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若然晴空
林一又问道:“其他世族的部曲规模你大致再跟我说一下,现在即墨城已失,不要心存侥幸,即墨是胶东陆地锁钥,易守难攻,如今被我占据,想夺回来不易,在这期间你可以有一百种死法,而且,胶东王氏就那么认你这个丢了郡治的族长?”
王群呆坐下来。
林一的谈话结束,呼兰霍兰把他弄了出去,然后就听林一撕拉脚皮的声音,好一会儿,她说道:“去牢里看看吧,现在城里局面暂时稳定下来了,应该给白小娘,给三溪村一个交代了,还有给今天的即墨百姓一个交代。”
四面监牢,是指一个回字形的牢房,四面都是监牢,而四角拐角有路走,中央的空地一般是审讯用的,没有专门的封闭的审讯室,就是为了让牢房里的其他人都看得清楚,林一坐在磨秃的椅子上,看了看牢房里的众人,咧嘴笑道:“嘎嘎!我也撞到了头,不认得是哪家公子做的孽事,也不想费劲去挨个审问,诸位都是胶东郡中的英杰人物,想来聪慧者不少。现在有十炷香的时间,一根香尽,斩一个人头,十炷香烧完之前,找不出人,拿不出证据证明,那就都嘎掉了哦。”
为了让她的话真实可信,林一努努嘴巴,呼兰霍兰打开一面牢房门,一肘子横档住了想要趁机冲出来的世族们,看似随机,实则精准地捉出一个脸色惨白如纸的少年,重新拉铁链锁好牢房门。
嘎地一声,林一提刀砍掉少年头。
四面监牢一下子安静了,整个郡牢里顿时针落可闻。
第123章
当然,谁都知道以鸟大王的高洁(?)品行,捉人来杀这种事根本不可能随机的。
被砍掉头的少年叫姚百岁,今年十三岁,百岁是个小名儿,大名未起,是因为父母疼爱。因为胶东这边…也不止胶东,很多地方都流传有多病的小儿不能取名,取名就上了生死簿,会被收走……像是段凛,张掖那边的习俗是拜鬼神为父母,姚家则是用了更偏的法子:活人心肝入药。
即墨县的人一般不提姚百岁的名,而是像敬畏鬼神一样称他为“太岁爷”,毕竟这年头供鬼奉恶的风俗很广,像姚百岁这种襁褓里就吃人的孩子,在小民眼里,这是死后必然化鬼王的,姚家也一直是这么恐吓庶民的。而姚百岁的命运大概是在某天死后,被建立庙宇,供奉为鬼神,世世代代压在这些被他吃过的庶民头上,被跪拜供奉着。
当然,这全是姚家主的爱子之心,他要自己多病的孩儿哪怕死掉,在幽冥的土地上也能成为一只吃人的大鬼,而不是离开他们的庇护后,成为被欺凌吞噬的存在。最好生生世世都是他吃人,而非被人吃。
这事林一早上在城外和过路人闲聊的时候就听说了,因为这位“太岁爷”还真的挺有名气,富庶之地的世族做事通常会讲究名声,像姚家做得这样难看的极少,所以初来乍到,林一也就听说过他了。
姚父和姚百岁不在一个监牢,而在对面,姚百岁的头颅滚到他脚边的时候,这位一生爱子的慈父崩溃了,怒吼破音拉长调子,“贱妇,贱妇!我儿死了也会化最强的厉鬼,一口一口地吃了你!啊啊啊——”
最后的啊啊啊是因为他被呼兰霍兰扯住了伸出来指着林一的手指,连食指带大拇指的一部分都被一刀削下。
血淋淋,一片血淋淋的寂静。
林一露出一个充满恶意的笑容,踢了踢姚百岁的无头尸体,“可能有点不合时宜,但是啊,咱就是说,活着是个病秧子,死了为什么能做厉鬼?这里头有些什么渠道吗?被吃掉的那些人肉给他加成了?”
姚父又气又怒又心疼,活活痛晕过去了,林一向后靠坐椅子,指了指已经烧了一大截的香,“快点快点,这根香尽,又要杀一个,我是真舍不得啊!”
