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谁说京官有钱有肉? 第3章

作者:作者:赵熙之 标签: 古代言情

  孟景春没什么心思,正要婉言推拒,陈庭方看着她却问道:“孟兄有心事?”

  孟景春干笑笑,回曰:“不是什么要紧事。”

  陈庭方温言:“不妨说一说,在下说不定能帮得上。”

  孟景春还是摆摆手。

  陈庭方唇间酝了一笑:“莫不是愁住处?”

  话都提到这份上,孟景春也不好说不是,只点点头,又道:“会馆没法久留,现下确实在寻住处。”

  陈庭方道:“孟兄到京城不久,倒不如去吏部说一声,住官舍也是很好的,平日里能与同僚搭伙,距衙门也近,省却许多麻烦。”

  孟景春倒是未听说过这个,陈庭方又道:“孟兄这会儿要去哪里?”

  “要先回一趟会馆。”

  “恰好顺路,便一同走罢。”陈庭方又对白存林道,“不知白兄何往?”

  白存林识趣说不顺道,便告辞先走了。

  白存林走后,陈庭方与孟景春一道走着,陈庭方说:“住官舍一月交一两银,却是供饭食的。孟兄在京城孑然一身,住官舍再合适不过,况也便宜。”

  孟景春思量一番,觉着陈庭方这提议当真已是上选,四十两刨去年租十二两,还剩二十八两,若无额外大开销,那日子过得也是自在的。

  陈庭方又道:“倒不如孟兄现下就去吏部说一声,也好让吏部的人尽早安排。”

  孟景春点点头,道了声谢,正要折回吏部衙门,陈庭方一把拉住她,浅浅笑:“在下陪孟兄一块儿去罢。”

  孟景春知早前连累他挨了板子,实在不明白他现下又为何对自己这么好,便多问了一句。而陈庭方只道举手之劳,算不得帮忙。

  孟景春去吏部办手续,陈庭方说他先去问一问,便将孟景春晾在外头,径自进去去找了一位小吏。

  经办那小吏翻了下登记的簿子,神色略有不对,回道:“陈大人真是不好意思,这……可能办不了。”

  “已没有空屋了?”

  “这倒不是。”小吏面露尴尬之色。

  一旁的陈庭方道:“可以瞧一瞧簿子么?”

  “这……”小吏将簿子递了过去,“陈大人,您看看这也不合适罢?”

  陈庭方一看,官舍现下只剩了一间屋,竟是沈英屋舍隔壁那一间。

  堂堂右相住官舍才叫不合适。陈庭方便说:“无妨的,就将这一间分给孟大人住罢,想必孟大人不会介意。”

  小吏面露难色,孟大人不介意,但相爷介意怎么办?可上头却又没有明说相爷旁边的这屋子不能分给旁人住,既然状元郎都发了话,只能硬着头皮分。

  于是孟景春顺顺利利拿到了钥匙,她去认完路,便别了陈庭方,独自一人回会馆去取行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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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春日素来短暂,近些日子越发热起来。

  烈日当空,外头行人能走出一身汗来,宫里却是阴凉得很。

  御书房里奏折扔了一地,沈英弯腰一一拾起,捧在手里,却也不说一句话。

  “韩至清的案子竟生出这么多枝节!他堂堂一介皇子去查案,却被人参至此地步,他怎么有脸面回来?!”

  沈英仍是站着,瞥见皇帝的手都在微微颤抖,便知陛下这已是气极。

  待气氛缓了一缓,皇帝又问他:“他今日可按时去工部了?”

