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猫猫可
中考那天,如期到来,也意味着,完成这场考试后,我很快将毕业,并且从七中离开,去往美国。
然而坐在考场里,面对着那些我做过无数次,熟悉至极,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难度的,考卷上的试题时。
我的脑海里却闪过,早上许文琛经过我身边时,特地扫了我一眼,和他身边的小跟班们,无所顾忌,挑衅般说出来的一句话:“他不是要去国外了吗?你们等着,我可不怕他,等他一走,我就要让那小婊子好看,你们以为我许文琛,这顿揍是白挨的吗?”
“许哥威武,话说那小奇葩长得也没多突出啊,陈大校草到底是看上她什么了呀?”那几个小跟班,立即附和着许文琛一边说,一边往前走。
许文琛朝他们笑了一下:“急什么?等我把她骗到手里,你们不就知道了?”
只是回想起这些话,以及许文琛脸上的表情,就令我心里感到恶心。
我明白,如果我真的去了美国读高中,而许文琛留在了七中,那以他周旋各种女生之间的花言巧语,以及对我报复心理作祟,必然会对陆晴下手。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一次,我想亲自去守护她。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时,跟我分在同一个考场的一个同班同学,瞥了一眼,我桌上一片空白的试卷,瞬间瞪大眼睛,捂住了嘴巴,差点当场在教室里喊出了声来。
走出校门时,因为昨天晚上突然查出急性阑尾炎,不得不连夜动了手术,并且在医院里修养,只能缺考的秦明,消息十分灵通。
他已经火速给我打了个电话过来:“陈少!你怎么回事啊?我听班上人说,你交白卷了?是不是跟许文琛打架那件事有关啊?学校处理你了?不让你毕业了?”
他只能想到这样的原因,除此之外,不能理解也不能明白,我为何选择交白卷,莫名其妙,成为了和他一样,只能留级的,一对难兄难弟。
我懒得跟他多说什么,随便应和了几句,便挂断了电话,当我坐上家里司机等候在路边的车,回到家里别墅的时候,父母已经亲自下厨,特意做了一桌好饭好菜来犒劳我。
老林盛了一碗我平时最喜欢喝的汤。放到了我手里,脸上带着笑容:“阿放,今天考的怎么样啊?美国的学校那边,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你入学了,暑假我和你爸打算带你去环球旅行一圈,等旅行顾问来了,你可以亲自选一条,自己最想走的旅游路线。”
“爸妈,我不去美国了,我认为在七中读高中就很好,另外,我决定留级一年。”我放下手里的碗,说出了一句令他们俩目瞪口呆的话来。
老林显然觉得冲击过大,完全没反应过来:“阿放,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既然你已经决定好了的事情,那就去做吧,我相信你有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一切的能力。”老陈的声音,却在我耳边响起,他已经从这种惊讶中回过了神来,深深看了我一眼,沉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来。
我的眼眶湿润了一下,朝他郑重点了点头:“谢谢你,爸!”
再读了一年初三,我的同学换了一波,只有秦明没变,以及我那受欢迎的特殊体质和头上丝毫未曾减弱半点的光环没变。
甚至因为我交白卷的行为,许多女生在心里,把我封为了痞帅的神,而慕名找上前来向我表白的女生更多了,甚至还有被学校男生奉为校花的夏瑾瑜。
对了,最重要的是,有一个人逐渐变了。
我靠在同一间教室,同一个走廊,倚在同一根栏杆上,往下面的班级里看去,走廊里,陆晴的座位已经被搬回去了,虽然她仍然经常站在栏杆前发呆,也仍然没有察觉到过一次,楼上的我在看着她。
但是,随着许文琛分数没有考上七中,毕业离开,去了外校后,她似乎也没有,再那么将自己封闭在象棋的世界里了,稍微打开了自己一些。
我能看到她脸上偶尔也会挂上几次笑脸,甚至身旁也会有几次,站着能跟她谈天说地,聊聊天的同班女生。
而对于观察她这件事情,我时常感到乐此不疲,虽然除了我之外,还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情。
高一开学报道的那天,在教室公布栏里,张贴着的班级同学名单里,不仅有秦明,我还意外的看到了,排在我下方的那个名字——陆晴。
我呼吸一滞,伸出手指确认了一下纸张上的书写,有些不敢相信,难道我心里所期待的事情,发生了?
真的会是她吗?还是我所不知道的,这个学校里的,另一个,与她同名同姓的人呢?
