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祈幽
方年年狐疑,爹可不是这样的人,欺负小女子他才不会呢。
“别不信啊,他骗我说西边有狼来了,我往那边一看,他就夺了我的鞭子,气得我扑上去和他厮打。”
有点儿画面了,方年年点点头,原来爹年轻的时候是个“无赖”,“然后呢?”
“他仗着自己是男人,力气大,抓住我的手不让我动弹。我就用脚踢他,不断挣扎,他竟然把我扛到了肩膀上,脑袋朝下,弄得我晕乎乎的。”
方年年咋舌,“爹好坏。”
“就是。”塔娜笑了,她眼角添了皱纹,岁月淡了容貌,减了少女时期的跳脱、添加了沉稳,但这一笑,忽然就显出了当年那个草原姑娘飒爽刁蛮,不服输的劲儿到现在还在骨子里。
“闺女,娘呢也不求你大富大贵,这些太虚,只求你能够找到一个对你好的、你喜欢的,相伴到老。”
方年年假装害羞低头,其实是回避,她两辈子加起来太习惯单身的生活,一想到有个男子闯入自己的舒适圈、不断挑战自己的底线,她就头皮发麻,不知道如何自处……虽然嫁人是肯定要发生的,但她希望不是现在,最起码再晚几年,如果可以的话。
“回家吧。”塔娜爱怜地顺了顺女儿的头发,结束了这个话题。
方年年点点头。
·····
家里面添了个人着实轻松了不少,刘阿三勤快得快要赶上耕地的牛了,无时无刻不在干活,没客人了就擦桌子、扫地,有客人就招呼客人。他还有一手用草茎编小玩意的手艺,就是小老鼠、小老虎傻傻分不清楚,逗得方年年哈哈大笑,都快忘了生命中曾经有过一个叫做沈宥豫的人存在。
直到沈其又来了。
方年年算了算,上次来送东西还是三天前的上午。
沈其挑了个方奎、塔娜都不在的日子,方大牛在,不过刚刚被喊出去给人正骨去了,现下店里只有方年年和新雇的小二刘阿三。
刘阿三看到沈其,笑着欠欠身,准备端来茶水奉上,被沈其挥推。
沈其又是一个人来的,还带来一个大大的竹编箱子,箱子很大,看得方年年头也很大,“别送东西来了,之前送的也带回去。跟你们公子说,我不会忘的。”
血莲子嘛,只要找到取出来的办法,她绝对配合交出去。
沈其应得很快,“好的,姑娘。 ”
方年年,“……”
那天也是这么说的,结果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拿。
沈其说:“我要谢谢姑娘呢,姑娘那天准备的吃食我带回去,公子非常喜欢,当天晚上就添了两次饭,胃口非常好。老爷夫人管着公子,交给公子一些事情做,公子抽不开身,这才没法按照约定时间回来,小人在这儿说一声,姑娘不要怪我们家公子,等他有空一定会回来的。”
方年年用手抠着桌面,嘟囔着,“我哪里敢怪罪他,我又不是他什么人。”
不过是个吃了血莲子的“负债人”,他用得着向自己解释那么多嘛。
沈其笑着拱拱手,“还烦请姑娘再给准备点,公子就念着姑娘做的呢,其它都吃不下。”
方年年扯着嘴角假笑。
沈其赔着笑脸。
方年年哼着走出柜台,“敢情我还是你家公子的厨娘,他倒好,家里面的美味珍羞不要吃,偏偏吃我做的粗茶淡饭,图什么啊。”
图你啊。
沈其心中吐槽,王爷那是图得恨不得心落在小茶馆了,留在京城的就是犯相思病的空壳。
方年年摆摆手,“帮忙看着店,我看看给他准备些什么去。”
沈其欠身,“麻烦姑娘啦。”
方年年轻快地走进后院,昨天做了一些八宝肉酱,是她前辈子老家的家常做法,这个盖面条特别好吃。
架子上特意有一瓶小罐分装的,方年年拿出来放桌子上,说她不在意沈宥豫吧,那做的时候为什么要单独分个瓶子出来?