  沈英依旧低眉回道:“回陛下,二殿下自郴州回来后便不曾去过工部。”

  皇帝似是忍了一忍,又道:“以后凡是参他的本子均让门下省处理,不必再往上递了。”

  “臣明白。”沈英顿了一顿,又道:“韩至清的案子疑点颇多,不如让大理寺复核,再做裁定。”

  皇帝沉吟一番,抿了抿唇:“也好,韩至清的案子移交大理寺,刑部暂不得插手。”说罢语气稍缓,便让沈英退下,又对一旁内官道:“召陈庭方进宫。”

  沈英领命告退,刚出了御书房,才行了十几米,便遇见太子成霖。

  沈英略施一礼。

  成霖瞧了一眼他怀中抱着的一叠折子,眼中无波,淡淡道:“沈相刚从幽州回来,便又得接下这些烂摊子,真是辛苦。”

  沈英只道:“臣之本分,不敢称辛苦。”

  成霖一双眼似笑非笑,走过沈英身旁时又短暂停了一下,低声道:“我知沈相与大理寺卿关系匪浅,韩至清的案子,沈相自然知道要怎么做。”

  沈英神色依旧淡淡,只回:“大理寺秉公查案自是应该。”

  成霖又道:“父皇近来替我物色太子妃,我听闻刑部魏侍郎府上的千金恰是好年纪,沈相若也能提上一提,想必魏小姐即便成不了太子妃——”他唇角勾了笑:“侧室也是可以做得的。”

  沈英不动声色地听完,却并不表态。

  成霖盯着他看了会儿,扬了下唇角,道:“那沈相去忙?”说罢便径自走了。

  沈英转身送他,等脚步声消失在廊道尽头,他这才不慌不忙转回身,抱着奏折绕出了廊子。

  ——*——*——*——*——

  孟景春屋前有恰一株古桐,层层密密的叶子遮了阳,树梢的叶子迎着南来北往的风,站在底下甚觉凉爽。

  她刚将屋内收拾停当,站到这院子里来凉快会儿,便见一小厮提着竹篮子一路小跑着过来。

  那小厮在她面前停了,道:“可是今日新搬来的孟大人?”

  孟景春点点头。

  那小厮喘口气,又道:“小的是西边伙房的。今日给各屋送些时令果子——”说着便从竹篮子里拿了一个纸包出来,“这份儿是孟大人的。”

  孟景春略惊喜地接过去,说了声多谢。

  那小厮又看看隔壁屋子上的门锁,小声道:“诶?人不在呢。”

  孟景春也顺着他视线看过去,隔壁确实是无人,她便随口道:“隔壁那份儿便先搁在我这儿罢,我替你转交,省得你到时再跑一趟。”

  那小厮笑笑,道:“好嘞。”便又从篮子里拿出一个纸包来递给孟景春。

  待那小厮消失在巷口,孟景春撕开纸包一角,里面包着满满的新鲜枇杷,看着清新诱人。

  她进屋到后院将枇杷倒进小木盆,用冷水凉着,洗了把脸,觉着有些倦,便钻回卧房眯会儿。

  这一觉睡到太阳落山,她卷了毯子坐起来,揉了揉眼打算出门去西边伙房吃饭。她胡乱套了件衣裳,走到门口时忽想起后院那一盆子枇杷来,便赶紧走到外头看看隔壁的人回来了没有。

  她一瞧窗子已然亮起来,昏昏小灯映照出一片橙黄的光,便晓得那屋的主人是回来了。她迅速折回后院,从木盆中捞了一半枇杷,重新用纸包了,跑到隔壁屋门前,抬手敲了敲门。

  三下之后竟无人应答。

  她便又敲敲,还是无人应答。难不成点着灯这就睡过去了?

  她正欲离开,忽听得门内传来脚步声,还未来得及反应,大门已是被人从里头拉开。

  那人一身素袍,清瘦挺拔的身形似是有些眼熟,再往上瞧,眉目中蕴着儒雅,又有几分清贵之气,只是眼中透着疲惫,目光里晃过一丝猜不透的疑惑。

  孟景春脑子里轰地一声彻底炸了。陈庭方怎能连这般重要的事都没有告诉她?!