下一秒,门口响起一阵脚步声,教室门被人轻轻推开了,独特的淡淡栀子花香,从空气里传来,我转头看了一眼,在金黄色的晨光里,微微眯了眯眼睛。
然后,我看到一身蓝白色校服的她,逆着光,走了进来,发型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一头黑色齐耳短发,刘海盖过了眉毛,肤色仍然很白,几乎能看到细小的绒毛,鼻梁上的眼镜框很重,却根本掩盖不了那双好看而灵气,微垂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
我的心脏跳动剧烈,清晰提醒着我,为她,有多么心动,迅速从她身上,移开目光后,我能感觉到自己耳根上的温度,在不受控制的极速攀升。
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竟然真的拥有了亲自保护她的机会,以及属于我和她的,整整三年的时间。
竞选班长那一天,讲台上的老李,望向台下所有同学:“有自愿竞选班长的同学吗?这个职位很重要,需要认真负责,付出耐心和爱心!”
一片沉默的寂静里,有两个人举起了手,而那唯二的两个人里面,竟然有陆晴,我转头看向她,不敢置信。
看着她的背影,缓缓走上讲台站定后,我看着她有些难为情,露着怯的表情,能够判断出来,她是第一次做出这样勇敢的事情来。
可是我能看到,她那双眼睛不一样了,虽然胆怯却透露着无法抹去的坚韧,在其间闪闪发光。
升上了高一的她,看起来和初二时那个独自缩在操场角落的她,区别真的大了很多,似乎一点点找回了曾经失去的自信,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她的演讲发挥的很好,成功获得了班长这个职位,而我也把她推荐给了程颖颖,一个在班上最适合和她成为好朋友的人。
直到跟她在一个班上,我才将她不服输的本性,看得清清楚楚,第一次开学考试结束,她就以总分比我多了两分,拿下了班级第一名,也就在这个时候开始,越来越多人注意到了她的存在。
很多人提起她时,都会不自觉的夸赞一句,班长真是个学霸。而我能看到,她为了挣下,这一分又一分,来之不易的成绩,付出了多少努力。
每天最早进教室以及最晚出教室的人都是她,无数个同学们昏昏欲睡的下午,哪怕几乎牺牲了午睡时间的她,仍然在挺直腰板,睁大一双眼睛,聚精会神的记着笔记,听着老师讲到的每一个知识点。
我很相信,凭借着她自己内心那股不服输的韧劲,以及我这个竞争对手的外部激发,她一定会走的越来越坚定,也会越来越自信。
更不必提开学这一周来,她承担班长这个职位,从来不偷懒,不糊弄,认真负责对待着班上每一个同学,甚至是腿脚不方便的同学,也能照顾到,她在班上的口碑也越来越好,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看低她,瞧不起她。
当然,她的这股韧劲也不一定完全是好的,有时候多了一步,就成了倔强。
那是军训的最后一天,她作为班里跑步时唯一不达标的人,被教官罚了,要求她解散以后,要自己去操场加练跑圈。
我很清楚的明白,以她这样纤瘦的体格来说,体育必然是她的弱项,但以她从不含糊,从不偷懒的个性来看,她必然会去完成这件事情,哪怕是顶着这样艳阳高照,烈日炎炎的三伏天。
果然,原地解散以后,她一个人往操场去了。
秦明早已拿出了篮球,迫不及待的拉着我和他去北校区的凉快的室内篮球馆里打球,我却直接拒绝了他,径直跟上了陆晴的背影,往操场走去了。
当我到达操场看台的时候,她果然已经在开始跑步了,空无一人的中午,太阳灼热到几乎能把地上的一切都烤熟了,她却在跑了一圈后,仍然没有要停的意思,接着跑下一圈。
跑第三圈的时候,她的额上,脸上早已经渗出了豆大的汗珠,整张白皙的脸完全红了,喘息声也很重,很显然,她的身体已经到达了极限,可她的意志力却并未投降,强撑着她,迈开脚步,继续往前跑。
我心内焦急,站起身来,来回踱步了好几次,很害怕她这样不管不顾的强撑下去,会不会出什么事情。
果然,就在下一秒,她整个人便直接栽倒在了塑胶跑道上。
我立即跑下看台,冲到了她面前,她唇色发白的厉害,整个人已经失去了意识,我蹲下身,伸出胳膊,一把抱起了她,就快步往医务室里走去。
“陆晴?你坚持一下!”知道她听不到我的声音,我还是急得唤了她两声,她的体重太轻了,轻的就像我在抱着一根能够随风而逝的羽毛,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缺乏安全感的缘故,她的手指下意识的,紧紧攥着我的衣服下摆不放开。
直到去了医务室里,我把她轻轻放到了床上,由医生们检查过以后,她们劝我不要太担心,给她输一些葡萄糖,让她休息一会儿,就会好起来。而且她有点低血糖,我最好可以去给她买一些巧克力或者糖果过来。
于是,我马上走出医务室,去了北校区的小超市里,给她买了巧克力和水,以及创口贴,我担心她晕倒时,膝盖嗑到地上时,已经受伤了。
然而,当我克服这段远距离,拿着东西,再次回到医务室时,病床上却早已空无一人,她已经离开了。
我明白,我丢失了一个机会,一个本可以和她相处,接触,扭转一切,她关于我的,那些道听途说来的,极差初印象的机会。
