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作者:赵熙之
孟景春也不傻:“贤弟若这般好奇,得空自个儿去一趟不就成了?”
“独自一人前去花街,总显得有些奇怪。”
孟景春心里已翻了白眼,就知会这样,便驳道:“成群结队才是奇怪!”
“两人何以成群?”
孟景春不愿将话说绝,至少不能拒绝得很生硬,便道:“见识温柔乡这等事本就私密——”她凑近一些小声说:“难不成贤弟喜欢让旁人知道自己睡了哪个姑娘?”
陈庭方见她说话这般口无遮拦,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他缓了缓,道:“不过是去看一看,孟兄偏偏想得那么……”
“只饱眼福?”
陈庭方微颔首。
孟景春想着顺道有些事得问问陈庭方,无奈下只好答应同他一起去花街瞧瞧,末了还不忘叮嘱一番:“漂亮的女子反倒喜欢骗人,我知贤弟不怕被骗,但也莫在那地方待久了。”
她说罢便要往外走,却又倏地停住,指了存卷宗那屋子问陈庭方道:“只有大理寺的卷宗在这儿存底么?”
陈庭方回她:“刑部的也有。”
她动了动唇,最终却没有再问。
陈庭方见她如此关心卷宗存底,想她应该是要寻什么东西,可卷宗里能翻出来的无非是陈年旧案,她想翻的又是哪一桩旧案?
孟景春上了陈庭方的马车,一路行至花街,她跳下来,将矮凳往地上一摆,意思是让陈庭方下车。
陈庭方却不出来,他家赶车的小厮忙同孟景春小声道:“少爷想必是在换衣服罢,孟大人且等等。”
孟景春暗暗翻了个白眼,站在车外等着。
过了会儿,陈庭方才撩起帘子不急不忙下了车。孟景春一副老练的样子,对周遭一切都不好奇一般,目不斜视地往里走。
此时天已黑透,华灯初上,街上酒香花香脂粉气很是馥郁,行人易醉。
妓馆舞坊门口艳妆女子笑意盈盈地迎客,还有上前来拉孟景春的。孟景春低头蹙眉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这身官袍,真心觉着扎眼。又看看陈庭方,这厮竟晓得要在去花街前换一身衣服,当真是心细得很。
陈庭方脸上拢着笑,偶尔回头,便引得妓馆那些女子惊呼声连连。孟景春余光瞥他一眼,扯了下他袖子:“别乱瞧,贤弟也不怕被人认出来。”
说话间又瞧见前头有小倌儿站街的,孟景春不由得一蹙眉。今朝民风虽说不上有多开放,却也不禁男风,烟柳之地小倌儿站街也不稀奇。
陈庭方瞧她这神色,便说:“孟兄这番神情,是觉得有伤风化?”
“倒不是。”孟景春回避了那些小倌儿们的视线,只道:“堂堂男儿,做这等营生总教人不舒服。”
陈庭方不再多问,待两人行至一处叫东华坊的楼前,陈庭方却是停住了。
那楼前倒是出了奇的冷清,也无人在外招揽生意,一点也不似妓馆的样子。
孟景春略有些疑惑,便开口道:“贤弟想进这楼瞧瞧?”
陈庭方的脸在这昏昧灯光下,显得分外柔和。他缓缓道:“东华坊是个好地方,不知孟兄进京后是否有所耳闻?”
“好在哪里?”
“随官家起落。”
孟景春恍然大悟,想来进出东华坊的大多是京城权贵,再想想,若是官场中人常来,那这地方必然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指不定还是挖秘密的好地方。
思量间,陈庭方已然迈进了门,孟景春忙跟上去。鸨母迎上来,略施一礼道:“两位爷看着面生,想必是头一回来罢?”又瞧陈孟二人长得极标致,脸上便更多一份笑。
孟景春忙抢着道:“听闻东华坊的姑娘才情满满,想来听听曲子。”
一旁的陈庭方忍了笑,只淡淡道:“再温一壶酒,上些小菜即可。”
那鸨母闻言便去准备,孟景春却蹙蹙眉头,想这小菜如何吃得饱。子曰食色性也,既然都来瞧美色了,那不好好吃一顿更是说不过去。
小厮领他二人上了楼,酒菜陆陆续续端上桌,帘后琴音渐起,陈庭方坐下来,斟了一小杯酒推至孟景春面前,孟景春略渴,接过去便喝。
一曲毕,那鸨母将纱帘卷起来,琴后一妙龄女子缓缓抬了头。
见两位恩客无甚反应,鸨母小心问道:“两位爷觉着如何?”
