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遥远的边疆 第112章

作者:鸩离 标签: 时代奇缘 种田文 爽文 年代文 现代言情

  闪电被她吓一大跳,连忙站起身往后退两步,不知所措地看着站在旁边的杨秋瑾。

  “天星,不要怕,它是闪电,从你一个多月开始,妈妈和奶奶背着你去养殖场上班,闪电就经常守在你的小床边,它不会伤害你的,它只会帮你赶走欺负你的坏人。”

  杨秋瑾把小天星抱进怀里,低声安抚她一阵,拿她的小手去摸闪电的狗头,“你看,你摸它,它不会咬你。”

  闪电是牧羊犬,智商很高,它知道自己张开嘴吓到了小主人,在小主人摸它的时候,它配合着低下头,蹲坐在原地一动不动,不敢发出一点汪汪叫声,怕再一次吓到小主人。

  小天星哭嚎一阵,小手摸到狗头毛茸茸的触感,心中好奇的很,也不哭不闹了,大大的眼睛含着金豆豆,一直去揪闪电的大耳朵,很快笑起来,奶声奶气地说:“大狗,大狗,朵,朵。”

  这是在说闪电是大狗,耳朵也很大。

  小奶娃下手没轻没重的,揪着闪电耳朵生疼,情不自禁地咧嘴发出一声威胁的低吼,又想起不能吓到小主人,赶紧把嘴闭上,嘴里发出的声音生生憋回喉咙里。

  “好了妹妹,你不能去揪闪电的耳朵,它会疼的。”陈天佑看到闪电的表情,连忙把小天星的手掰开,一把将她抱进怀里,招呼着闪电说:“走,闪电,跟我一起去街上的商店买糖吃。”

  闪电汪了一声,摇着尾巴跟在兄妹俩的身后,出院子去了。

  “秋瑾,你不跟着去?外面那么乱,混混到处乱窜,他俩单独出去行吗?”李秀娥在院子里的水池边,洗着小天星的尿片子,担忧问道。

  “妈,没问题的,咱们天佑是格斗小能手,一般人轻易近不到他的身,闪电虽然年纪大了,也不是个好惹的,有他俩在,能保护好天星。”杨秋瑾一点也不担心,走过去一起洗着尿片说。

  天星还小,不能自主撒尿,依然穿着开裆裤,卡着尿片子,只等她再大一点,今年入冬之前,她要能自己叫喊上厕所了,再穿封档裤子。

  时间已经进入四月中旬,北疆地区正式开春,天气也变得暖和起来,镇上路边有不少爱好种花的哈萨克族人家的院墙外,开了许多边疆特色花朵。

  如今又长了一个个头,看起来高高瘦瘦,长得特别白净,长相帅气的陈天佑,手里抱着穿着淡粉色春长衫,脑袋梳着两个黑黝黝小辫子,带着两朵蝴蝶发卡,看起来粉雕玉琢地陈天星,从街边走过,引起一些躲在小巷子里的小混混的注意。

  自从阿瓦地区整个地区开启严打之后,那些拐卖妇女儿童,制毒、贩毒、倒卖黑油、矿石等等犯罪分子及头目,纷纷落马,他们手下之人,跑得跑,躲得躲,而处于底层链,给他们效命的这些小混混,要么被公安抓走,关上一段时间就放了出来,要么东躲西藏,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些小混混常年浪迹于各个村镇、自治区、矿区、农场等等地方,对每个地方的地图都了然于心,十分熟悉,很会躲藏,打游击战,抓捕他们的公安、边防部很多时候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他们的身上,只要他们不杀人放火,搞出大事情来,现在都懒得管他们。

  这些混混胆子就越发大胆,都想着趁自己老大垮台之后好好干一票,把偷摸拐骗的锅都盖在老大的身上,自己狠狠赚一笔就金盆洗手,好好做人,这也导致镇上越来越乱。

  躲在阴暗巷子里的小混混们,盯上的是那个女娃娃,毕竟在边疆地区,男多女少,不管年纪多大,女娃娃能卖上好价钱,年纪再小,卖出去后养个几年,成为童养媳就能洗衣做饭生娃带娃了,是个稳赚不亏的买卖。