开学一段时间后,性格开朗的程颖颖,主动靠近了她,不出所料的,果然和她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后,而受程颖颖的的影响,她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了起来,与曾经那个麻木,痛苦,充满阴霾痕迹的她,越来越远了。
这一切都是我最想看到的结果,除了各种各样的细节里,我越发能够感受,并清楚意识到的,她讨厌我,这件事情。
我似乎用错了方法,也找错了方式,一切的展示和表现,都成为了她眼里竞争的信号以及自大的标志。
而彼时的我亦没有自己想象中勇敢,能够向一个无比讨厌自己的人,表白自己一切暗恋的心迹。
喜欢上她,使我变得懦弱。
毕竟,她是唯一一个,无法看到我身上光环的人。
而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后来,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发生,无论是大学,还是是工作以后,甚至在为了她而去往首都的北航飞行学院里。
我学到了这世上一切所需的勇气,可当我完全准备好以后,我和她之间,却只剩下太多阴差阳错的错过。
令我始终没有了,能够站在她面前,坦坦荡荡,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说出“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来的机会。
那一次,高中同学聚会结束的时候,包厢里所有的同学都来了,也走了,唯独只有陆晴没有出现,而我精心准备好的礼物和告白,自然也如同大四毕业那年,我没朝她唱出的那首歌一般,成了垃圾桶里的废物。
我一个人留下来,独自喝了很多酒,喝到最后,只剩下苦涩,苦涩到我想将胸腔里,那一整颗痛到极致的心脏彻底吐出来。
高博来接我回去的时候,他在车上一字一顿地告诉我:
“陈放,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这样,边走边忘,无一例外。而你徒留一份未曾实现的空想和妄念在心里,唯一能够起到的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伤害你自己。”
吹着车窗外的风,我倚靠着身后的座椅,苦涩的笑了一下,眼尾却有不甘的热泪坠落。
我无比认同他的这句话,可是我还是无法欺骗自己的心。
有的人,从第一眼见到她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此生不能忘。
尽管,或许此生,这个讨厌了我三年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最讨厌的人,竟然将她放在心里,整整喜欢了八年半。
——The end
陈放的观察日记写到这里,已经结束了。
而看到这里,陆晴已经完全红了眼眶,在这一刻,她完全体会到了这么多年以来,陈放所有的心路历程,这本日记,更解开了她内心中,曾经的许多疑团。
原来,一切都是他,而他为了守护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情。
豆大的泪珠已经根本抑制不住,顺着陆晴的眼眶缓缓滚落下来,只是她一边拼命忍住抽泣的声音,不想吵醒身旁睡的正香的陈放,一边却又忍不住扬起了唇角。
她在庆幸,庆幸,命运没有将他们两人的红线彻底斩断。
庆幸那一天的台风,庆幸那个夜晚,自己看错楼层,阴差阳错的走进了陈放的房间,重拾起了他们这段缘分,并且能够开花结果,收获了两个人的幸福,以及一个她梦寐以求的完美家庭。
陆晴伸出纤长的手指,打算合上,这本日记本,却有一张便利贴,从本子里掉了出来,那似乎是被陈放补上去,粘在了最后一张纸上的续写。
她低头看清了那张纸上的内容,内心感动不已,捂住嘴巴,差点又将泪水掉落眼眶。
陈放的字迹飘逸而好看——我们重逢了,她不再讨厌我,我成功向她表白了。她也亲口对我说出了喜欢,她爱上了我。
这一次,我们永远不会错过了,因为,我娶到了她,她已经成为了我的妻子,成为了我孩子的母亲,成为了我永远的家人。
我会用我的余生,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守护她,守护属于我们的幸福小家,让她将来的每一天里,都是永悬不坠的晴天。
——The end
作者有话说:
陈放和陆晴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我的宝们,一直以来得支持和鼓励,评论和灌溉,投雷。能完成这个故事,真的离不开你们,尤其是还有一个小可爱读者,微博私信我说我的文写的很好,希望我能火。看到这条私信,我真的很感动,因为当你在肯定着我的时候,其实你也是我完成创作的力量和动力。写作离不开,作者与读者的双向奔赴,爱你们,希望追完了这本书的宝宝们,也能平安健康幸福,一路顺遂,请继续支持我吧!爱你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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