这话没说假,林一的确思考过多次的,魏朝平民贱庶不识字,知识掌控在世族手里,从一个文盲教到能出来做事做官,不得好几年甚至十多年?可现成的世族,真的能为她所用吗?她现在手里能用的也几乎都是世族的人才,啊,总之爱来自洛都,感谢魏帝的大力支持!
林一看着这四面监牢,多么想里面有一百个王澈……啊,这装瘸懒鬼一个就够了,一百个崔殊……算了算了,这样缺德浓度过高了,她……想要一百个姜命!姜命!姜命!
可是强拧的瓜可能不光不甜,还会崩她一身汁,林一的目光在众人之间扫射,然后她吹了吹本来就快烧到底的香,“四舍五入到第一根香的时间了,霍兰,再抓一个。”
这次林一其实没准备杀人,因为不认识,万一杀的是无辜的就很不好,所以吓唬居多,呼兰霍兰没有得到明确的示意,走到西面监牢前,像从鸡窝里掏小鸡一样,抓出一个原本半坐半靠的凤眼青年。
青年秀眉凤眼,脸色也惨白惨白的,但看身板不是姚百岁的那种病态孱弱,是之前被呼兰霍兰用刀柄敲过脑袋的后遗症。
这位公子一被抓出,林一本能打了呼哨,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冷肃着脸的呼兰霍兰,啊这?如此精准地就从人群里抓出了一个大美人出来杀吗?
凤眼青年没怎么扑腾,看起来头疼得厉害,干呕了一声,抬手做了个打断的手势,断断续续地道:“白、白娘子,在下冒昧,大约已经猜到了杀害一百六十口无辜村民的人,必是南家南约……能否容苏三、容我坐下。”
林一把椅子拿给他坐,这苏三公子眉头蹙得厉害,晕乎乎的,看人对不上焦,很明显的脑震荡反应,但坐下来后,语言慢慢回归逻辑性:“不提南约喜好出城打猎的事,只从逻辑盘算,整个即墨城,符合年龄的公子不算多,再小一些范围,对大部分人来说,这是一场风流韵事……尤其白娘子,生得这样美丽动人。就算家有贤妻,大可以花钱平账,或带回家中妥善安置……这是常人的逻辑。”
林一点点头,顺带看了看四面监牢,搁哪儿关着呢?
苏三压了压干呕的冲动,缓了一口气,又说道:“屠杀,是为了震慑,说明此人极端不想此事泄露传播,但做下这样的血案,又不屠村,这排除了王氏的几位公子,此人家族权势没那么高,可以只手遮天。”
“再回归事件本身,婚变杀人,只可能是一位正在谈婚论嫁的关键时刻,或者在经营重要名声的某个人,权势不够大,年龄正合适……现在即墨城里,南约四项都符合,其他没人有两项以上。”
众人的视线纷纷南约身上,他的外衣被胖中年扒走遮羞了,但是内衬仍然华贵光彩,他的脸色也不好看,目光落在林一的身上。
这根本就不是白小娘,白小娘只是个土气村女,在村里算是个富户小姐,比普通村姑白一些而已。他那时记忆模糊,像隔着层纱,有些烦躁不安,只是习惯性地叫女人过来……事后却被按头成亲,他压根就没想过这个!但是宾客众多,他一声也不吭,直到部曲的到来。
他对白小娘更多的印象是那个被反复刺穿的尸体,而非活生生的人,但他不可能记错人脸。
南约站起身,漂亮的唇微微抿成一条直线,声音哑着,微微喘着,喘笑道:“是我,白姑娘,我未料到你能掀起这样大的风浪,劳你记挂在心上……你也撞到了头,所以我们谁都不记得谁,是这样么?”
话里有一点暗示,林一的目光在南约身上打了个转儿,审美迅速过了一面,假如魏朝面容的男人以王澈为十分满分的话,苏三7.9分,南约8.1分。这样的男人躺在水边昏迷着,换成是她也会去拾的。可狼毒花啊,越美毒性越大。这男人这样看着她,是不是很想勾引她,让她起征服的想法?