  然而一旦有小混混想靠近那女娃娃,别说那少年是怎么出手,就那条体型高大,黑背皮毛的牧羊犬就不是个好惹的。

  前往对面街道不过十五分钟的路程,闪电就已经用锋利的牙齿,咬得两拨小混混,鬼哭狼嚎。

  “闪电,干得漂亮!”陈天佑给妹妹买完爱吃的大白兔奶糖,不忘到副食店花一分钱,给闪电买了一根大棒骨,犒劳它。

  闪电年纪是很大了,牙齿还厉害着呢,嘴里叼着大棒骨,那叫一个高兴啊,一路都在对陈天佑摇尾巴。

  有人看见,稀奇地说:“这什么世道,狗都吃得比我们人好,暴殄天物,浪费啊。”

  陈天佑打眼望去,说这话的人,是许久不见的刘大宝,他被关了两个多月出来了,头发胡子比之前更长,身上还穿着冬天的衣服,不知道有多久没洗澡了,衣服又黑又臭,蜷缩在街边的垃圾堆旁,看着像个叫花子。

  陈天佑道:“一根没有一点肉的光骨头喂狗,也叫浪费?你要想吃,我也可以赏给你。”

  他原本是故意奚落刘大宝,没想到刘大宝坐起身道:“真的啊?那我不客气了啊。”

  他说着,伸手去抢闪电嘴里的大棒骨,毫无意外地被闪电咬了一口。

  “哇,你这狗也太凶了点吧,不是说好给我吃的嘛,还好我手收的快,不然要被它咬下一块肉了。”刘大宝拍着胸脯,心有余悸的说。

  “你怎么混成现在这个样子了?”陈天佑眉头直皱。

  “哎,说起来话长。”刘大宝躺回垃圾堆旁,一点也不嫌垃圾堆臭:“当年我爸被你爸举报枪毙,你妈又来农场扳倒我们刘家庄以后,我跟着我妈她们回老家,第二年我妈就改嫁了,说她要过新生活,不管我了,让我自己养活自己。

  我那些个亲戚都不愿意养我,我也不愿意下地劳动干苦力活,偷了我堂叔伯一点钱,又坐车回到边疆,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一个土匪团伙,一直跟着他们在边疆各地干黑心勾当,没干几年,那土匪团伙又被你爸给端了。

  我好不容易逃出升天,又遇上一个倒毒、拐卖的犯罪团伙,跟着他们混口饭吃,结果他们现在又被边防军和公安一窝端了,我被抓进去关了两个月,在里面差点被我老大和他手下揍死,现在没地方去,只能等死呗。”

  “你就没想过要去上班?”陈天佑把一直伸手,出于好奇心理,去抢闪电骨头的小天星的小手给摁住,“你去上班,哪怕是临时工,一个月赚个二十多块钱,也能养活自己吧,为什么要一直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

  “因为我懒,不愿意干苦力啊。”刘大宝理直气壮地说:“那些个工人,从早忙到晚,赚得那点钱才勉强糊口,哪像我,只要干一票大的,我就能吃穿不愁好几个月,还能找个漂亮的妞玩玩。”

  陈天佑无语了,“现在到处都在戒严、清缴,你还想干票大的?你不怕死啊。”

  “怕啊,所以我打算离开这个伤心地,去更远一点的北疆,捡戈壁滩上的玉石卖给玉石商人糊口。”李大宝说到这里,挣扎着起身道:“陈天佑,你借我点钱当路费呗,我也不要多少钱,就二十块钱,让我买张火车票,再开个旅馆,好好的洗个热水澡。”

  “我跟你是什么关系,你张口就跟我借二十块钱,你算哪根葱。”陈天佑冷哼:“我爸枪毙了你爸,我妈又赶走了你们刘家庄的人,按照古时候的画本来说,你我是势不两立的仇人。”

