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听风诉晴
夫君谋
作者:听风诉晴
文案:
髫初识,总角知约,豆蔻疏离,十八结发。
我的夫君安锦,是杞国女子心目中的最佳情郎。
在我不得不守着这块肥肉,与各色豺狼虎豹进行艰苦卓绝的肉肉护卫战之后,
终于明白了一点——与其左防右藏,还是吃吞下腹最安全。
一段腹黑女的觉悟史,一条腹黑男的淡定追妻路。数天下腹黑人物,还看此朝。
本文基本日更。结局HE,中有小虐。1对1。坑品有保证,放心跳。
第一章 最佳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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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皇爱杨柳。杞国的都城燕丰,每逢春季便是漫天杨花飞,如同春后迟落的一场小雪。蛰伏了一冬文人墨客,才子佳人们,偏爱在这白絮中吟诗作对,抚琴作画,与自冬眠中苏醒的百兽共同谱得一出春鸣曲,争先恐后,各领风骚。
我抬眼望了望头顶上无数的白绒毛团儿,深感忧虑。熟绢上的白描人像才勾了一半,我已经快忍不住了。
“夫人。”雀儿忧心地替我打着扇,令漫天白絮飞舞得越发狂躁。“您没事儿吧?”
我摆了摆手,鼻腔里一股再也压抑不住的瘙痒喷薄而出,连打了三个喷嚏。雀儿贴心地送上手帕,我接过来捂住鼻子,又是三个喷嚏。
“忒折磨人。”我眼泪汪汪地朝她点头以示感激。“这该死的白毛。”
雀儿有些紧张,看样子恨不得扑上来按住我的嘴。“夫人,这话可不能乱说。谁不知道上头那人最爱这个?夫人这话要是落到那些不怀好意的人耳朵里,咱们家大人少不得又受场弹劾。”
我嫁与安锦不过一年有余,他就被弹劾了三回,回回皆与我有些关联。
第一回是大婚后不久,我偷跑出府,逛了一回楚女馆。软玉温香在侧,我还未来得及做什么,便被破门而入铁青着脸的安锦给捉了回去。哪知御史台那个怪老头恰好路过给瞧了个仔细,第二天便参了安锦一本,称其白日宣淫,公然狎妓,违背了吾皇亲自制定的京官行为准则一二三。所幸吾皇宽厚,只断了安锦一个月月俸,命其归家好生反省。
于是我被禁足两个月。
第二回是东宫娶妃,我跟安锦一同参加大婚筵席。安锦与同僚寒暄,我深感无趣,自个儿去花园里走了走。途中遇上一位欲与情人私逃出宫的宫女,我一时冲动,同情心泛滥成满腔热血,跟她换了身衣服,还指点她如何潜逃。
我原想回了宴席便说被人打晕换了衣裳就此推脱过去,哪想到还没走两步,便被一群宫女嬷嬷们抓牢,不由分说带至某房间强行换衣梳头搞得晕头转向。直到最后端端正正坐在起凤殿里跟前来掀盖头的东宫殿下大眼瞪小眼时,我才知道那偷跑的宫女居然正是东宫新妃。
那一夜,恼羞成怒的男人有两个。一个是老婆跟人跑了的东宫,另一个是老婆被塞到东宫新房的安锦。
虽然此事最终被判定为一场误会,安锦却依然被怪老头御史给参了一本,内容是内眷行为不检,举止不端,由此可见家主管教无方,自身很有问题。吾皇依然宽厚,依然罚了他一个月月俸,命其归家好生管教夫人。
于是我被禁肉食两个月。那些饭桌上只有青菜豆腐的日子,不提也罢。
第三回严格说来与我没多大关系,起因是我娘。
我爹任职翰林院编修,算是个不大不小的闲官儿,年俸一百五十石,也算得丰厚。然而自我懂事起,家中从来都维持着一贫如洗,一穷二白的艰难状态。这大半得归功于我那嗜赌如命的娘亲。
我娘好赌,也擅赌。一两银放到她手里,可以眨眼变成白花花的十两银,但最终一定是统统落入庄家的手里。爹爹每日只爱钻研史书,正史野史戏说本传说本样样不落,对娘亲所作所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丝毫不关心,基本不干涉。于是我长到十岁时,每天必做的一件事便是和大哥一道去赌场,喊娘回家吃饭。
这种状况持续了三年后,我终于顿悟,放弃规劝娘亲,开始寻求开源之道,从此令全家过上温饱有余,富庶不足的小康生活。此事说来话长,暂且略过。
话说我娘好赌这习性,延续到我成婚之后,变本加厉。某回她终于将自己那点儿私房钱输得精光,还欠下一笔不小的赌债。赌庄截住她讨要欠债时,她也不知是哪儿来的霸气,忽地振臂高呼曰:“你们敢问我要钱?我二女婿是吏部侍郎安锦!”
