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好好当当
陈十一轻笑了一声。
“我动作这么明显,以为你们看得到,都是小事情,休息个两天就好了,何必多说,显得自已多想讨人怜爱一般。”
“你在怪我?”
陈十一心想,她说的话里有埋怨吗?
“大少爷,你摸过我的头后的手,反反复复搓洗得通红,你背我回来的晚上,恶心难受得在溪水里把皮都泡皱了,你同我每讲一句话,不知道要忍过多少的傲气和屈辱,才能低声下气,心平气和地说出来。你真的没必要这样为难自已。”
“我并不会因为你的薄待而怨恨,我也不会因你多说几句关心的话而感恩戴德,所以,你只需要做你自已就好,就如一开始,你对我的嫌弃。我是你们的丫鬟,我的身契在侯府,我会做好自已分内的事情。”
“大少爷,我要休息了。”
陈十一侧过身子,听得田中的蛙叫和虫鸣声,还有温之衡微乱的呼吸声。
她不知道他何时离开的。
没关系,她并不需要别人的关爱。
她从小就没有,也不稀罕。
休息了一天后,她的脚已经好很多了,她开始了按部就班的日子。
清晨,她早早地把院子打扫一遍,做好饭,就上山砍柴,依旧采鸡窝草,午时去换钱,偶尔买点肉食,有时候几颗鸡蛋,但大多数都是米粮,日子过得清贫。
用完晚膳,她打着火把去整理旁边的菜园子,锄头是向对面村子里的郑大哥租的,一天三个铜板。
自从那晚说开之后,她有好几天没同温之衡说过话。
说实话,他们之间真的无话可说。
天差地别的身份,见识,注定了他们没有交集。
说什么?
说今天天气很好,说晚上吃什么,说谁的衣衫又破了?
睿儿有时候会来陪她挖地,他这个年纪,正是什么都新鲜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叫做辛苦,就算被蚊虫叮咬得难受,也不想回去。
有次,在田里找到一窝鹌鹑,得了好几个袖珍的蛋,高兴得脸都花了,晚上还特意向他父亲炫耀一番。
有时候他会陪在一旁,用树枝写写画画。
“你画的什么?”
睿儿嘟着嘴道。
“父亲在教我认字,每天都要考我。”
陈十一沉默一会,随后问道。
“睿儿,镇上很多招工的,都要求认字,我也想学,你能教我吗?”
睿儿听得陈十一愿意与他同学,顿时读书习字都有了劲儿,每次学完教陈十一的时候,总是板起一张小夫子的脸,装模作样的。
“今天只认五个字,不认完不准吃饭。”
有时候他自已都认不全,但又不敢对陈十一说,怕失了他这个小夫子的风度,后来每次认字都很认真勤奋,这让温之远很是欣慰。
鸡窝草的时辰结束。
五月初,药店已经不收了。
陈十一很是焦急。
“薛大哥,你还知道哪里还有其他的活计?”
薛连星摇头。
“镇上要做活的人太多了,大家都想挣钱,实在是难啊。”
薛连星也没办法帮他了,再说,他已经看在南枝的面子上帮了她好长一段时间。
她百无聊赖地在镇上乱逛,经过以前卖布的成衣店,脑子忽然想到一个事情。
“掌柜的,你这里除了做成衣,还收刺绣吗?”
第23章 草芥人命
回了院子,陈十一在做饭的空档,小声问着温之柔。
“小姐,你会刺绣吗?”
温之柔听了,十分骄傲地说道。
“刺绣,当然会了,我的刺绣在京都,那可是数一数二的,而且,我还会极难的双面绣。”
“哇,这么厉害。”
陈十一心想,这么厉害,还怕挣不到银子吗?
