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红 第78章

作者:多梨 标签: 业界精英 逆袭 轻松 现代言情

  她擅长将男人变成她的狗,却决不会对这些狗施以仁慈,一旦男人对她钟情,她就会立刻丧失兴趣,转而去看那些未被驯化的狼;

  她只会用甜言蜜语和崇拜目光化成一根又一根的皮鞭,高高扬起,利用着男人对他的喜欢,一松一紧,驱使那些被迷倒的可怜虫为她做事。

  高傲如叶洗砚,纵使喜欢她,也绝不可能堕落至此。

  次日晚上,千岱兰仍旧未能和梁亦桢吃饭,因为叶洗砚忽然间在此刻邀请梁亦桢谈事情。

  两相权宜——甚至都不用权宜,梁亦桢自然以自己的利益优先。

  这显然是一种“下马威”,叶洗砚用此来论证昨天他提到的“你不能一招鲜吃遍天”。

  商人逐利,利有轻重。

  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即使千岱兰说再多好听的话,也难以成为对方抉择的砝码。

  梁亦桢也是商人。

  他自然会为了利益放弃她。

  无论如何,这样中途拦截,都气得千岱兰想要找叶洗砚打一架。

  就算是她喜欢叶洗砚,他也不能这样打扰她的生意!!!谁都不能影响她赚钱!!!

  但叶洗砚又让杨全传话,还给千岱兰送了提前准备好的礼物——

  “洗砚哥说了,今天晚上梁曼华和方琦英小姐都会来和您共进晚餐,如果是想谈合作的话,梁先生不在场更合适,”杨全说,“洗砚哥也已经提前为您准备好了礼物,这一份是给梁曼华小姐的,这一份送方琦英,最后一份,是送给您的。”

  打一棒再给一甜枣吗?

  这是另一种甜蜜的驯化?

  千岱兰客客气气地把第三份礼物推回去。

  “我不需要,”她说,“你替我谢谢他。”

  杨全连连叹气:“岱兰呀岱兰,你怎么了?你以前不是对洗砚哥挺好的吗?怎么现在……上次你们吵架,但凡你向洗砚哥服个软,都不至于这么长时间……”

  “为什么一定要我向他服软?”千岱兰微抬下巴,“我偏不。”

  杨全哑口无言,不知道向来对叶洗砚乖乖巧巧的千岱兰,怎么忽然间走起了骄蛮路线——我的野蛮女友吗?

  他只是细细告诉千岱兰,叶洗砚早已经让杨全订好位置,选好菜单,酒水也备下了,一切都是最完美的状态,只等着千岱兰和梁曼华、方琦英三人去吃饭,去谈——

  千岱兰只是笑着说谢谢,送杨全离开后,转身就将送来的邀请函丢进垃圾桶。

  另一边,叶洗砚和梁亦桢初步谈好利益分成后,才从杨全口中得知,千岱兰压根就没有按照他的计划前行,压根就没有遂他的意愿。

  她没有拿礼物,没有去他订好的餐厅。

  而是带了梁曼华、方琦英俩姐妹,三人喝了点下午茶,就直接去了北京的夜店。

  没错。

  去了夜店。

  不是清吧,是一群年轻人肆意蹦跶、跳跳的那种夜店。

  这下轮到叶洗砚太阳穴突突地跳了。

  和梁亦桢谈完,敲定了签署合同的时间后,毫不迟疑,杨全载着叶洗砚,去夜店中找千岱兰。

  梁曼华是出了名的酒蒙子,方琦英家风开明,但她这也是第一次来北京夜店,蹦哒得正嗨;而千岱兰更是艺高人胆大,礼服裙不穿,项链也不戴,一身火辣小红裙,脖子手腕都是金属环和塑料珠珠小手串,倚仗着漂亮脸蛋和好身材,四处跳四处撩,当叶洗砚找到她的时候,她正笑着和某个精致相貌的男网红交换名片。

  微醺的梁曼华和方琦英坐上梁亦桢助理开来的车,心满意足,笑着对叶洗砚说叶叔叔再见,这个称呼让叶洗砚本就不美好的心情愈发雪上加霜,他强行将喝多到又开始胃痛的千岱兰塞进车里,转身,让杨全去附近买瓶高糖饮料,浓度越高越好。

  她一身酒味,倒是不想吐了——估计喝酒时间太久了,现在已经吸收得差不多,吐也吐不出,只是笑,从看到叶洗砚出现在这里的瞬间,千岱兰就开始笑。

  “叶洗砚,”她说,“你怎么闻着味儿就追上来了啊?”