孟景春沉吟一番,只道:“挺好。”
陈庭方却道:“略显凄清。”
孟景春低头吃了口菜,想这陈庭方真是好挑剔,便对鸨母说:“既觉着凄清,那便要热闹些。”
于是这鸨母便让这弹琴女子下去了。不一会儿,屋中进来两个艳服女子,看起来比陈孟二人还要年长一些。
孟景春只顾着吃,其中一绯衣女子坐在她身旁笑道:“这位小爷倒是俏丽得很,如何连胡子也是不长的?”
孟景春筷子一搁,压了压嗓子,摆出脸色来:“爷才十九岁,长什么胡子?!”
那绯衣女子笑出声来,又出其不意伸手摸了一把孟景春的下巴,小拇指有意无意地滑过她颈间,一副豁然开朗的样子,却也不点破。
孟景春急得脸都红了,登时站了起来:“爷让你摸了吗?”
陈庭方看着好戏,轻啜着茶,道:“说些趣闻听听罢。”
旁边的黄衫女子道:“不知爷们想听什么样的趣闻。”
孟景春为避开那俩姑娘,往陈庭方那边挪了挪位置,道:“先随意说几个来听听。”
绯衣女子张口就来:“前阵子琼林宴……”
“停!”孟景春摆了一下手,“换个。”
陈庭方抿唇笑。
那黄衫女子道:“上回吏部有位大人来东华坊,夜宿至清晨,因赶着去上朝,竟忘了擦掉脸上的胭脂唇印。据闻皇上瞧见了,问他‘爱卿从何而来啊?’,他答‘臣昨夜值宿衙门’,皇上又道‘睡得如何?’,他答‘值宿不敢睡得太死’,皇上又问‘朕还以为爱卿梦会神女去了’,他一惊‘陛下为何这样说?’皇上冷哼一声,赐了他一面铜镜,后又给他安了个欺君的罪名,将这大人贬到地方上去了。”
孟景春吃着酒,轻嗤一声:“你这都是哪时候的戏文,皇上岂会这样作弄臣子,尽瞎编排。”
那黄衫女子又说了几个,孟景春均摇摇头,又问问陈庭方的意思,也是觉得没甚意思。
那绯衣女子又道:“那说个沈相沈大人的?”
孟景春倏地来了兴致,灌了一杯酒道:“沈相也来过这儿?”
“大约是十一年前罢,那年相爷十六岁,连中三元,状元及第,被一众人推搡着带到这儿来,最后竟是逃走了。姊妹们问‘状元郎呢,如何不见了?’,这才有人说沈相从后边小门逃了。”
孟景春一瞥眼,往嘴里塞了一只果子:“沈相还有过这般怂态?”
绯衣女子柳眉一挑:“那是自然,十六岁的少年人懂得什么?纵是做得一手好文章,男女之事也是一头雾水,恐是被吓着了。”
孟景春略一算,自己那时才八岁。哎,八岁。她不由想起一些旧事,便闷头喝了一杯酒,又听得绯衣女子道:“唉,说起这相爷却再也没来过了。”
黄衫女子亦蹙了眉道:“不来妓馆便也算了,相爷都已二十七了,却也未见其娶妻,难道有什么隐疾不成?”
孟景春回过神,道:“莫不是……断袖?”
“那得伤死京城多少姑娘的心呐?定是不能够啊,奴家很是中意相爷的呢。若相爷再来一回东华坊,奴家怎么着也得抢着服侍一回呀。”黄衫女子说着就笑了,旁边绯衣女子轻推了她一下,啐道:“呸!就怕你那相爷届时不能人道,你同他聊一晚上不成?”
黄衫女子回驳道:“相爷这般的,便是看一晚上也是知足的。若说还能聊上一宿,真真是可以去死了。”
旁观了许久的陈庭方浅笑笑,语气温柔,说的却是:“沈相矜矜业业,勤勉务实,为朝中肱骨之臣,又岂容得你二人在这里评头论足?”