方年年拍了拍罐子,里面的八宝肉酱做的时候多添了一勺糖。
猪肉丁、豆腐干丁、笋丁油炒后用黄豆酱、甜麦酱翻炒收汁,放一会儿功夫,表面会凝固上一层白白的猪油,吃的时候挖上一勺盖在面上,面的温度会融化油脂,八宝肉酱的香气幽幽出现,用筷子拌匀了,就是一碗好吃的肉酱面,放上一些黄瓜丝和烫熟的小青菜,不要太美味。
“上次的沙琪玛太麻烦了,给他带点翻砂花生得了,免得好东西吃上瘾了,一直让我做。”
方年年嘴上嫌弃,殊不知自己行动上很快速地收拾出了花生、白糖,很沉浸在做美食的快乐当中。
第44章 茶泡饭 高祖看着也不是个正经人……
做翻砂花生难在熬糖, 熬糖时间长了就有苦味,糖丝黏在去了衣的花生上像是不甘不愿上花轿的姑娘,透着三分勉强、三分凄苦、四分对未来的茫然,
熬糖时间短了糖就成了稀稀的白浆糊,花生倒进去滚着像是胡搅蛮缠的白胖子在和稀泥。
只有温度恰恰好的时候花生倒进去才能出现漂亮的糖霜,如同秋天的早晨推开窗户, 看到细长的兰花叶子上铺展着一层晶莹的霜……不,应该是白色的铃兰花披上了一层薄薄的霜, 霜是糖、铃兰是花生,在一双纤长素手的参与下, 有了美丽的碰撞。
做好了糖霜花生,方年年留了一些给家人吃, 其它装进竹筒里,塞得满满当当后用牛皮纸封口, 扯了一根细细的麻绳缠上两道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最后塞紧竹筒盖子。
看着自己故作扭捏的蝴蝶结,方年年一阵无语, 她究竟在做什么呀,弄出这一出给沈宥豫看。手捏上蝴蝶结的一端,说什么也没有拆开……“算了, 就是个普通的蝴蝶结,装饰着好看的, 脑子有病的才会胡思乱想,我就脑子有病,怎么会以为沈宥豫会乱猜自己的心思……”
一竹筒的糖霜花生, 一罐八宝肉酱,方年年拿出去的时候沈其还有些失望,还以为方姑娘又会拿出一个大大的提篮, 王爷见到提篮的时候一直憋着笑,殊不知自己的嘴角已经开到后脑勺了。
长史连连感叹,转过头就开始做着府中有女主人的准备。
沈其觉得长史指不定脑子有些问题,府中女主人是谁可是要经过圣人、贵妃娘娘认同才能定的,哪里是个乡下丫头能当。
“带给你家公子。”方年年把竹筒、罐子给沈其,叮嘱着,“我做的是甜食,让你家公子克制着少吃些,晚上记得刷牙,蛀牙了疼的可是他。”
“我家公子不爱吃甜。”沈其下意识地给公子挽留着颜面,在方姑娘“我都知道”的目光中缓缓低头,算了,王爷没啥颜面了。
“上次是咸菜,这回是肉酱,都是下饭过粥的,不是正经菜式,让你家公子正经吃饭,别抱着我做的东西吃个不停。”盐多了小心血压,糖多了小心血糖,方年年心中吐槽。
沈其虚心受教,心中已经对自己的揣测动摇。
“你等会儿走,我把东西给你你一并带回去,还有和你家公子说,我不要他的礼物。”方年年以眼神示意刘阿三,让他看好沈其,别让他跑了,自己转身去后院拿琉璃灯罩和炙子炉。
刘阿三脑子不笨,扔了抹布凑到沈其身边看着他。沈其看了眼刘阿三,什么都没说。
方年年转身去房间里搬东西,费劲巴拉地把东西拿出来却只看到刘阿三委屈惭愧的脸,刘阿三说,“姑娘,那人会武,我抱着他的腰,他轻轻一挣脱就跑了,我拦都不拦不住。”
方年年,“……”
竟然忘了这点,唉了一声,她心累地摆摆手,“不是你的错,是我忘记了,没伤到你吧?”