  叶洗砚看到她的手一直在捂胃部位置:“胃疼?”

  “是得意的疼,”千岱兰松开手,笑着倾身,大大方方地靠近叶洗砚,眼睛亮得异常,“知道吗?我和梁曼华还有方琦英今天聊得很痛快。”

  “看出来了,”叶洗砚无动于衷,“是不是还来了夜店三结义姐妹大结拜?”

  “别企图驯化我,这一次,就算没有你帮忙,我也能达成我的目标,我可不是只有一个方案,我有plan B,灵活多变;男人,对我来说是锦上添花,才不是什么雪中送炭,”千岱兰说,“叶洗砚,如果你想通过这种方法让我依赖你的话,很遗憾,你失败了,You lose。”

  说这话时,她强撑着身体,两只手掌压在叶洗砚腿上,微微歪着脑袋,目不转瞬地看他。

  “不仅如此,在这家网红最多的夜店里,我还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千岱兰骄傲宣告,“一箭N雕,我收获满满,大获全胜。”

  “现在说大获全胜,是否有些早?”叶洗砚稳稳扶住身形微晃的她,“你还没胜过我。”

  “不过是迟早的事情,”千岱兰笃定,她自信地看叶洗砚,“终有一日,你会疯狂迷恋我,并对我无法自拔。”

  叶洗砚能觉察到,今天的千岱兰,和一年前小旅馆中的她,有了微妙的变化。

  她更自信,更有底气。

  看来那个小服装店里赚到的钱,的确给了她更深的勇气。

  金钱给予人的力量,会超过天生富人的想象。

  人总是对自己拥有的东西熟视无睹。

  “别低估我,”叶洗砚微笑,重申,“我承认,你的确魅力很大,但还没到让我丧失理智的地步。”

  “是吗?”千岱兰贴着他耳朵,呼吸里的酒气和她身上的香水、头发的香气,如蛛网将叶洗砚层层包裹,如层层结网的盘丝洞,他是误闯其中的圣僧,她低声问,如呓语含糊不清,“那你现在在石更什么?”

  她缓缓抚摸,狡黠的一双大眼睛看叶洗砚,金属的拉链磨得她手掌侧面不太舒服,凉凉的,和掌心的滚热形成鲜明反差。

  叶洗砚关掉车内所有的灯,只有幽幽的、通过车玻璃窗映照入内的月光。

  这距离地球38.44万公里的月球,向这里折射着从太阳借来的光。

  “你一直在嘲讽其他男性,强调他们的愚蠢,是否是想借助贬低他们来抬高自己的身价?就像,叶熙京的冲动映衬出你的稳重,殷慎言的刻薄衬托你的宽容,梁亦桢的逐利映照出你的无私;叶洗砚,你一直保持着高傲,一直高高在上,一直对外界不屑一顾——可事实上,你忽然想和我打这个赌,到底是想成全我,还是吸引我走向你?”她感受到掌心的黏黏糊糊,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千岱兰侧脸,问,“你和我打赌的目的,究竟是想教我怎么利用人,还是想让我就此全身心依赖你,成为心甘情愿被你豢养的聪明小傻瓜?”

  说到这里,她的手想抽离,但叶洗砚稳稳地握住她的手,冷静开口:“继续。”

  千岱兰只得继续。

  她笑:“看,现在你连我叫停都接受不了。”

  “是吗?”叶洗砚也不再掩饰,温和问,“舒服的事情为什么要停止?”

  “温柔乡英雄冢,”千岱兰收紧手,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你肯定比我更懂这个道理,你想温水煮青蛙,我还想铁锅炖大鹅呢。”

  叶洗砚闷哼一声,微微仰起脸,车内昏暗的光下,他的喉结微动,脖颈上的青筋格外显眼,声音却仍保持着克制,只是沙哑出卖了他:“什么是铁锅炖大鹅?”