  “哎呀,那都是陈之谷烂麻的事儿,都过去了。”刘大宝叹口气说:“我爸犯得是通苏害死军人的大罪,被你爸枪毙,是情有可原 。我妈,我叔伯他们在农场当恶霸,还联合着那些干部毁人家知青清白,被你妈赶出农场去是活该。我以前年纪小,不懂事,恨你父母的要命,恨不得能亲手杀死他们,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这些年经历了许多事情,也明白了很多事情,我早不恨你爸妈了。”

  “你觉得我信你的鬼话?”陈天佑拔腿就走,走了几步路,又倒回来,掏一下裤兜,往他身上扔一块钱说:“我身上就这么多钱,你拿着去开个招待所,洗个热水澡,买两个包子吃吧,吃完以后就去找别的活计做,别再干坏事了。”

  刘大宝望着他离去的背景,拿起身上的一块钱,咧嘴笑了笑,低声嘀咕,“还是太年轻了,这么好骗。”

  说完,又仰头看着天上漂浮着的朵朵白云,感叹道:“今天的天,真蓝啊。”

  陈天佑带着小天星和闪电回到家里,杨秋瑾跟李秀娥正在院子里晒衣服和尿布。

  看见他俩回来,杨秋瑾抖了一下手中小衣服的水说:“去买什么了?”

  “大白兔奶糖,妹妹爱吃,还给闪电买了一根棒骨。”陈天佑把路上的事情如实跟杨秋瑾说了一遍,“妈,我给了刘大宝一块钱,主要是看他太可怜了,你不会怪我吧。”

  “妈怎么会怪你,你是一个善良的孩子,见不得众生疾苦,愿意帮助别人,这是件好事。”杨秋瑾回头温柔地摸了摸他的脸颊说:“刘大宝只比你大几岁,如果不是他父母犯错,他也该跟你一样,是个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疼的孩子。可惜啊,一步错,步步错,他要是及时改正错误,也能做个好人。”

  她手指还带着水汽,摸在脸上冰冰凉凉的,陈天佑不讨厌,还很眷恋地蹭了蹭杨秋瑾的手,难得撒娇说:“妈,我晚上想吃肉丸子。”

  “好啊。”杨秋瑾说完这话,板着脸训斥他:“妈跟你说了多少回了,天星还小,还在长牙齿,不能吃太多糖,而且大白兔粘牙,你老是给她吃,她吃了很不舒服。”

  她说完,去拿小天星手里的奶糖。

  “不要。”小家伙听见她的话,抓着糖,迈着小腿,踉踉跄跄拼命逃跑。

  杨秋瑾抓空了,又好气又好笑的跟在她身后,“快给妈妈,小孩子不能吃那么多的糖,你的牙齿会坏掉的。”

  “不要。”小天星拼了老命的跑,一不小心摔倒在地,疼得哇哇大哭。

  闪电听见她的哭声,一个箭步跑到她面前,伸头拱了拱她的小身子,让她扶着自己站起来。

  等她站好,又护在她的身前,朝杨秋瑾汪了一声,狗眼睛斜眼动了一下,仿佛在说,孩子想吃就给她吃呗,你看她都摔倒了,你不心疼呀。

  陈天佑马上过去抱妹妹说:“妈,我就给她买这一次,下一次我就不买了,你让她吃行不行。”

  小天星会说话,尝到甜味糖果以后,特别喜欢吃甜甜的东西,陈天佑攒得零花钱,基本都花在她身上,给她买糖果点心吃了,而且还特别护着她。

  杨秋瑾看着一人一狗这么护着小天星,直接气笑了,“行啊,你们都这么惯着她吧,你们要把她惯成了混世魔王,我看你们以后怎么办。”

