,格蕾丝用餐的速度总是很慢。
此时她已经吃了半饱,为了给亚当留出用餐时间,她顺势拿起了报纸,阅读了起来。
餐厅里只有刀叉碰撞时的声音,仆人们都静悄悄地用着早餐。
受公爵大人的影响,格蕾丝对命案很敏感。
当看到“入室抢劫杀人案”的时候,她的目光就汇聚到了一起。
“昨日上午八点,卡姆登镇主街的几位女士发现了邻居安德森家的异常,两位巡街警察撞开大门,发现了死在家中的安德森夫妇。
苏格兰场的弗格斯探长迅速赶往现场。
据悉,安德森先生家中被洗劫一空,警察局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
根据街坊反映,安德森先生是一位勤恳的银行办事员,他的妻子安德森太太,是一名家庭女教师……”
在报道中,还印了一张铜版画,蒙面凶手拿着一把滴血的尖刀,安德森夫妇浑身是血地躺在卧室的地板上。(②)
不过既然是抢劫案,想必这件案子也没什么悬念。
格蕾丝这样想着,兴致缺缺地放下了报纸,开始吃盘子里的培根煎蛋。
然而当她用餐完毕,来到雇主的餐厅时,她就发现自己错了。
因为公爵大人现在两眼放光,神情和昨天别无二致。
不用想,他一定又找到了逃避相亲的借口。
“这件案子绝对没有这么简单!”约瑟夫煞有介事地冲着伯爵夫人说道。
“可这是苏格兰场的事。”伯爵夫人并不接招。
“不,作为一名治安官,我有义务对同行的错误判断进行纠正,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案。”
约瑟夫再三坚持,伯爵夫人只好同意他最近可以忙自己的事。
要放在往年,伯爵夫人绝对没有这么好说话。
而今年之所以这么好说话,是因为眼下还没到四月份,很多淑女还没有回到伦敦,伯爵夫人暂时还不急。
公爵大人如蒙大赦,冲着格蕾丝使了个眼色,两人就匆匆外出了。
马车上,格蕾丝反复阅读那篇报道,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格蕾丝:“……”
所以公爵大人就是在找借口……
“别误会。”约瑟夫察觉她的目光,拿出一个信封,在她面前晃了晃,“我和弗格斯探长合作过一次,这次真的是他要求我帮忙的。”
格蕾丝接过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纸,内容非常简短:
“来卡姆登镇看看,这个案子远比晚宴有趣得多。”
看起来这位弗格斯探长的确对约瑟夫有所了解。
当两人来到卡姆登镇的时候,死者的尸体早就被抬走了,只剩下地上用白色粉笔画出来的线,标注着死者倒地的位置。
“乔治那小子哪去了?你把他解雇了?”弗格斯探长好奇地看了格蕾丝一眼。
这位探长说话相当不好听,而且对待贵族也不怎么使用敬语,因而他的升迁也格外困难。
“这是格雷厄姆,我的新总管,这位是弗格斯探长。”
约瑟夫介绍完毕,格蕾丝对着弗格斯探长扶了下帽檐,两人就算见过了。
弗格斯探长穿着一身厚重的箱型外套,头上戴着一个半旧的高礼帽,单从着装上看,还没有伊登庄园的马夫体面。
不过来的一路上,约瑟夫也说了不少和他有关的事。
这位探长虽然情商不太高,办案倒是很有一手,是个不错的警察。
“尸体已经运走了,明天带你去局里看看。这是照片,先看看吧!”弗格斯探长把几张银版照片递给约瑟夫。
这些照片被相框包裹着,上面还覆盖了一层玻璃。
之所以这些保护着,是因为这时候还没有底片一说,同一画面的相片就仅此一张。
且银版相片表面非常容易磨损,如果用手指刮擦几下,图像就会被擦掉一小块。
进了室内,把帽子挂好,格蕾丝凑过去,和公爵大人一起看照片。
照片里的死者表情都有些狰狞,想必临死前,面对凶手的时候,两人都曾怀着恐惧往外逃,但最终都失败了。
其中男主人安德森先生身上穿着的是快到膝盖的男士长衬衫,以及一条亚麻睡裤。
这种长衬衫通常被当做男士睡衣。
他身上的伤口集中在上半身,衬衫也几乎完全被血浸透。
安德森先生死亡时的位置,是在卧室门口。
而他的妻子安德森太太,则仰卧在窗边。
这对夫妻在逃命的时候,选择了不同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①实际上这句话是当时的一种约p暗示,并不一定是真的要送谁回家,这种名片在当时风月场所非常常见。