  “铁锅炖大鹅就是——杨全来了。”

  一句话就让叶洗砚恢复冷静,他一顿,千岱兰迅速地缩回手,她得意洋洋地瞧着意识到被她骗了的叶洗砚,轻柔地将手指上属于他的一些粘液慢慢地擦在他的唇角。

  这个洁癖的脸色果然变了。

  “看,叶洗砚,你很注重脸面,这就是你最大的缺点,”千岱兰骄傲地笑,“而我不要脸,这是我最出众的优点——你注定会输给我,因为你不仅不够下流,而且还不够不要脸。”

第44章 合作

  千岱兰想,叶洗砚不会明白的。

  他连蔬菜都只吃当季的,不会切实感受到,人会为了抹下一毛钱的菜价和商贩讨价还价五分钟。

  丰富的金钱让他能保持住高傲的尊严,但对于千岱兰来说,脸面可以拿来换取丰富的金钱和资源。

  这就是他们最大的不同。

  叶洗砚只能同情,绝不会共情。

  因为他缺乏困顿的体验。

  “难道你刚才的举动就叫’不要脸’?”叶洗砚微笑,“我以为你一直在和我调,情。”

  说到这里,他微微坐正,平静地单手拉好拉链,合拢、卡上金属扣,微微抬脸,另一只手仍稳稳地扶住千岱兰,避免醉酒后失去平衡的人从膝上滑落。

  “不是调,情,是挑衅,”千岱兰纠正叶洗砚的话,她压低身体,笃定地说,“你喜欢我。”

  叶洗砚仰脸看已经彻底对面坐在他腿上的千岱兰。

  他抬手,手背贴着车顶,掌心在她后脑勺之上,免得她激动到起身时撞到聪明的小脑壳:“如果这个程度就能让你对这个词下定义,看来你之前的暗恋和初恋质量堪忧。”

  “生理性的喜欢难道不是喜欢?”千岱兰目不转瞬看叶洗砚,“那天我真没想到你还是处,男,这证明你对其他人的生理性喜欢也很罕见。”

  她说得坦然。

  叶洗砚在此刻抬脸,要去吻她的唇,千岱兰下意识躲避,就像一颗萝卜,想从泥地里将自己拔出,后脑勺稳稳撞到他的手掌心,她一愣,腰被他往下一按,避无可避,叶洗砚的唇贴在她右脸颊上。

  千岱兰一僵,睁大了眼。

  只是很轻的一下。

  叶洗砚按住她后腰位置的手感受到了,她肌肉的收紧,皮肤的颤栗,氤氲的热气。

  “按照千岱兰的标准,”叶洗砚说,“你也喜欢我。”

  “按照叶洗砚的标准,”千岱兰回敬,“只是生理性的喜欢。”

  叶洗砚的指腹感受到潮热,像杭州潮湿的夏天。

  掌下的身躯是西湖六月的梅雨天。

  “我不是你的孩子,也不是你的学生,你没有必要替我安排那么详细,”千岱兰终于说出口,“我看过梁曼华发过的每一条INS,也翻遍了她的1643条微博,我对她的了解绝不亚于你。”

  她自信满满:“我知道你比我更熟悉商务公关,更了解如何商业上的宴请,如何请合作伙伴共进晚餐,可是,在和二十多岁女孩子交朋友这件事上,我比你更擅长,因为我是女人。”

  叶洗砚微笑看她骄傲的脸。

  车内不需要灯。

  此刻,野心勃勃的她脸上焕发的光彩,远比灯光更夺目灿烂。

  “在和二十多岁女孩子交朋友这件事上,我的确不如你,”叶洗砚承认,“那你怎么知道方琦英的喜好?”

  “难道你以为我只会翻梁曼华一个人?”千岱兰反问,“她的互fo,我都翻过,就为了不错过梁曼华任何可能的喜好,我知道她和方琦英都爱好酒,也知道两人对内陆的夜店很感兴趣——但没有人会邀请她们去,因为她们在内陆缺乏能带领她们体验这种’庸俗文化’的人,不巧,我就是个俗人。”

  “俗并非贬义,”叶洗砚说,“俗意味着喜爱它的人广泛。”

  “不错,大俗即大雅,我是雅俗共赏,我会装腔作势,也能豁得出颜面,光脚不怕穿鞋的,带她们去夜店虽然冒险,但至少我敢领、敢带,”千岱兰骄傲地展开属于她的小孔雀翎毛,向大孔雀炫耀,“你现在这样看我,是非常钦佩吗?”

  “钦佩,”叶洗砚叹息,“我在想,现在是该遗憾,还是该庆幸。”

  这话勾起了千岱兰的好奇心。

  “什么?”她问,“遗憾什么?庆幸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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