呼兰霍兰忽然动了,大步上前,一拳把走到监牢门口的南约鼻子揍断,两条鼻血顿时长流,南约向后瘫倒,半天没爬起来。
林一被逗乐了,拍了拍背对着她的呼兰霍兰,对苏三道:“好了,找到人了,回去吧。”
苏三用鼻子想也知道不是放他回家,老老实实地,慢慢扶着椅子坐起来,回到监牢里。
临离开监牢时,林一还亲自动手收拾了一下现场,她把姚百岁的头颅拎起来,呼兰霍兰一只手抓着南约,一只手把无头尸体扛在肩上,衙役们不敢做声,一路跟随。
“其他世族暂时别动,先清查一下姚氏吧,养一个吃人孩子到十几岁,不可能只有这一桩吧。”林一回头对……对空气说。
她用干净的手拍了一下脑门,这里没有可用的文政人才啊!她倒是想用郡守王群来着,可人家也得给她用啊!
呼兰霍兰想了想,提议道:“辽东离这儿不远。”
林一早就想到了,把手里的头颅举高,小声叮嘱道:“我晚上出去,现在我们去把这个脑袋挂城门口,告诉即墨民众,太岁爷死掉了!”
至于南约,林一又在他脸上揍了一拳,和呼兰霍兰交接了他。
郡守府内外都是人,当然不是平时的衙役仆从之类,敢进郡守府门的不多,船老大王发是一个,十几个渔家海飘子心里其实打着鼓,压低声音说:“大锅,那白家小闺娘可不似个撒的喃!她做下这样大的事情,咋收场……”
王发正要说话,林一提着个人头拽着个青年从监牢方向走来,即墨人纷纷涌了上去,有的是狂热,有的是害怕了,本能想找个出口,还有慌乱的想要立个什么功,比如抓住叛乱女贼……但林一什么思考的机会都没给他们,举起了手里的头颅。
她大声吼道:“乡亲们!这是姚百岁,打娘胎出来,没断奶就喝心肝汤的太岁爷!姚家向父买儿女,向爷奶买女童,向赌棍买妻儿……这些年,他把乡亲们当成猪圈里的年猪宰!今日蒙乡亲们帮助,白小娘无以为报,只能帮你们报仇了!我们一起去,把这太岁人头挂到城门口,告诉南来的北往的,即墨人再也不是待宰猪羊!”
郡守府内外先是一片寂静,随后乱哄哄的一片,原本有一些父母正在呵斥撕扯要那些“惹天大的祸事”的恶少年归家,听见这话都愣住了。
一个叫宋康乐的恶少年被父母爷奶一起都快撕扯成精赤的了,就是梗着脖子不肯走,他记得自己踹开孙家大门时,回头看见白娘子那柔软的目光。当时他整个人都熟红了,一整天都很亢奋,到处冲锋陷阵,就算是全家齐上阵,他也不肯走。
这时爷爷拉他的胳膊忽然停了下来,皱纹老脸上一阵抽搐,然后落下两行老泪来,抖着唇说:“太岁爷……他吃的第一幅心肝,就是他的乳娘,你姑姑哇……”
恶少年通红的脸刷得一下白了,回头看到那被人群簇拥的白娘子,看到她手里高举的人头,举头颅如旗帜。
爱恋了一天的心碎了,取而代之的一种其他的,他暂时不知道叫什么的,热血激流。
第124章
辽东的气候和胶东不一样,这会儿冷着呢,崔殊显得年轻了不少,因为被冻得跟个孙子一样。
在屋宅里当然不冷,但是做郡守不是每天都待在屋子里,至少姜命是这样,他还兼任了都尉的职责,一直在训练民兵,这年头可没有室内的校场。
崔殊忙啊,忙着上下分割辽西,他不光拆掉了那道反向城墙,还每天派人去移动界碑,今天进五六步,明天被发现了就退两步,非常不要脸,现在已经吞了辽西的两个中间村,那种村子自己都不晓得自己归哪边的那种比较模糊的灰色边界。
除此之外,还联络一些小世族,给出优厚待遇,又捅给上头的大世族,又对大世族说底下的小世族全都人心惶惶,离间阶层,这叫上下其手。只是很短地和姜命调任的这一个多月(应该吧),崔殊不大记得日期,总之他已经快把半个辽西弄进手里了。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是说最好的胜敌之策是攻心伐谋,次一些以外交手段获得胜果,再次一些举兵讨伐,最下乘的手段是攻城,即真的用兵到底。
