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供
对一名律师来说,万事都要讲求证据,律师本人,也要避免自己犯下诽谤罪。
门厅后边,格蕾丝急着去看巴贝特太太的尸体,所以暂时放过了马车夫,决定先去停尸房看看。
她内心怀着一丝不现实的希冀,盼望着那具尸体根本不是巴贝特太太。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
巴贝特太太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停尸房,脸上带着那块烫伤造成的伤疤,永远地沉睡在了这里。
她的尸体盖着白布,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而且她大大方方地露出了伤疤,把软帽和外出帽端正地戴在头上,帽带系在脖子下方。
格蕾丝可以想象,她当时应该是鼓足了勇气,想要来这里继续担任女管家,因此重新用女管家的威严武装着自己,才能够将脸上有伤疤的自卑感暂时放在一边。
一名医生从解剖室出来,说道:“巴贝特太太的尸体我刚刚缝好,你们可别乱动啊。”
他熟练地摘下手套,走到洗手池那里洗了一下手,扯下一条毛巾,一边擦手一边和三人打招呼。
“我今天给她的尸体做了解剖。我发现她应该有很严重的肝病,即使凶手没有杀她,她应该也活不了多久了。”
巴贝特太太的命运实在是坎坷,辛辛苦苦一辈子,最终没能获得财富,倒是获得了绝症。
格蕾丝怀疑,她或许知道了什
么不该知道的秘密,才会被杀人灭口。
“你们送来的这把刀子上没能留下什么痕迹,刀把似乎被人特意擦拭过,要么就是动手的人戴着手套。”
医生这一行已然看淡生死,但这位验尸官还是不胜唏嘘,“要是我病到这个份上,我可不会出来工作。不过这些可怜人就是这样,他们会一直工作到死为止。”
出了停尸房之后,格蕾丝的心情肉眼可见地变得更加低沉。
有一个疑点一直在她的脑海里盘旋。
那就是,巴贝特太太为什么要礼拜日凌晨来到这里?
既然她和她约好了要礼拜一一起来到这里,就没必要提前一天过来。
除非是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促使她不得不来到这里。
……
眼下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五点钟,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如果不准备回去,就要找个旅馆留宿。
小镇里到处都有私人经营的旅馆,只不过房东大多数都是上了岁数的寡妇。
这些人靠着丈夫或者某个亲戚留给她们的房产过活,除了提供房间和热水之外,她们还要为房客提供早餐。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找到了一个装修还不错的二层小别墅,房东太太声称把楼上最好的两个房间留出来做了客房。格蕾丝和公爵大人分别到两个房间看了看,觉得还算满意,于是就预付了一周的租金,暂时准备住在这里。
她没有注意到,公爵大人看向房间通向更衣室的门时,眼睛里闪过一道不明的光辉。
到了夜里,当格蕾丝走进更衣室的时候,才发现有事情不太对劲。
“!!!”
这个光着后背,背对着她的男人是谁?
格蕾丝抱着睡衣,吓得一下子贴在了更衣室的墙上。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
这个更衣室居然连着两个卧室!
一栋房子最好的两个房间是哪两个房间?
自然是男主人和女主人的房间!
公爵大人背对着格蕾丝露出一抹坏笑,一转身却满脸惊慌失措,“啊,你吓了我一跳,格雷厄姆!你怎么会到我的更衣室来?”
被雇主倒打一耙的格蕾丝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家伙,其实十几分钟前就进了更衣室,专门等着她拧门把手的时候,才装模作样地脱掉了衬衫。
呵!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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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往事
“我、我想、可能是……这个更衣室连着、连着两个房间。很抱歉打扰到您, 公爵大人!”
格蕾丝磕磕巴巴地说完这一句,然后没等公爵大人的反应,就落荒而逃。
这样看起来挺丢脸的。
不过还能怎么样呢?
她总不能真的像个男人一样, 毫无芥蒂地在公爵大人面前光着膀子换衣服吧?
格蕾丝眨巴眨巴眼睛, 把睡衣丢在床上, 用手背贴着脸颊, 给自己降温。
这不能怪我,她这样想道。
毕竟公爵大人确实……
确实身材挺好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
格蕾丝晃了晃脑袋,把脑海里下意识的想法甩了出去,然后窸窸窣窣地换起了衣服。
更衣室里,公爵大人在她走后,就一脸失望。
他在穿衣镜面前转了一圈, 确定自己的身材没有退步,于是就开始遗憾。
哎呀!格雷厄姆怎么就没多看两眼呢!