刘阿三说,“姑娘我皮糙肉厚的没事,他伤不到我。”
“嗯,下次小心点吧。”方年年只能够又费力地把东西扛回去,一来一回忙出一身汗,深深觉得自己是个傻叉,脑子里肯定塞的浆糊。
“姑娘,我也不认识那位沈公子,就想着他家侍从每次都从姑娘这儿拿走那么多吃食,姑娘收些礼物是应该的。”刘阿三边擦着柜台,边说。
方年年撑着下巴,郁闷地说,“你不懂,他是我的债主,我欠他东西呢,不过是做些吃的,随手就做了,不费什么功夫。他的礼物怎么能够收,都是贵重东西。”
“……姑娘这么想啊,那位公子要是债主就直接使人过来要东西了,哪里会每次还送礼。”
方年年说,“那是因为他善良。”
说完后方年年就诡异地沉默了下来。
刘阿三不明就里,只能够不说话了。
方年年呢,正满脑子想着自己竟然给沈宥豫发了一张好人卡……
过了好一会儿,方年年才想起来沈其送来了一个竹编的箱子,不知道这回送的是啥。打开锁头,方年年看到一箱子的书,翻了两三本发现作者全都是高祖。
书上放着一张纸条,上面潇洒飘逸中暗藏锋芒的字迹写着:知道你爱高祖文字,特寻来予你。
方年年,“……”
她是一点儿也不想看高祖写的《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谢谢您嘞。
埋在箱子里翻了半天,方年年发现还真有几本自己没看过的高祖作品,比如这本《剑圣归来》,他竟然还写过“网文”;还比如这本《自然科学浅科普》,是一些浅显易懂的自然科学小知识,介绍了闪电因何而来、为什么会有流星、白虹贯日是什么原理……
“这个书市面上没有的。”刘阿三说。
方年年抬头问,“你识字?”
刘阿三目光微怔,遮掩着说:“读过两年。”
“哦。”
刘阿三松了一口气,还好姑娘没有追问。
方年年说,“这本书挺好的,我从未见过。”
她说的是《自然科学浅科普》。
这本乃高祖中年所作,意在给科学蒙昧的时代注入更多自然科学的强心剂,之所以没有传播出去,是因为他意识到自然现象也是统治者施政的手段之一,他要科普,却有不少手阻止。
方年年不知道,这些书小部分来自于端王府的书房,大多数来自于禁中,许多书尘封在灰尘之下,被沈宥豫强盗一般收罗了回去,扫尽灰尘后装箱送到了方年年手中。
拿起一本封面上没有字的翻开,看到上面的字符,方年年愣住了,好多年没有见到了,她以为自己会忘记,但再一次看见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认了出来。
有些知识是藏在灵魂里的,比如烹饪,比如拼音。
她猛地站了起来,吓了刘阿三一跳,“姑娘?”
方年年镇定了一下说,“没什么,站时间长了脚麻。”
刘阿三,“哦,姑娘快坐下。”
方年年点点头,跛着腿走到了柜台后面坐下,做贼心虚一般偷偷看着刘阿三,确定他没有注意到自己,她才翻开了书。
这是一本高祖日记,日期用的罗马数字标的,阿拉伯数字经过高祖之手已经普及,估计他是怕自己的日记流出去,用的是罗马数字记年月日。
快速翻了一下,方年年有些失望,装订的不知道是谁,肯定是不认识罗马数字的,装得杂乱无章。这些纸页材质不同、深浅不一、大小也略有差异,是高祖在不同时期写下的文字,经过后人装订弄成的。
第一页就用拼音写着:
【朕六十有七,起事于束发之年,距今五十载,半个世纪过去,得失皆有、毁誉参半,然朕不后悔所作所为。
我做过棺材铺的少东家、也做过九五至尊,有过伉俪情深、亦有美人无数,吃过粗茶淡饭、用过山珍美酒,救人无数亦杀人无数,是追随者口中的圣人,也是仇人口中的魔鬼。
这一生,应该了无遗憾。
可惜,人之一生,哪有十全十美。我一遗憾发妻早亡;二遗憾爱女早殇。
珍娘未生下儿子,如若不是娇娇三十许就离我而去,我应培养一女王,成就千秋传奇。】
就写了这么多。
方年年看得愣神,起初的“朕”他是至尊帝王,淡淡地睥睨天下,杀伐就是弹指一挥间的事。后来的“我”他只不过是个垂垂老者,爱妻爱女皆离他而去……千帆过尽,留下的不过是孤独。
高祖不是不立太子,是那些儿子都不是他心爱之人所生。一人一生波澜壮阔太多,到后来已经成了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他疯狂地弃下这片自己打下的江山,撒手走后留下的残局应该是他有意纵容的吧。
手边的茶已经凉透,方年年才翻开另一页,发现跳到了高祖年幼时,十二三岁的年纪,还没有想着称霸天下,只是个棺材铺做死人生意的少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