  晚上,杨秋瑾做得是番茄肉丸子汤,七分瘦三分肥的猪肉,用刀剁成泥,加了一些姜葱蒜水,搅合上劲儿,放一边。

  锅里把切成小块,已经熟透,又是冬季最后一茬的大棚番茄,熬成浓浓的番茄汤,转成小火煨着。

  再用左手挤肉泥,右手拿一个勺子,把挤出来的肉丸,剐成圆圆的肉丸子,一个个放进汤锅里慢慢煮。

  等到肉丸子煮熟,一个个漂浮在汤锅上,放上一点盐和葱花,一锅美味又开胃的酸汤肉丸子就做好啦。

  陈天佑跟小天星是肉食动物,俩兄妹吃起肉丸子来,一个比一个猛。

  杨秋瑾看小天星吃得满嘴都是油,一边给她擦着嘴,一边说:“你慢点吃,别学你哥哥,跟他抢。”

  小天星就长了四颗小牙,碗里放四个小丸子,都得吃老半天,把她急的不行,一直嘤嘤叫,想让杨秋瑾把肉丸子碾碎喂她。

  李秀娥见状,习惯性地把她抱在怀里,喂她吃饭。

  杨秋瑾赶紧阻止,“妈,她现在能用勺子吃东西,就让她自己吃呗,咱们得多锻炼锻炼她的动手能力,才不会追着她喂饭,累着自个儿。您忘记以前天佑被您一直喂饭,惯得快三岁了还不会用筷子,还要你追着他喂饭,他才肯吃,您还想再来一遍啊?您不累,我都替您累。 ”

  李秀娥手一顿,喃喃道:“我这不是怕饿着她嘛。”

  “咱们部队医院的包医生说了,要想小儿安,三分饥与寒,她不愿意自己吃,就让她饿着,她饿了,自然什么都要吃。再说了,碗里还有那么多的丸子,我们也吃不完,就算吃完了,她还有奶粉喝,不用着急。”

  一个月前,杨秋瑾狠心给小天星断奶以后,她哭了整整三天,没吃一点东西,后来实在是饿得受不住了,主食辅食混着吃,白天晚上喝一大瓶奶粉冲的奶,这一个月变得胖乎了不少。

  小天星一看没人喂自己,委屈巴巴地喊陈天佑:“哥,哥哥。”

  奶呼呼的声音,听得陈天佑心都化了,手一抬就去喂她。

  杨秋瑾喝道:“你敢喂!老娘揍不死你。”

  陈天佑没办法,只能哄着小天星说:“妹妹,你自己用勺子吃吧,像这样拿着勺子吃,对,就这样,啊——张嘴,吃——好棒,好厉害,我妹妹果然聪明......”

  在他一堆彩虹屁中,小天星被他哄得笑呵呵的,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总算自己吃完饭。

  四月天气一暖和,农场申请的纺织厂资金总算下来了,开始修建纺织厂的厂房。

  厂房选址位于养殖场附近的戈壁滩,占地上百亩,成群的工人每天修建得叮叮当当作响,隔老远都能听到。

  在办公室做账本的杨秋月听见,皱着眉头说:“翟书记为什么把纺织厂的选址,选到我们养殖场附近,这修厂房的动静也太吵了,吵得小光明都睡不着。”

  她在两个月前生了一个儿子,取名范光明,范祟的父母,还有吴淑莲都过来伺候她月子。

  这不出了月子,两方的父母又回去了嘛,范祟要管场里的安全和运输,没空带孩子,她就带着小光明来上班,在自己的工位旁安了一个小床,小光明这会儿躺在床上哼哼唧唧地睡着呢。

  “这不是好点的地方都已经开荒种了庄稼嘛,不可能专门挪出来修厂房,浪费好土地,翟书记把纺织厂修在咱们厂附近,也是想着我在这里,以后好上班督工。”杨秋瑾说着,看一眼小床上的小光明。

  小家伙长相随范祟,皮肤黑黑的,长得浓眉大眼,不难看,也不精致,中规中矩的,这会儿闭着眼睛,睡得很香,只是听到外面吵吵嚷嚷的动静,时不时的哼唧一下。

  旁边打完一个电话的龙妍丽说:“杨会计,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叫你公公婆婆,或者你娘家妈妈帮你带孩子的,你为什么自己带着她上班。”