不过他确实脸红了。
上次在克拉克男爵家,他也脸红了。
这是不是说明, 格雷厄姆也有点心动了?
公爵大人仅仅欣赏了自己的身材一秒钟, 然后就迅速套上了睡衣。
当然了, 如果格雷厄姆愿意欣赏,他可以考虑在这里待上一刻钟。
至于为什么是一刻钟?
废话!
如果喜欢的人欣赏你的身材长达一刻钟,你却什么都不做, 那还是个男人吗?
真男人约瑟夫回到了卧室, 想到格雷厄姆就住在另一边的主母房里, 感觉自己四舍五入已经算是和格雷厄姆结婚了。
怀着这样美滋滋的心情, 公爵大人一夜好眠。
第二天, 两人在楼下碰面的时候,格蕾丝面色如常,好像昨天那个说话都说不利索的人不是她似的。
公爵大人看着她那张小脸, 暗自好笑。
唔……
格雷厄姆是个假正经的小男孩。
用过房东太太提供的无功无过的早餐,两人就去了警察署,和两位探长汇合。
“我们不应该把伦纳德先生留在这,他和这件案子明显毫无关联。来这里之前,他和其他人素未谋面,又怎么可能会谋杀呢?”塞西尔探长不太想把案子复杂化。
在他看来,这件案子直接用抢劫杀人就能定性,
这样一来,就有流窜犯作案的可能,因此找不到凶犯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心里其实烦的要命,埋怨弗格斯探长小题大做。
苏格兰场就是这样,全国各地的命案都要给他们送一份案底,如果是影响极其恶劣的命案,他们就要插手。
这群人就是爱多管闲事!
“你怎么能保证这就是抢劫杀人?以我们目前的线索来看,这极有可能是仇杀。”弗格斯探长毫不退缩。
“仇杀?”塞西尔探长笑了一声,“就是他们所说的十二年前的事?那就更不可能了!我向郁金香别墅附近的人打听过,巴贝特太太是十年前来到郁金香别墅的,那么她十二年前是怎么得罪这里的人,从而被杀呢?”
他的分析不无道理。
如果十二年前这里真的发生过什么惨案,巴贝特太太从时间上来看,根本不可能是参与者。
除非她自己换了个身份。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搞清十二年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不然就不可能理清这几个人的真正关系。
既然真正的参与者不愿意吐露一个字,他们就只能在镇里打听打听。
这家小镇有一家历史悠久的小酒馆,酒馆的老板是个醉醺醺的老家伙,岁数看起来和罗内因先生差不多。
根据其他邻居所说,这家酒馆三十年前就在这了,酒馆老板纳尔森先生那时还是个年轻人。
酒馆其实上午就开门,卖一些馅饼和啤酒给那些稍微有点钱的工匠。
几人走进去的时候,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馅饼香味。
老板娘的身影在吧台后忙碌着,每烙好一张馅饼,就用报纸包好,递给等在这里的工匠,然后收上五个便士。
这里的工匠相对于农民和工人来说,生活条件要好一些,可以经常吃肉和喝啤酒。
对于劳工阶层的人来说,这已经是顶好的生活了。
酒馆一下子来了四个带着高礼帽的男人,原本待在这里的顾客们顿时有些骚动。
不过其中有几个人认出了塞西尔探长,偷偷说了一些有关“条子”的提示词之后,这些人就安静下来,缩在自己的角落里喝酒去了。
格蕾丝几人一字排开,坐在酒馆老板面前的吧台前,要了一些波特酒。
他们一开
始并没有问什么,只是一边喝着酒,一边聊一些无关案情的小事。
等到酒馆里的气氛再次热闹起来之后,格蕾丝才状似无意地和公爵大人聊起了“十二年前”的事。
她心里明白,酒馆老板那张红脸后面,藏着一颗好奇心。
这个职业的人最喜欢利用工作之便,大行偷听之事。
在格蕾丝神神秘秘地表示,巴贝特太太的死可能是“鬼魂复仇”之后,酒馆老板纳尔森先生终于忍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