于是赌庄将她扣了下来,准备向安锦讨个说法。此时大哥来接娘亲归家,见娘亲被扣,怒从中来,竟然动了手。赌庄的一个小头目被他打了个鼻青脸肿,据说还吐了血。
我大哥此人,平日里宅心仁厚,善良得过了头。但碰到自己家人受了欺辱,却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揍你没商量。那小头目想必也是说了些不三不四的污言秽语,这才引得他勃然大怒。
然而打伤了人这一事实,无可辩驳。大哥被赌庄扭送官府,关进了牢里。我得知此事时,心急如焚,奈何那时正与安锦冷战,不好求他。我这边还在犹豫,那边大哥已经被放了出来,只罚他偿清赌债,赔了那小头目百两纹银了事。
我后来才得知这事全因安锦从中斡旋,大哥才能出来得这么顺利。然而我之所以得知,却是因为怪老头曹御史又在朝上参了他一本。
这回可不是简单的作风问题,而是涉及徇私枉法的大罪。这个总与安锦作对的曹御史终于逮住他的小辫子,估计这一本参得是兴高采烈淋漓尽致,做梦犹欢畅。吾皇终于没法再宽厚,将此事移交刑部调查。刑部查了许久,证据不足,最终不了了之。
安锦这次没有被罚月俸,我却依然被禁足加禁肉食两个月,十分委屈,深以为这些事大半责任并不在我,而在于他平日里人缘欠奉。
现在想来,与安锦的婚后生活大半在禁足与禁食中度过。他娶了我,从此焦头烂额;我嫁给他,从此失去自由没肉吃。这算是哪门子姻缘?
思及此处,我不禁又打了几个喷嚏。手上的狼毫随着身体的动作下意识地一挥,一滴墨点便往熟绢上的人物脸庞上浸了进去,不偏不倚正中眉心。
“糟糕。”我赶紧拿起画板端详。
“夫人,您再不画,他们怕是要离开了。”雀儿朝不远处杨柳堤上的一双人影处眺了眺。“大人好像有些不耐烦。”
“放心罢。”我安抚她道:“夫君他对美人向来很有耐性,更何况是苏慧这样的绝色美人?”
柳树下那一双男女,若即若离。男子垂眸凝视,眼神专注,侧颜如画;女子含羞地牵着衣带,欲言又止,这画面在一瞬间击中了我的心。
下笔如有神助,剩余的部分很快完成。我抬起画板与实景略一比照,非常满意。
“雀儿,你说这幅叫‘人约柳前’好呢,还是叫‘情难自禁’好?”我转过头,征询她的意见。
雀儿沉思了一番。“不若叫‘黄昏双美图’?”
我深以为妙。既突出了意境,还能引人遐思。
“大人若知道夫人您就是那个专门偷画他与女子约会的宵什么什么公子……”雀儿摇首道:“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
“是元宵十三公子。”我替她补充完整。“若不是我画得妙,他哪儿成得了燕丰城里的风流倜傥第一人?”