听那掌柜的说,一幅上好的刺绣,有的可以卖上百两纹银。
百两啊,这得多少个铜板,数也数不清了。
那岂不是可以住大宅子,用厚厚的被褥,粗棉布都看不上,直接要细棉布,又白又大的馒头,一天吃三顿,每顿吃两个。
“小姐,镇上的铺子收一些好的绣品,一幅可以卖很多银子,这样我们就不用为银子发愁了。”
“你说什么?”
温之柔此刻的脸色发黑,很是愤怒。
陈十一想,自已没说错什么吧?
“不能绣吗?”
温之柔厉声说道。
“当然不能绣,我绣的东西怎么能流于市井之中,供宵小之辈品鉴玩弄,我曾经绣了一幅千里江山图,被圣上亲自裱装于屏风之上,献于当今太后,现在,都在太后的寝宫里摆放着,这是何等的尊贵?你这样的人,蝇营狗苟,只知道每日算计,现在,竟然要折辱我的荣耀,我告诉你,想都别想。”
陈十一自然不懂这些,她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人,确实不知道荣耀是什么。
听得小姐这么激动愤恨,想来,这是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东西。
“对不起,我不知道…”
温之柔大声吼道。
“你离我远点…”
陈十一心想,真是可惜,本以为能过上好日子呢。
她想着,要不去学别人去深山挖陷阱,说不定能得些猎物,这个可值钱了。
不过这要非常熟悉猎物的习性才是,还要向别人学,但谁会把这个吃饭的技能平白无故地教给他人。
远水解不了近渴,不行。
她会做饭菜,要不去酒楼里聘个厨娘?
只是,她走了,这里就没人做饭,伺候这些主子了。
况且他们也不会答应的。
她会做一种很好吃的酱布袋饼子,只是,做这个要用到烤炉,她现在吃饭的铜板都没几个了。
真的好难啊!
要不大家一起饿死算了。
次日,她提了几尾鱼朝镇上走去。
走之前,她和温夫人说了,今晚她可能会回来得晚一些,衣衫他们自已洗一下,晚膳他们自已弄。
温夫人点头答应。
“你去忙吧,这点子事情,我们自已会做。”
晴了几日,天色又渐渐昏暗起来,许是端午节快来临了吧。
她从小记得,端午节左右,总是晴少雨多。
热闹的集市上,她的鱼低价卖了十二个铜板。
总归是希望早点卖出去,在镇上看看能不能碰个活,不管好歹,总该有点子收入。
她慢悠悠地又走到花街的地方,忽然想起很久没来看南枝了。
南枝百无聊赖地靠在楼梯的栏杆处,手心里的红娟甩了又甩,似乎很不耐烦。
她飘忽的眼神瞟了瞟,发现陈十一躲在万花楼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她笑。
南枝随扭起她柔软的腰肢,妖娆多姿地朝陈十一走来。
“小妮子,你可比那些男人都来的勤快。”
陈十一低声地笑了起来。
南枝仔细打量着陈十一。
“你的眼睛,很美。”
她随即又不耐烦地甩了甩绣了蔷薇的红手绢,葱白如玉的双手,染了红中带橙的指甲,更显得手指纤细透亮,如翡翠一般。
“这世道,女子本不易,但凡有点颜色,一辈子就会过得十分艰辛,你这样,挺好。”
忽然万花楼的楼梯上来了一波客人,为首的身穿玄色衣袍,发髻高耸,听口音,好像是京城来的。
他们一行人各个神情肃穆冷厉,看起来很是不好惹。
南枝见有人上门,急忙上前揽客。
她娇笑着,红色的手绢捂了一下唇角。
“几位客官,是第一次来万花楼找乐子吧…”
话还未说完,两道闪亮的光线如闪电般交织疾速划过,站在不远处的陈十一,温热铁锈的红色缎往她身上浇灌而来。
她愣在原处,只听得那一行人有人冷漠说了话。
“笑什么笑,没看到主人不开心吗?”
就在她睁眼的一瞬间,一个头颅从楼梯上咕噜噜地滚了下来,那张脸,刚刚还与自已巧笑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