不过崔殊对孙子兵法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一方势力首先要有攻城的实力和底气,有伐兵的骁勇和战意,才能有外交的胜果和攻心的伐谋,孙子是假设这些己方都有,才提出伐谋为上的观点。
整天做一些缺德的事,以致于崔殊这几天有些失眠了,不过今天傍晚他得到了好消息,一个崔氏子弟入城提交拜帖——顺带一提,他是以化名来到辽东任官的,为了不影响家族声名,他现在的名字叫林直,姜命也不是实名制做官的,他的化名叫林运,反正这事捅到魏帝那儿的时候,老头自己都怀疑自己什么时候捅了一个林氏大世族,也没有……吧?
总之林郡守正襟危坐接见了崔元。
崔元实际上和崔殊不太相熟,他是三房那一脉的,崔殊是他同辈的堂兄,和崔语的关系更近一些,更何况几年前崔殊就出去做官了,两个崔氏子弟面对面,崔元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个征询的,狐疑的眼神。
崔殊捋了一下他的两根鲶鱼须须,和蔼地询问道:“崔公子远道来此,可是慕我主君骁勇,前来投靠的吗?”
这话让崔元感觉自己有些被冒犯,雁门杨家那里处处礼遇,怎么这个郡守如此直白,只差现场给他安排个职务了?他轻咳一声,说道:“在下尚未有留下的想法,只是……”
崔殊笑眯眯的,用一种垂涎的眼神上下打量他,仿佛在挑肥拣瘦,“公子这样的好品貌,来了我的地方还想走?”
崔元心里咯噔一跳,心头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崔殊似模似样地向门口喊,“来!来两个衙役,把崔公子带下堂,洗干净了,晚上送我房里来!”
那本就猥琐的小胡子翘了两下,把崔元看得一愣一愣,他下意识地也看向门口,会冲出两个大块头吗,把他、把他洗干净送到这个猥琐郡守的床上去?
本是个玩笑话,但门口真伸进来一个鸟头,“嘎?”
……一个活生生的鸟头,口吐人言的鸟头,而且貌似是个鸡头,一点都不像什么大型鹦鹉。
崔元看看近在咫尺的猥琐鲶鱼须,伸进来的说人话的鸟头,聪明的大脑开动了半晌,还是揉了揉眼睛,如在梦中。
片刻后,林一很艰难地正襟危坐,像个被面试的主公那样,她要是早知道的话,就穿戴整齐来了,主要每次来辽东她都习惯做个鸟了啊,这里屋子建得很高,所以也就没有带衣服。现在只能像个大型松果那样蹲在椅子上,张开尴尬而不礼貌的鸟喙,假装是个和善亲切的笑容。
崔元狠狠地瞪了一眼崔殊,一族的兄弟,之前崔殊还是宗子呢,就是这样和族弟开玩笑的?他当时屁-股一紧,几乎以为自己要落入虎口。
不过惊喜仍然大于惊吓。
崔元向巨鸟行了一个世族的礼节,这才开口说道:“林……女君,在下崔元,走过魏朝大半国土,游学至今,见过许多人都不满意,今日来到辽东,有幸与女君相见,在下有几个问题,不知可否?”
林一嘎嘎点头。
“我与语弟结伴同行,他在雁门停步,理由是那位杨少将军,杨少将军乃一位奇志之人。他说天下之势分久合,合久分,是因为开国安宁,其后盛世,盛世人口多而地少,历经数代繁衍,地少则人争。想要结束乱世,唯一的路径就是杀尽多余的无用人口,重开新朝。”
崔殊的脸上都露出了一些惊吓之色,这是什么杀神说得出来的话?