雀儿很有些不以为然,探过头来看熟绢上的画像。“夫人,奴婢记得大人眉心似乎没长痣啊……”她指着画像上男人眉心的小黑点。
“这叫合理范围内发挥想象力。”我收起画板狼毫和油墨,舒展了筋骨,又打了几个喷嚏。“收工回家。”
雀儿朝柳树下望了一眼,转头又看我一眼,欲言又止。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揉了揉犹在发痒的鼻尖,把手里的画板工具塞给她拿着。“还是老规矩,卖画的银子我七你三。”
雀儿立刻欢喜了起来,之前的疑虑早抛诸脑后。这小丫头单纯好哄,实在是她身上最大的一个长处。
我窃笑一回,用手帕捂住鼻子,慢慢地沿着杨花翻飞的街道往安府的方向踱了过去。
杨柳堤上的男子,正是我的夫君安锦,年方二十二,年少有为的吏部侍郎。传言中他俊美,温柔,优雅,多情,深谙女人心,正是整个燕丰,乃至全杞国最受关注的锦绣公子,杞国女人心目中的最佳情郎。
我的青梅竹马。
对于以上的那些闪闪发光的形容词,除却俊美这一条其他的我均深表怀疑,不排除是他从未将这类特质表现在我面前的缘故。
回府时,恰好遇上从书斋回来的公公,也就是安锦的父亲。他怀中捧着几本书,慈爱地朝我微笑道:“阿遥上街了?买了些什么?”
我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位全无架子,温和宽容的长辈。安家的祖辈都做着微不足道的小官,家境只算少有富余而已。到了婆婆这一代,安家只剩了这么一个女儿,年纪过了二十五才最终招婿入赘,找到公公这么一个无父无母的穷书生做了上门女婿。
公公原本姓陈,入赘之后便随了婆婆姓安。他没能做官,便在城南租间门面开了书斋,收入算不上丰厚,堪堪养家糊口。做人赘婿,仕途失意,放到一般人身上怕是怨天尤人抬不起头。然而他天性乐观豁达,丝毫也未受挫,平日里在书斋与三五知己谈笑风生,时不时找我爹煮酒论史一番,过得相当惬意。
而婆婆则完全不同。她不苟言笑,眼神犀利得很。虽然容貌很美,却很少看见她开心快活微笑样子,实在是有些可惜。
正和公公聊到杨柳堤上的见闻时,婆婆从里屋出来,冷冰冰的视线往我身上一扫,我立刻下意识地为自己捏了把汗。
果然。她眉心一皱,沉声道:“怎么又跑出去了?你惹的麻烦还不够多?”
我声如蚊蝇。“只是出去走了走。”
她还想说什么,公公摆了摆手。“夫人,你吓着阿遥了。年轻人嘛,总在府里待着得多闷?要怪也只能怪锦儿,休沐日也不带阿遥出去逛逛。”
婆婆没再说话,凉凉的视线又落回我身上顿了片刻,转身进了屋。
婆婆不喜欢我,不是一天两天,仿佛从我嫁给安锦的那天起,这种敌意便已深深地埋了下来。照理说我们两家是邻居,我跟安锦从小玩到一处,也没见她对我有什么不满,但自从嫁入安家,她对我的态度便冷得很明显。这件事被归入我心中的数桩未解之谜中,成了压在我心头的一颗不大不小的鹅卵石。
公公见状,安慰我道:“你婆婆她生性如此,别往心里去。”他从抱着的几本书里翻出几张淡金泛银的宣纸,笑着递给我。
我眼前一亮,惊喜道:“玉版金宣?”这玉版金宣又名玉洒金笺,是纸中上上品,十分昂贵。我平日里时常对其垂涎三尺,却从来舍不得买。
公公抚须颔首。“是锦儿托我转交给你的。”
安锦?我一愣,手中的金宣纸似瞬间多了千斤重,险些拿不住。
“阿遥,你也不是不知道,锦儿这孩子,时常口不对心,明明心里头欢喜,表面上还要装得冷淡。你就多担待点儿,给他点台阶下。”他语重心长道:“小两口,有什么天大的坎儿过不去?我和你婆婆,还等着抱孙哪!”说到最后一句时,他拉拉胡子,喜孜孜的样子仿佛已经看见了孙儿满堂的美好画面。
我心中五味杂陈,勉强道:“媳妇知道了。”
公公他不明白。我和安锦的之间像隔了一道天堑,就算我有再多台阶,最终也只是通向天堑里的深壑,到不了他身边。
第二章 他的记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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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锦照例没有回家用晚膳。膳后我陪公婆说了一会儿话,便带着雀儿去了自己的书房。
