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挽星霜
管事回答:“往常是高兴的,今年倒是有不一样的声音。因为农庄里吃的更好,而且管饱。农奴们平时节省着吃,等到了服役的日子就来大吃大嚼。”
他说这话时透着隐约的怨气,实在是见过太多农奴在服役的前一天每餐只象征性的吃点豆子,等农庄开饭的时候就敞开了肚子大快朵颐。虽然吃的不是自己的粮食,管事看着也十分肉疼。
安珀想了想,说道:“那就把劳役时间改成一周两天。有愿意多服役的农奴,也按往常的标准提供早饭和午饭。”
管事为难道:“可庄子里没有那么多活计……”作物已经种下,这个时候又不需要播撒化肥和农药,农奴们能做的也就是给田地除除草,用不了那么多人。
找不到活给农奴做,后果是很可怕的,所有农奴都会积极的跑来服役,不用干什么活就能吃上两顿免费提供的饭食,这种好事到哪儿找?
安珀只好表示先让自己想想,到底该给农奴们找点什么活做。
有一天安珀坐马车去往造纸厂,她不经意看到路边的一簇簇野草,长得很茂盛,还开着紫色的小花。
等等,这好像是紫花苜蓿?
安珀当即问车夫:“领地里种植的牧草是什么品种?”
车夫:“大人,您说的是给马吃的大麦和黑麦吗?”
打听了一圈,安珀才知道翡翠领里并不专门种植牧草,每年都有大量的土地因为地力不足休耕,牲畜可以随意吃这些休耕土地上长出的野草。
安珀不认为休耕是很好的缓解地力的方法,因为在她的家乡,这种做法叫撂荒。为什么不干脆种点紫花苜蓿呢?
种植紫花苜蓿的好处可太多了,它是大名鼎鼎的豆科植物,土里的根瘤能够吸收空气中的氮气,并把氮气转化为氮肥,对于改善土壤肥力,维持生态系统的氮平衡有着重要作用。
像翡翠领这种贫地,播种紫花苜蓿这种豆科牧草,无疑是再适宜不过的。
紫花苜蓿自身的价值也很可观,它是多年生牧草,一年至少可以收割四次以上,而且种植一次能收割五到七年,不用每年都播种。
从营养价值上来说,苜蓿属于上等饲草,青饲、放牧、干草、青贮,效果都非常好。
要不要让农奴们都去种紫花苜蓿呢?
安珀很想否定这个想法,今年已经错过了收集苜蓿种子的时间,单靠移栽的效率也太低了。
但是和身边的女骑士参谋团讨论过后,这件事又提上了日程。
这些大多来自农家的姑娘七嘴八舌,说这样做好处有很多。尤其听到安珀是打算给种植紫花苜蓿的农奴们一些报酬以后,她们就更赞同这个行为了。
人力不值钱。农奴的人力是不值钱中的不值钱,仅高于奴隶和战俘。
花上一点小钱,不仅能收获大片种上苜蓿的草地,给今年饲养数量猛增的牲畜们提供优质饲料,农奴们也可以多存下一些粮食和钱财。
至于效率,那有什么要紧的?工厂里可以谈效率,农奴却不一样,他们得先活下来,才能想以后的事。
安珀也想起自己翻阅前任领主书房里的藏书时,看到这么一个故事。
一位以英明睿智著称的国王建造了一座雄城,光是城门就需要三百个奴隶的拉动才能打开。有一天,一位工程师路过这座城市,设计了一套拉动城门的机械,只需要五个奴隶就能操作。
工程师把这套机械献给这位国王。睿智的国王大力赞赏了他发明的机械,并给了他一笔赏金,并叫他再也不要提这件事。
城门一旦换上了拉动的机械,多出来的二百九十五个奴隶怎么办?
安珀若有所思,用机械替代人工,有时候叫做便捷高效,有时候叫与民争利,有多少人被机械替代,就有多少人失去工作。
有人可能会觉得,他们也可以去找别的工作。但是生产力不发达的时期,社会上的工作岗位是相当有限的。
在没有重大的社会变革出现的前提下,任何统治者都是没有理由追求效率的。
连翡翠领这种人口密度极低的领地,也有一些磨坊不用水利和畜力,直接用人力。让所有人都有事做,才是对大家都好的局面。
想开了的安珀吩咐下去,一边收购根系完整的紫花苜蓿,一边让愿意服役的农奴来种牧草,除了管两顿饭,一天还有三个铜币拿。
这个报酬恰到好处,没有高到让那些租了大片土地的农奴宁愿放弃侍弄自己家的庄稼也要来种草,也吸引了不少家里实在窘迫,连一顿饭都要精打细算的人。
农奴们感谢安珀的恩德,翡翠领的几个小贵族却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新领主精神失常了,竟然雇人种植野草?!
这样的疯女人,凭什么引得自己农庄里的农奴们拖家带口的逃到她那里去?难道是用了什么魔法不成?