  短暂惊吓过后,孟景春迅速回过神,脸倏地一黑,搂着一包潮湿的枇杷,像模像样地道了声:“相爷……好。”

  

☆、【零四】温柔乡

  似是不明白她为何会出现在这里,沈英神色中晃过疑惑。

  孟景春慌忙解释:“下官今日刚搬到官舍,恰好伙房的人送来了些枇杷,下官代收了一份,这会儿特意送来。”说着赶紧将怀里湿漉漉的纸包递过去,还不忘补了一句:“不知相爷居于隔壁,下官很是惶恐。”

  “惶恐?”

  孟景春猛点点头。

  “言辞颇顺,倒是瞧不出惶恐的样子。”沈英说着,也没有要将纸包接过来的意思。

  孟景春见他不接枇杷,眉头一蹙,两手托着纸包,作势就要跪:“相爷难不成要下官跪着才肯收?”

  沈英轻抿了下唇,瞥了一眼那湿漉漉的纸包,实在不想要,便道:“自己拿回去吃罢。”

  孟景春倏地就站直了,眼睛干净明亮,很是爽朗回道:“谢相爷赏赐!”

  沈英并不想打击她这股子年轻机灵的劲儿,却也忍不住道了一句:“稳重些。”

  孟景春点点头,眉目间笑意都晕开来。

  沈英不想与她说太多,神情中疲倦难掩,有些强忍着清醒的意思。

  光线虽暗,孟景春倒也瞧出他一脸疲态,便很是识趣地抱着枇杷,退后一步略躬身道:“相爷早些歇息,下官这便告辞。”

  沈英惜字如金,也不多说便关上了门。

  孟景春抿了下唇角,站在门口跟个傻子似的,将地上一块石子踢得老远。她看着那亮着的窗子,默默琢磨了会儿,便跳下台阶,往伙房找吃的去了。

  次日一早,天还黑着,孟景春在睡梦中便迷迷糊糊听到了外头的动静。翻个身,想着大约是隔壁沈大人早起上朝去了。这官往上做一做,便连个懒觉也没得睡了,向来嗜睡的孟景春觉着,若人生不能睡懒觉,真是最没有意思了。

  不过她也不敢睡太久,天一亮,她便迅速爬起来到西边伙房吃完早饭,揣着文书匆匆忙忙往大理寺去。

  本以为头一天无甚要紧事,没料大伙儿却忙得很。孟景春初来乍到,诸事还不大清楚,便做些誊录卷宗的活,一天下来手酸得不得了。

  天色将晚,她瞅见一同僚桌上卷宗堆积如山,正想开口问,却不料那边大理寺少卿喊她过去。

  原来是让她将已结案的一叠卷宗送去翰林院存底,孟景春本以为大理寺存卷足矣,没料翰林院也得存上一分底。想来恐是怕哪边失火或是不小心毁了,还有另一处的存底可供翻查。

  她抱着厚厚一摞封好的卷宗送到翰林院,翰林院书吏写好存管簿记,另一人便抱着那摞卷宗进了一处窄门。孟景春伸长了脖子朝里瞧了瞧,看着黑漆漆的好似很神秘。这时忽有人走至她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肩。

  孟景春猛回头,见到是陈庭方便又笑了笑:“这时候还不走啊?”

  陈庭方却不答,也学着她的样子瞧了瞧那窄门里头,说:“孟兄可瞧出什么?”

  孟景春忙摆摆手,脸上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说:“我就随意瞧瞧。”

  “恩。”陈庭方看看她,淡笑着忽然问道,“孟兄可去过花街?”

  “这个——”孟景春谎话随口来,“去过的。”

  陈庭方神情干净,道:“我倒是没有去过。”

  “你不过十七岁,干干净净的年纪,岂能去花街那种地方?依我看花街也无趣得很,尽是些大腹翩翩满脸褶子的人才去的,同那些人溷在一块儿,多没有意思。”孟景春自然怕他说出要一同去花街这种话,便先将嫌恶之言放在前头。

  陈庭方仍是笑得淡淡的:“人都说花街乃世间难得温柔乡,孟兄却说得好似很不堪一般,倒越发令人想去一探究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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