②铜版画:是用蜡涂在铜板上,用针刻出来的画,这种画在刻画完毕后,要把铜板浸泡在酸性溶液里,这样被针划过的地方,就会被腐蚀,等到浸泡完毕,清洗掉蜡层,就会留下一个带有画面的铜印章。现代的很多纸钞上面的图画,就是用铜版画技术做成的,不过防伪标识什么的,就是另一层技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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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谨慎又冒失的凶手
门口有几个带血的手印,还有拖行的血迹。
“手印是安德森先生的,他临死前向前爬了一段距离。”弗格斯探长看着地上狼藉的血迹,有些苦恼地说道:“说实话,我现在还没办法判断凶手的特征,是男是女?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是熟人作案还是劫匪临时起意?我们都不知道。”
“凶手是个很谨慎的人,没有留下脚印,也没有留下凶器,我手下的两名巡警破门而入之前,这里的门窗都是紧紧关闭的。”
弗格斯先生苦恼地揪着自己鬓角上的头发。
这个时候很流行留那种长长的鬓发,和胡子一起,留成紧紧相连、不分彼此的连毛胡子。
说实话,格蕾丝欣赏不来这种“阳刚又文雅”的形象。
幸运的是,公爵大人也同往欣赏不来。
不过按照伯爵夫人的观点来说,她的侄子什么都好,就是打扮得像个花花公子。(①)
“如果门窗都是关闭的,难道不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吗?”格蕾丝问道。
“可是这栋房子的钥匙就在卧室梳妆台的抽屉里,我们也问过房东,房东太太声称备用钥匙一直在她手上,从未丢失。”
弗格斯先生走过去,打开抽屉,“看看,就是这个,这是最近几年才出的安全锁,我可没见过哪个小贼能把它撬开。更何况,能撬开这种锁的人,干嘛不去有钱人家捞一笔呢?”
这时约瑟夫走到窗前,掀开被子看了一眼。
被子里有一股不太美妙的味道。
格蕾丝看到了被单上的可疑痕迹,右手半握着拳头,食指横向顶在鼻尖上,把脑袋转到了反方向。
这一幕让约瑟夫忍不住想笑。
他的总管还是太年轻了,因而一遇到什么桃色话题,总是会表现出这种下意识地回避态度。
弗格斯先生却来了话题。
“哦,这也是我要说的,这对夫妻实在太可怜了!安德森太太是一名家庭女教师,在金融街的一位富商家工作,上个礼拜天这位富商带着家人去比利时旅行去了,给安德森太太放了两个月的有薪长假。”
“那家人应该很喜欢安德森太太。”
格蕾丝自己就是仆人,虽然家庭女教师不在仆人范围内,然而实际上,她们的地位和女管家差不太多。
因为在上流社会,家庭女教师也算是仆人的管理者,她们管理着一个独特的仆人分支——保姆和育婴女仆。
如果不是出于爱戴,相信没有哪个雇主会白给一位女教师两个月的薪水的。
很明显,他们在暗示安德森太太,等他们回来后,她要继续在他们家里任职。
“当天安德森先生也是刚刚出差回来,安德森太太去火车站迎接他,然后两个人一起回到了家里。你们应该明白,这对年轻夫妻小别胜新婚,晚上的时候正在卧室里做着亲密的事,下一秒却丢了命。”
这样听起来,确实格外可怜。
一对勤恳工作,却并不怎么富裕的夫妻,总是节假日才能小聚。
然而劫匪却偏偏挑在他们相聚的日子,入室抢劫,不仅拿走了钱,还取走了他们的命。
约瑟夫注意到的却不是这些,他在枕头和床头的墙壁上,发现了几个很小的血迹。
“你们是否注意过尸体的后脑……”
银版相片只有黑白灰三色,从照片上看,约瑟夫根本看不出男主人的后脑有没有伤。
“你这样提起来,确实有一个,在安德森先生的脑后有一块淤血,不过验尸官认为这不是致命伤。”
约瑟夫没再说话,而是坐在卧室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闭目沉思。
弗格斯探长的嘴角向两边撇,脸颊鼓起来像一只大青蛙。
“哦,我就说这家伙只能当当治安官。看吧!他只能坐在屋子里思考,脏活累活都是咱们这样的人来干。”
格蕾丝对此表示认同。
毕竟以她有限的想象力,是很难想象公爵大人这种无一处不透露着高贵的男人,是怎么做脏活累活的。
“这对夫妻可没有你说得那么恩爱呀,弗格斯探长。”约瑟夫骤然睁开了眼睛。
“为什么这么说?”
“虽然还没能判断出凶手的特点,但凶手是如何解决了这对夫妻,我倒是全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