作者有话要说:
四号上夹子,当天的更新推迟到晚上十一点,
以后都会按时更新的~
第21章 十连保底
安珀又来造纸厂了。
按理说,领主巡视工坊,所有的管事都该得到消息,准备好好接待即将大驾光临的领主。但安珀的行程从来不对外公布,很多时候,她一时兴起就会跑来造纸厂。
在大部分管事都还忙着自己手里的活,根本不知道领主到来的时候,安珀可能已经看过了新沤下的一批亚麻,在学徒工们上课的教室外转悠一圈,又跑到厨房里教了厨师一道新菜。
不过她今天刚到造纸厂外,就遇到了安娜。
安珀正好有事找她。“城堡的织房产出了一批细呢,我这次过来正好给你们带了几匹,我看你也没有几件像样的衣裳,你和范妮商量着分一分,裁几件新衣服穿。”
安娜受宠若惊,没有想到领主会注意到她身上的衣服还是做女仆时的粗布衣,看着那些柔软细腻的呢布,她甚至没敢上手去摸,安娜觉得自己满是硬茧的糙手一定会勾起上面的毛线的。
“需要我把范妮叫过来吗?”安娜不知道安珀是不是有事交代范妮。
“她在做什么呢?”
安娜:“今天是学徒工们回工坊的日子,范妮去核对人数了。”
安珀摆了摆手:“那让她先去忙,我这次主要是来找你。”
她先抛出一个问题:“你对造纸厂的用水有什么想法?”
这个话题太宽泛了。安娜不知道从何说起,想了一会儿才说:“造纸厂每天需要消耗大量的水,沤麻需要用水浸泡,酸化亚麻的时候更是要用流水一遍遍的冲洗。我想这就是您把造纸厂建在河边的原因。”
“但是水里的杂物会进入纸浆,最后留在造出的纸上,”安娜看起来有些苦恼,“我们用了很多办法,比如建造过滤池和沉淀池,但是从河里引来的水依然不适用于制造上等纸,纸张会有杂色,让前期的漂白功亏一篑。”
“所以我们制作上等纸的时候,在打浆机里加的是从远处挑来的泉水。”安娜也在为这件事发愁,因为挑水不仅费人力,还增加了工坊的不安定因素,那些雇来的挑夫素质不一,总是对着女管事嬉皮笑脸,还有几次假装迷路走到女学徒工的宿舍外。幸好范妮早有预料,雇了两个十分健壮的农妇轮流守门,一见到这些心思不正的挑夫就厉声呵斥,将他们吓走了。
“我把造纸厂选在河边,这也是看中水力能带动机械,现在看来,动力用水和工艺用水确实得分开。”安珀这次来造纸厂是要带给安娜一个消息,她还要在这附近建一个羊毛漂洗坊,不过羊毛加工和造纸都是水污染大户,就算对污水进行了一定的处理,河水也不适合用来打纸浆了,这会影响纸张的质量。
全部雇人来挑水也不现实。沤麻和冲洗可以用河水,打浆必须要保证水的纯度。
“我记得好像有工匠提过,要从泉水那里引一条水渠过来,他们去泉水那边看过了吗?”
安娜点头:“工匠们说落差太小,做地下水渠难度很大,都不敢动工。”
安珀陷入了沉思。要干脆把羊毛漂洗坊放在造纸厂的下游吗?但是安珀是打算把这里建成一大片工业区的,不可能永远保证造纸厂在最上游,还不如一劳永逸的解决水源问题。
她这里的工匠就是翡翠领最好的匠人了,如果他们也没有把握,那八成是不行……等等,她这个月的人才招募名额,好像还没用?
安珀打开系统面板,在里面输入[发展方向:水利工程]后,立刻弹出了一整个有着无数信息条的页面。
先按照专业能力评分排序,再按照顺序挑选招募成功率最高的人,一个十分合适的人才映入眼帘。
[???,专业能力评分:95,综合能力评分:60,招募成功率:85%。]
安珀十分满意的点头,95的专业评分,这绝对是个SSR,再看这十分突出的招募成功率,还是十连保底的那种。
就是你了!
她刚选中这位SSR,打算一睹他的尊姓大名,外面突然传来了喧闹声。发生了什么?
————
两天的时光转瞬即逝,吉莉安恋恋不舍的离开家,重新回工坊去。
学徒工基本都是在离工坊比较近的几个农庄招募的,因为人数多,用了好几辆马车才把所有人都接回来。一下车,除了清点人数和确认工号以外,还要检查学徒身上有没有再染了虱子。
吉莉安这两天都仔细的用头巾包住了头发,顺利的通过了检查,她往人群的方向走了两步,想找到同个宿舍的哈塞娜。
“……0315,你头上有虱子,到这边剪头发。”
吉莉安脚步一顿,这不就是哈塞娜的工号吗?她一抬头,看见一个包着头巾、有些瑟缩的背影,当即说道:“哈塞娜,你包着头巾竟然也染了虱子吗?真是太倒霉了!”