  杨秋月打着算盘噼里啪响,算着账本道:“我公公婆婆他们是北大荒农场职工,能不远千里请假来照顾我一个月,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哪能让他们一直过来帮我带孩子。倒是我妈,我说每个月给她二十块钱,让她帮我带孩子,她嘴里答应的好好的,说回去把家里的鸡鸭鹅猪卖了,该收拾得都收拾了,就来给我带孩子,这回去都快一个多星期了,也没回来的迹象。”

  这事儿,杨秋瑾早就听杨秋月说过,不过再次听她说起,还是很惊奇,“你说咱妈那个性子,她真舍得丢下咱爸,过来给你带孩子?”

  杨秋月道:“反正她临走前,我在她面前各种哭,说我不容易啊,之前就是听她话嫁给柯建,被他们一家子欺负死,逼到边疆来吃苦,现在好不容易再嫁,又没人帮忙带孩子,我的命怎么那么苦......当时我看她听得挺不是个滋味,向我保证,她一定会回来给我带孩子,她要再没动静,我可就要打电报到咱们村儿去催她了。”

  杨秋笑道:“她要是能来最好,不过,你要做好咱爸跟着来的准备,毕竟你知道,咱爸是吸血鬼,吸了咱妈一辈子的血,咱妈要来边疆,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回去,他是不可能那么容易放过咱妈的。”

  “他来就来,反正我不会管他的死活。”杨秋月冷哼:“他欺负咱妈大半辈子了,又苛待咱们姐妹这么多年,真以为他能拿捏个父亲的身份来压我们,我才懒得理他。”

第109章

  五月末, 边疆地区野生的薰衣草、金光菊、罗布麻花等等开得如火如荼。

  天黎高中的花坛里,也种了不少薰衣草和金光菊,花朵开得团团锦簇, 蜜蜂蝴蝶穿梭在其中, 发出嗡嗡的声响,吵得陈天佑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

  “陈天佑, 你认真一点好不好, 距离端午节不过三天了, 学校要大型的汇演,咱们班要出三个节目,你一直打不起精神来配合, 表演的效果不好, 我们就得一直拖堂。”

  天黎中学的操场上, 王松月穿着的确良衬衫短袖, 下穿同色长裙, 脚穿着一双红色带蝴蝶的塑料凉鞋,头发梳成马尾, 在马尾上绑了一条红绳, 站在操场中央的表演台台上, 那叫一个清春靓丽、漂亮水灵。

  操场各处都有其他班级的同学们在排练,因为是节前排练,据说到时候还有阿瓦高中的老师们来参观, 操场上只有一个表演台,每个班轮流上台做排练,时间紧促, 其他班还排队等着,陈天佑不认真, 王松月急得不行。

  陈天佑回过神,对上王松月和同班同学生气的眼神,赔罪道:“对不住,昨晚街上有一波小混混在打架,我家的狗一直叫个不停,我被它吵得一宿没睡好觉,我们继续排练吧。”

  他们班有三个节目,一个是班级集体大合唱,一个是小品表演,另一个是诗歌朗诵。

  除了小品,其他两个节目,陈天佑都有参加,他外形俊秀,成绩也很好,他和身为学习委员的王松月搭档,是班主任要求的。

  第一个节目里,他们领头合唱,诗歌朗诵节目,则是他们两人单独朗诵。

  班主任这样的安排,无可厚非,谁让他俩足够优秀,又是军人子弟,班主任对他们有优待。

  有人喜欢他们,就有人不喜欢他们,这其中最不喜欢他们的,一个叫窦智的小胖子,长得模样还行,人品一般般,平时嚣张跋扈,嫉妒心太强,爱争强好胜,喜欢王松月,偏偏王松月不理他,跟陈天佑走得很近,他就一直针对陈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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