孟景春见素来不说重话的陈庭方竟这样开口,立时搁下杯子,同那俩女子道:“勿再说这种指名道姓的胡话了。”但说实在的孟景春很是佩服这些女子啊,真的敢说啊!
绯衣女子似是又要开口,陈庭方却起了身,自袖袋中取了一锭银子搁在桌上,便偏头同孟景春道:“坐够了,也该走了。”
孟景春临了还瞥了一眼桌上那锭银子,心道不愧是陈家独子,出手的确是极阔绰的。
陈庭方兀自走了出去,在外边廊道里站了会儿,又像是等什么人一般,脸上有转瞬即逝的怅惘。
孟景春走过去:“贤弟不过来这儿坐了几盏茶的工夫,真看够了?”
陈庭方轻抿了唇,脸上复又浮起淡淡笑意,摇了摇头说:“确实如孟兄先前所说一般没意思。温柔乡销金处,却也不过如此,不知世人何故贪恋。”
“依我看贤弟亦莫要以偏概全,在你我眼中似乎不过如此,但有人却道它是极好的。”孟景春轻叹一声,回头瞧了一眼,“个中滋味,每个人体会自然不同,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陈庭方笑了一下,转身便下了楼。
两人一道走到花街尽头,路上仍旧与来时一般热闹,陈府的马车停在暗处等着。
车上颠簸,孟景春的酒劲有些上来了,觉着有些头晕,却还不忘问陈庭方一件要紧事。
她道:“沈相就住在官舍,这件事贤弟先前知道么?”
陈庭方回她:“自然是知道的,但算不得什么要紧事。沈相住了十来年的官舍,也算不得稀奇了。”
“十来年?”孟景春很是惊讶,“难不成沈相没有自己的府宅?”
陈庭方偏头看她一眼,轻描淡写说:“没有啊。”
孟景春蹙蹙眉:“沈相俸禄……应当不低罢,何故还委屈住官舍……”
陈庭方脸色淡淡:“右相月俸三百贯。”
“三百……”孟景春后面的话全给咽下去了。自己一个月才拿三贯多一点,沈英他拿三百!可恨的是这样的人在官舍一住便是十一年!
“兴许是觉着官舍方便,才不愿搬走。何况沈相无家室要养,孑然一身何必住大宅子。”陈庭方缓缓说着,看了孟景春一眼,“孟兄难不成也好奇沈相为何不婚娶?”
孟景春点点头,陈庭方一副深知内情的模样,她能不趁机打探么?
“只怕是沈相这个位置,娶谁都不对。皇上最忌朋党,沈相如今已身处高位,娶哪位朝臣家的千金都不合适,除非皇上赐婚。但皇上偏偏从未提过这茬,似是觉着沈相不娶也挺好,省得招惹是非,也不必花时间顾家室。”
“世间女子又不是只有朝臣家的千金。”
“商贾之女亦不能娶,恐有官商勾结之名。至于书香门第清白人家,沈相想必也没空结识。其余人家,可能又没法门当户对。”陈庭方顿了一顿,“再者说,无人敢做这个媒。姑娘们心中似是倾慕着,但真正想嫁的,恐怕极少。”
“也是。”走到这个位置,朝荣亦能夕败,风光无限却也如履薄冰。
孟景春又靠着车窗想了会儿别的事情,东华坊的酒后劲挺足,喝了这么几杯虽不算醉,脑子却是有些迷糊了。她想着过会儿还得去找些东西垫垫肚子才行,方才在妓馆也未来得及吃什么。
思量间,陈府的马车已是行至官舍西门,陈庭方伸过手去轻拍拍她:“孟兄,到官舍了。”
孟景春“哦”了一声,赶紧揉揉脸,作别陈庭方下了马车。
晚风很是暖和,官舍西门的灯笼轻轻晃着,伙房的灯也还亮着。孟景春甚喜,脚下步子一快,还没反应过来就栽了个狗□。
孟景春疼得龇牙咧嘴,酒是彻底醒了。但这一跤是结结实实的硬摔,她全身都发麻。
她趴着缓了会儿,一只手朝她伸过来,说:“可还起得来?”
☆、【零五】别睡了小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