林一也听得低声嘎嘎,崔元继续道:“我不认可这样的想法,但我想知道,可有第二个办法?”
林一没想出来,她干巴巴地啃了一口辽东的烤土豆,这会儿桌上挺齐全的,烤土豆,烤苞米,烤甘薯三件套都齐全,崔殊看她,她也看崔殊,又啃了一口烤土豆。
崔殊服了,谜底写在谜面上的玩意儿。
但是啃了半个土豆,林一慢慢地说:“这个人的话,有道理又没有道理,人多地少的话,确实。虽然经常说世家和朝廷的税狠,但其实粮食是一层层喂的,粮税发给官员,官员上交家族,世家养活自己的族人,然后是部曲。剩下的多余的粮食拿出去卖,平民贱庶在耕地之外做工挣钱,用钱来买回口粮,青壮有力气做工,不会饿死,这是一个大循环体系。”
林一鸟喙磕碰,吧嗒吧嗒地继续说道:“所以其实看似魏朝文明一些,和俺们雪域是一样的,年年死掉的是一些老弱人口,所以确实不是土地多世族多吃多占,而真的是地少人多。但是,谁来定义哪些是多余无用的?每一个在他眼里该死的人,就都是路边乞丐无家无口的吗?”
她也陷入了思考,翅尖拍了拍桌案,“现在魏朝的情况开荒不好开啊,很多郡都开到临海了,所以要拓展新疆域?”
崔元和崔殊都愣了愣,然后齐齐地笑出了声。
破局,这才叫破局!
但是林一鸟脸都皱巴了一下,魏朝这片国土富庶而多良田,其他地方是真没啥好地,她看过了的,有好田地的地方离得远,可以说一个魏朝几乎占了这片大陆最好最好的地段。这根本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从石器时代到春秋战国,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互相攻伐,勾心斗角,最终养蛊出来的一个巨无霸王朝。
这样的王朝,靠世世代代的血统传承制度,咋个玩得转哦!一不小心上去个废物,或者几代废物,分崩离析是很正常的事。
不过她想得太远了,在场两个小崔已经很满意了,崔元听说了她在胶东开新副本的事,马上按住了崔殊,自信满满地道:“春来愿往!”
崔元,字春来。
当然他现在叫林蛋了,路上林一给他想的名字,蛋这个词可不是贬义,对百鸟帝国而言,这个词汇的含义和崔元本身的名字有些相似,希望,春天到来,一元复始……崔元没有拒绝,他对林一是充满好奇的,一只会说人话会变成人的鸟,这可比雪域异族还要异族了,可是很莫名的,他觉得这个麻麻赖赖的鸟形非常非常威武强大,极有安全感。
林蛋把脸埋进林一的胸膛,陷入鸟毛的海洋。
而一到胶东,崔元就开始操作了。
首先和郡守王群彻夜深谈,其次召集了所有王群能调动的部曲。将即墨城以及周边县镇能征集到的所有人手(期间林一演讲六次)组织起来,最后组织兵员近万,随后大开库门(世族的),以粮食为军饷,以土匪为各级军官,把各家的部曲化为己用。短短的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已经走上了正轨,而因为王群的投诚,陆陆续续又有周边的县城,王氏族人打开城门。
林一摸索着用崔元,发现这小子是个天生的组织者,顶级的说客,明明已经把人家世族的库房掏空了,但他每天定时定点去一趟监牢,过了十天左右,就开始往外领人,领出来的人就开始为林一做事了。
第一个从监牢里出来的就是那位胶东美人苏三公子,然后苏三领出了苏四,苏四领出了他爹,苏四爹带出了呼啦啦大半苏氏族人,然后隔壁的徐家也坐不住了,但此时崔元停止了从监牢领人,就这么晾着他们。
即墨城中,郡守府内,再一次人来人往,规格超额,连最普通的刀笔小吏一抬头,都是昔日打马花街的世族公子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