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凉盏
香脆的麻叶儿碎屑和她温热掌心的触感,一同被舌尖感受到。
睢鹭突然觉得天有些热。
而乐安依旧无知无觉般,看睢鹭终于把她掌心里的碎屑也吃完后,才问道:“好吃吗?”
睢鹭点点头:“嗯。”
的确好吃,白面做的面叶儿,加上芝麻,炸的金黄酥脆,当然不会不好吃,事实上,在这民间小摊上,只要是油炸的东西便都算得上美味了。
但对乐安这种山珍海味什么都吃过的金枝玉叶来说,这种东西显然不应该引起她太大的注意。
然而事实却是,见睢鹭表示出肯定的意思,乐安便有些满足似的笑出来。
“我就说嘛,很好吃的,这是我第二次吃这个,虽然第一次吃的不是麻叶儿,而是面叶儿。”
睢鹭惊讶地看向她。
乐安笑笑,“我最饿的时候,整整三天没吃饭,而挨过那三天后,吃的第一口东西就是这个,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概三四年吧,虽然再没吃过,但我始终觉得,它就是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睢鹭顿在那里,突然说不出话来,只能定定地看着乐安。
乐安却没有看睢鹭。
她只是定定地看着睢鹭手中,那一包金黄的、洒了芝麻的炸麻叶儿,陷入了回忆中。
“……你知道吧,我曾经在民间流落过一段时间……”
睢鹭点点头,乐安公主带尚在襁褓中的当今天子流落民间相依为命的故事,当今天下没有人不知道。
“就是那段时间,我第一次吃到这个东西。”
“……那是在我刚逃出去不久时,外面到处都是找我的兵,我不敢出去,找了个破屋子躲着,身上虽然还有一点吃的,但我还带着孩子,孩子吃不饱会哭的,哭了就会把兵引来,所以,我把吃的全给了孩子,自己饿着,好在附近有水,我就天天喝水,混个水饱,等到外面终于没兵了,我抱着孩子跑出去,拼命地跑,哪里有香味儿往哪里跑,然后我跑到一个农户家,农户家的媳妇正在炸麻叶儿,哦不对,她炸的那个没有放芝麻,所以只能叫炸面叶儿——但那时候,我可不觉得那是穷人才吃的东西,那时候我觉得它简直香疯了。”
“……我一闻到那个香味儿就走不动了,巴巴地在趴在人家窗户上,然后等那个媳妇出去的时候,我就翻了窗进去——结果,因为太香,太饿,我没忍住,就在那儿吃了起来,然后正吃着,人家回来了。”
乐安笑笑,仿佛又回到那种尴尬羞窘到恨不得挖个地儿把自己埋了的心情。
她是谁?
她是李臻,是乐安公主,是金枝玉叶享尽恩宠的皇家公主啊。
别说偷吃个上不得台面的炸麻叶儿,就是她要南山的檀木,东海的珍珠,不也是招招手就能得到吗?
当时她看着那个折而复返的农家小媳妇,往日荣华和此时落魄一起上涌,脑子顷刻仿佛被雷劈,又羞窘又害怕,几乎要哭出来。
“然后呢?”睢鹭问。
和乐安不同,他是在乡间小地方长大的,见惯了贫苦人家有多护食,丢个鸡蛋都能绕村子骂上整整一天,更何况是明目张胆的入室偷抢。
但既然乐安目前好好地站在他眼前,就证明当时并没有发生什么可怕的事。
“然后啊……”乐安看着手中的麻叶儿,“幸好,那女子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她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
也不知道是看乐安年纪轻轻带着孩子可怜,还是单纯心善,总之,她并没有做出乐安设想中的恐怖的事。
“……虽然她家境也并不富裕,那炸面叶儿,是她的孩子央求了好久,才炸了一点给孩子解馋,她自己一点儿也不舍得吃,准备全留给孩子,却被我一会儿就吃了小一半,还因为吃太急,碎屑掉的满地都是。”
“她没有打我,没有骂我,只是蹲下身,一边说着‘不能糟践东西’,一边捡那些碎屑。”
“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打我不骂我,我却更难过。”
难过到之前没掉下的泪,在那一刻却突然潸然而下。
难过到她哭着,跪下来,和那女子一起捡她掉在地上的碎屑,一边捡一边哭着跟那女子说对不起。”
乐安仰起头,让泛酸的眼角的液体又不掉下来。
“最终,她也没说什么,见我带着孩子,甚至还给了我两个窝窝,然后就什么也没说,把我赶走了。”
“走之前,我跟她说,如果能活下来,我会报答她的,我一定会报答她的,我李臻从不白拿人东西……”
说到这里,乐安便停下了,又伸手,从纸包里拿出一片炸麻叶儿,慢慢地吃着。
等到她终于吃完,却似乎仍旧没有再继续说的样子。
睢鹭只好开口问:“……再然后呢?”
乐安顿住,抬头,看他一眼,嘴角还沾着芝麻。
“再然后啊……”乐安轻声重复道。
“她死了。”
后来啊,战乱终于结束,乐安又重新成为那个金枝玉叶的公主,甚至执掌了天下大权,想吃什么吃什么,想赏人金银珠宝也轻而易举,于是她派人去找她,找那户人家,可是派出去的人说——
“她早死了。”
“您走后不久,就有股乱兵经过了她的村庄。”
短短两句话,甚至不需多解释,乐安便已经完全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因为同样的事情她已经见过了太多太多。
乐安原本以为,自己是最不幸的,她从高高在上金尊玉贵的公主,一夕之间成了仓皇逃窜的落地凤凰,东躲西藏,担惊受怕,老天似乎在惩罚她前面二十年过得太顺遂,于是让她二十岁之后过得异常坎坷。
她曾安慰自己,这就是她身为公主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毕竟她享受的多,那么灾难一来,失去的自然也多。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个农妇又怎么说呢?