她转到前面,突然惊叫起来:“你不是哈塞娜,你是谁?!”
那个女孩用头巾遮着半边脸庞,惊慌的看了吉莉安一眼,立刻伸手去拉她的胳膊,压低着声音说道:“嘘,你认识哈塞娜对吗?我是她叔叔家的堂姐,她吃不了苦,不愿意来做工了,叫我来替她。你别说出去……”
这绝不可能!哈塞娜从来没有抱怨过工坊的活累,她在休假之前还憧憬着完成课业之后去做一个木匠学徒,好弄明白造纸坊的打浆机是怎么运作的!
吉莉安没有迟疑,立刻大声喊道:“范妮小姐!哈塞娜没有回来,有人顶替了她!”
远处的范妮一听见这话,腾的一下走过来,步子大得十分不优雅。
她仔细地打量了一遍那个女孩,确认她的的确确不是哈塞娜,随即大踏步登上马车,吩咐道:“把她给我带到马车上来,我们去哈塞娜家!”
哈塞娜的堂姐不愿意回去,她先是乞求:“求求你了,让我留下来吧。我也能做这份工的,我比哈塞娜更灵巧,更聪明!”
等被带上了马车,见没有人理会她,她又大声咒骂起来:“你们招工都不看招了什么人的吗,那个父不详的小杂种,怎么配拿这么高的薪水?是她自己觉得羞愧,不愿意再来的!”
范妮嫌她吵闹,让人把她的嘴堵起来。
马车碌碌的向着哈塞娜家的农庄驶去。
————
太阳已经逐渐没入到树林的后面,只留下几条带着余温的光线穿过树林和群山,这些光线一条一条的消失,星星从苍白的天空深处现身,到处都是一团团雾茫茫的黑影,农奴的茅草屋里,有着比外面的世界更加浓重的黑暗。
“你就老实待在家里吧!领主的马车已经把米拉接走了。”
哈塞娜被大力推倒在屋里的泥地上,她的头发凌乱,眼神里依旧透着倔强和不屈,直到现在也没有放弃从家里跑出去。
于是她面前的两个人按住她的小腿,一把抢过她脚上的鞋子。“你去啊,走不了多远,你就会被当做逃奴抓起来!就算侥幸躲过去,跑烂了你这一双脚,也跑不到工坊去!”
这两个人是哈塞娜的叔叔和婶婶。他们和哈塞娜一家住在一起,因为哈塞娜的祖父老约翰太穷了,只有两间草屋,哈塞娜的父亲前几年又病死了,她的妈妈无法独自带着三个孩子生活,三代人不得不生活在一起。
哈塞娜是家里最不受宠爱的孩子,连堂姐和弟弟妹妹都会随意的使唤她,如果她露出不满,他们就会叫嚷到:“这是我们的家,你不该在这,你该回你自己家去!”
这话一说出来,哈塞娜就会噙着泪把他们支使给她的活做了。
这是因为大家都认为哈塞娜不是她爸爸吉姆的亲生孩子,吉姆一大把年纪才攒够结婚税,娶了一个刚死了丈夫的寡妇,寡妇嫁给他才七个月,就生下了哈塞娜。
所以在听说领主在招聘学徒,并且会预付半个多银币的工钱以后,全家人都一致同意让哈塞娜去做工。
至于哈塞娜的妈妈,那个可怜的女人的想法一向没有人在意。
可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哈塞娜竟然走了大运,这份工作和他们想的不一样,不用当牛做马的伺候工匠师傅一家老小,也不必忍饥挨饿。哈塞娜回来的时候,甚至比离开家之前胖了一圈,脸蛋都红润了不少。
最让人看不惯的是,哈塞娜这样一个农奴家的孩子,出去一趟竟然还学会了贵族小姐们那些作态,喂完牲畜要打水洗手,包在头上的头巾一刻也不肯解下来!瞧瞧,她这副样子,不就是明晃晃的嫌弃好心养大她的家人吗?
尽管哈塞娜没有透露多少在工坊的经历,这家人还是通过农庄里其他去做工的人家打听到,领主给他们这些学徒吃肉呢!还发了新衣服、教他们识字!
这就不得不让人动起脑筋来。哈塞娜凭什么有这样的福气?反观他们自己家的姑娘,穿的还是上一代人淘汰下的旧衣服,大字不识一个,更别提吃白面饼和馅饼吃到饱了。
所以他们立刻萌发了一个主意,要用哈塞娜叔叔家的女儿米拉把哈塞娜换下来。
在他们简单的头脑中,这个打算并不大胆,也没什么风险,完全是可以被人理解的。反正是招学徒工,能干活就行,到底是谁并不重要。实在不行的话,让米拉从此改名叫哈塞娜也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