要说嫁给安锦后我最满意的一桩变化,便是有了一间全属于自己的书房。安锦从未踏进这里,公公婆婆平素也很少过问。于是我便将此处做了专用的画室,主要用以进行前期的裱绢以及后期上色等活计。既然对外宣称喜爱绘画,表面上免不得也要画些正统的山水花鸟仕女图来装装样子,而私底下我却顶着燕丰城元宵十三公子的名头,以美人图名噪一时。
画美人图,这便是当年我琢磨出的开源之道。学堂里的夫子曾经曰过,人必扬其长,才能得益。琴棋书画里头,我也唯有画画能拿得出手。然而花鸟虫鱼太普通,卖不出什么价钱,于是我把眼光转向了人物像。这人物不能虚构,也不能是寻常人,一定得是在燕丰城里有些名气,且姿容出众的美人。
第一个落入我画中的,便是当时燕丰城里楚女馆里的第一美人秦玉。我趁她出游白鹤原时,在暗处偷偷临摹,画了平生第一幅美人图,名为“玉鹤共舞”。这幅画放到画斋晒月阁里,便被秦玉的爱慕者以三十两白银买走,捧去讨美人欢心了。
那是我平生赚到的第一笔银子。与晒月阁对半分后,还得了十五两。晒月阁的老板乐颠颠地与我签下了长期合作条款,主动让出一分利,并承诺决不对外说出我的身份。
杞国人推崇美姿容,无论男女,但凡美人均趋之若鹜。在这样全民爱美的大环境下,元宵十三公子阴错阳差地开创了工笔美人的先河,以形神兼备,惟妙惟肖便于思慕闻名。在几位出名的美人陆续入画后,燕丰城里渐渐形成了秘而不宣的认知。想知道最近哪位美人风头最盛?只要看看元宵十三公子最近的画便知。
于是那些被画到的美人大多窃喜,盼望下一回中选。尚未轮到的美人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心急若焚,但凡出门必刻意装扮一番。此种风气流行之后,不禁令我有种身为帝王,万千佳丽等候宠幸的微妙自豪感。
这些年来,在我的画笔下风光一时的美人不少。但声名最盛,维持时间最长的,莫过于我的夫君安锦。
对于这一点,我也很无奈。第一次画安锦,其实只是由于七公主派人到晒月阁里,以重金令元宵十三公子绘出一幅安锦与她在一起时的画像。
当时我尚未出嫁,且与安锦绝了交形同陌路,原本并不想接下这单。但晒月阁老板反复劝说不好得罪公主,再加上重金相诱,我还是应了下来,但事先说明只在暗处画,绝不现身。
未想到这幅画之后,类似的请求源源不绝。安锦的画像成了风靡燕丰的畅销品,甚至还有些外地的客人亲自前来订购。于是这安锦系列便长久不衰地红了起来,至今依然丝毫未有减弱的势头。
早知安锦会成了我的夫君,当初就该坚决点儿,回了七公主那单。不得不偷看自家夫君与他人幽会,哪怕我与他之间势同水火并无情意,也实在不是件多么愉快的事。
雀儿点上灯,替我泡开颜料。她原本也是书香门第的孩子,后来家道中落,穷困潦倒之下才做了安府的丫鬟。我选中她做我的贴身侍女,也正因为她心性单纯又爱书画,与我很有些投合。
我将画平铺,取了两只羊毫,开始分染着色。在完成了其它所有的背景以及女主角苏慧后,我才开始沉下心思,仔细地为画上的安锦着色。
他脸庞白皙,却不是那种透明无力的苍白,而是莹润蕴光的玉白。朱膘,藤黄,蜃粉,石青。哪怕是画过这么多回,我每次依然要为调出最接近于真实的颜色而苦恼。
他的眉毛很长,漆黑如墨,宽窄合度。眉与眼窝的距离很近,令一双眼显得深邃。至于眼睛——我又开始犹疑。单调的漆烟墨如何显得出那眼里的飞扬神采?
雀儿在一旁看得目不转睛,许久才提醒道:“夫人,您在大人的像上花的时间,是别处的三倍。”
“那当然。他是主角,我还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我没抬头,仔仔细细地落下每一笔。终于完成时,已经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时辰。
我放下笔,擦了擦汗。“如何?”
“更胜以往。”雀儿竖起大拇指。“奴婢总觉得夫人笔下那么多人物中,咱们家大人被画得最为传神。”
“那是。我跟他认识了一十六载,他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还有哪一处我不知道的?”得意之下,我开始吹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