她一生贫苦,没有享受过乐安曾经享受过的任何荣华富贵,她也与人为善,连对待抢了她孩子吃食的小偷都那样心软温柔,可是,战乱一来,她也丝毫逃脱不掉。
仅仅是一场兵乱,便将她所在的村庄洗劫一空,乐安派去的人去找时,只看到已经烧焦的空空无人的村庄。
不止她死了,她的丈夫,她的孩子,她的父母亲人,都死了,死在了战乱里,死在乐安有能力报答她之前。
“我欠她的,永远都还不了了。”
乐安咽下最后一口麻叶儿,喷香的味道口腔发酵,品到最后,竟完全感觉不到香,反而只觉得一股挥之不去的焦苦味儿。
*
之后两人谁也没有再说话,沉默了许久。
乐安仍旧往前走着,也没有再买什么东西,对大街上形形色色的摊位百货也不感兴趣,她只是走着,一直往前走着,走到双腿发疼发酸也不叫一声。
直到走出闹市,走到人迹越发稀少的坊市。
乐安忽然站定,看了看四周,转身对睢鹭道:“我再带你去一个地方。”
睢鹭点头:“好。”
于是乐安在前面带路。
但她这个带路人有点儿不靠谱,很是找不准路,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走了好几次弯路,最后终于凭着记忆,凭着周围越来越荒凉的场景,确定了自己要找的地方。
然而到达的地方,也早就不是当年的模样。
“这里,以前有一间小茅屋,茅屋前是一片荒废的空地,上面长满了杂草,后来我找来了菜种子,在空地上种下种子,没多久就长出了绿油油的小苗,看,就像现在一样——”
乐安指着眼前一大片整齐油绿的菜畦,对睢鹭说道。
没错,这里,就是曾经她和齐庸言相遇的地方。
只不过,她记忆里那间简陋的茅草屋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方方正正的土屋,而土屋前,是一大片整整齐齐,绿意盎然的菜地。
这片土地本就肥沃,不然也不会长满杂草,但那时,因为战乱,茅屋原本的主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茅屋被回不了家乡的齐庸言暂占,住下,但齐庸言不善农事,于是那片地便荒废了,直到后来乐安撒上种子,但很快——随着她离去后,那片菜地应该也很快又荒废了吧。
而如今,天下承平已久,京城人来人往,于是茅草屋换成了土屋,新的主人来此,将荒废的土地重新翻整,开垦,除去杂草,洒下种子,才有了眼前这一副景象。
虽然看不到当年的旧景象,似乎应该有些人事皆非的感慨,但其实,乐安觉得这样似乎更好。
菜地的主人似乎不在,乐安走到菜畦间也不见人出来。
乐安便慢慢往里走,看着脚下这些生长地旺盛的蔬菜,仿佛看到很久以前,那个“臻臻”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无是处吃白饭的,努力开垦荒地,除草种菜,做着一切以前从未做过的事。
然而终究也不知道,那片她亲手开垦的菜地最后怎样了,那些蔬菜最后有没有填饱谁的肚子,又或者如那个炸面叶儿的女子一般,消失于战乱的践踏中。
以前和齐庸言在一起那么久,竟然也忘记问他。
是啊,那时候她和他心里都装着太多事,那还有心思惦记着一块小小的菜地?
乐安笑笑,随即突然停下脚步。
一只体表青翠碧绿的蚂蚱,突然从菜叶上,蹦跶到了她身上。
乐安屏住呼吸,忽然出手,以闪电般的速度将其捂住。
“抓到了!”她兴奋地喊了一声,随即扭头对身后的睢鹭道:“这个也可以吃,把头去掉,身子和腿一烤就可以吃了,可香了,你知道吗?”
睢鹭不意外地点头,长在乡间的孩子,自然知道这种“小零食”。
但金枝玉叶的公主却是不应该知道这些的。
然而事实却是她知道,不仅知道,而且还肯定吃过,不然不会知道的那么清楚。
那么又只会是那段时间里的经历。
果不其然——
“……从那个炸面叶儿的农妇家中离开后,我不知道去哪里,走着走着,就遇到了一波流民,他们原本是京畿附近的农人,实在活不下去了,便结伴到京城找活路。”
“……一路上干粮早就吃光了,只能看到什么吃什么,比起野菜野草,这种蚂蚱已经算得上难得的美味了,因此,如果找着了蚂蚱,甚至会发生争抢,甚至……死人。”
乐安低头看了看手中的蚂蚱。
这只蚂蚱长得很是肥大,几乎有她半根中指长,小指肚粗,两只后腿也很强健有力。
放在当时的流民群里,这简直就是上好的加餐,活生生的肉。
事实上,她说的还算是保守了,流民吃蚂蚱时,哪里还会在意什么去不去头,直接连头烤了一起吃,一片翅膀都不给浪费,只不过她听那些流民里的人说,他们以前没流浪时,也会捉了蚂蚱,去头烤了吃。
只不过,那时是打牙祭,解馋,吃着玩,而后来,是为了活命。
多可笑哪。
一个人,一个重逾百斤,一个顶天立地的人,竟然要靠一只尚不及自己指头大的小虫子活命。
乐安捏了捏那只可怜的蚂蚱,蚂蚱浑然不知自己的命运如何,只知道奋力地挣扎着,弱小,无力,却又生机勃勃。
乐安松开手,蚂蚱立刻弹跳而出,眨眼间,翠绿的身子没入菜畦里,再也找不着踪影。
身后突然又传来睢鹭的声音:
“现在,再不会那样了。”
“你所经历的那些,不会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