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浮玉山前
须臾,有辆马车停在她身旁。
“去哪儿?我送你。”
蔡逯打帘问。
她说不去哪儿,就随便走走。
蔡逯笑得慷慨,让车夫勒马,“上车。”
*
这辆马车很宽敞,宽敞到甚至能放下一架拔步床。
灵愫看向身旁的蔡逯。
他翘着腿,捧着一本书看,看上去很是斯文败类。
灵愫笑笑,“蔡老板,你的书都拿反了,别装了。”
蔡逯就收起书,转过眸,盯着她看。
灵愫别过眼,看着窗外,“怕不是早就在路边蹲点,等着我吧?还派了辆这么豪横的马车。”
蔡逯直接承认,“是啊,看到你分手,我就赶紧见缝插针地赶来了。”
他说:“看见你们分手,其实我很开心……”
他现在变得格外坦率,想念就是想念,总会把最真实的想法说给她听。
灵愫被他的坦率打得措不及防。
每当想起他,遇见他,她的指腹就隐隐作痛,仿佛一直被烟灰熨烫似的。
她蜷了蜷手指,把烟痂挡住。
“我都没给过他名分,又何谈分手。”
她摸出烟斗,不知道为什么,总想抽口烟。
蔡逯掏出火折子,给她点火。
“所以我很庆幸”,他说,“至少,我们还有关系的时候,你给过我一个‘男友’的名分。”
车内立即阗满烟草的冷气,蔡逯深吸了口气,把她吐出的烟都重新吸进了心肺里。
吸到心肺里,把杂质过滤掉,只留下她的气息。
意识到蔡逯是在吸车里的二手烟后,灵愫不禁发笑。
“看你贱的。”
“是啊,我就是贱。”蔡逯说,“承认了这一点,我就能继续犯贱,对么?”
“随你。”
她还是表现得很疏离,心里默默升起一个念头。
这个念头,最初只有雏形,现在在蔡逯提出,要带她去他家看看时,变得更具体。
他带她去了私宅。
私宅还是很冷清。
灵愫扫过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你宅里的下人都换了一批啊。噢,还有刚才那个车夫,也换了新的。”
明明是很正常的一句话,可却令蔡逯联想到了一些不该想的。
他的耳根发烫。
那时候,她把他抵在窗边,故意让来往的下人看到他烫熟的脸。
那时候,她来了兴致,不管车行到哪里,直接拉着他做很久。
车夫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很多新鲜玩法,也目睹过,他被玩得双眼翻白,腿脚发颤的模样。
那时候,她从不做事后工作,总是睡完就走,也不管他的衣裳被撕得撕烂,根本不能出门。
所以有时是下属,有时是车夫,来给他送全套衣裳。
那时候,他身边的亲朋好友,总能看到他脖上落着红痕,总能看到他保养、美容……
如今,那些见证过他们那段恋情的人早已不见。
而她,却再次回到他身边。
蔡逯领她进了一间屋。
屋里提前收拾过,什么家具都没有,四面墙上挂满了留存的信据,有的信纸泛黄,有的字迹洇墨。
这些信据的时间跨度很大,一眼望去,视觉冲击力很强。
地上堆着几摞比成年男子还高的书簿。
书簿的封皮都写有四个字——“小狗日记”。
蔡逯说:“从马场初遇到如今,我们相识已有十年。自初遇起,我就开始写日记,每日写一篇,到现在,写了三千六百篇。”
他指着墙上的信,“从我们开始通信起,我每日都会给你写一封信,有的寄出去了,有的就没寄。你知道的,我写信一项是写两份,留一份做信据。”
他站在挂满信纸的墙边,恍若是夹在一条纸墨长河里。
“所以,这屋里,零零总总也有了快四千封信。信纸么,约莫有一万多张。一张信纸,总是写不够,所以我总会写两张,或是三张。”
在此刻,“十年纠缠”忽然变得很具体。
是一本又一本写得满当当的、书页鼓起的《小狗日记》,是数不到头的、写满字的信笺。
太多字映入眼帘,出现次数最高的是“爱”与“想念”。
“其实我不图什么,不图能要来个名分,不图能再重新陷入热恋,却总是感到伤心。”蔡逯垂下眼,“我一直以为我恨你,可当试着把情绪写出来,我发现,我写的最多的,却是‘我爱你’。”
他说:“后来我才明白,其实我从没恨过,只是,爱你爱得很痛苦,错把不甘心被你抛弃,当成了一种恨。”
灵愫一直沉默着。
后来再坐回马车,她又握着长杆烟斗,抽着烟草的冷气。
回顾这些天的久别重逢,最初她看到蔡逯的改变,他仿佛都释怀了。
她想,他们终于能像当初她设想的那样,即便分了手,也能像老朋友一样叙旧。
之后,她嫌蔡逯太过释怀,明明京里还流传着他们的花边八卦。
他却说,那都是装的,他的身心,仍为她而存在。
现在,当那些年的纠缠都蜕变成满屋的书信与日记,她忽然明白,其实蔡逯一直都没变。
她也明白了,倘若再纠缠下去,又会有新一轮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上演。
这就是这么多天以来,她的纠结点所在。
她的感性说想睡他,理性却在提醒,不要再招惹他。
不要再把他拉回无爱的深渊,不要再摧毁他重建的人格。
不要再渣他了,因为他不会像其他情人一样,被渣了就放弃对她的念想。他只会更爱,更扭曲、更偏执地追求她。
他要的,她不会给。再继续纠缠,他也只能收获更多绝望。
三十岁的她,忽然多了点所谓的“良心”。
不要再招惹蔡逯了。
她掐着落烟疤的指腹。
她问:“你后悔吗?后悔在十年前遇见我这个扮猪吃老虎的渣女吗?”
她的自我认知很清晰。
蔡逯亦是。
“这个问题,就算你来问千万次,我都只会有一个答复。”
他说:“从不后悔。”
这么多年的爱恨纠缠,其实他早已习惯。
习惯了她的反复无常与忽冷忽热;习惯了她招招手,他就屁颠屁颠地赶过来嘘寒问暖的相处模式;习惯了她从来走肾不走心,永远是下一个更好。
十年,从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每根骨头,每缕呼吸,早已烙下她的标记。
他靠那一点点她施舍的爱,也不管真假,兀自爱了许多年。
被她揪着头发从天亮做到天黑,鼻涕眼泪乱糟糟地流,脸被扇得红肿,腿根抖得像筛糠。
被她折磨得从惧痛到恋痛,甚至只有在感受到痛的时候,才能得到短暂的纾解。
跪到膝盖发青发紫,哭到近乎窒息,闹得沸沸扬扬,爱得死去活来。
那些纠缠的岁月仿佛已然过去很久,又仿佛近在昨日,从未褪色,常翻常新。
所以他从不后悔。
不后悔遇见她,不后悔痛过、爱过、难忘过。
他说:“也不过是爱了十年,还会继续爱下一个十年,长长久久无穷止。”
他总擅长在等待里爱她,也不过是等了十年,还可以继续等十年、二十年……
灵愫手一抖,差点没握住长杆烟斗。
“蔡老板,一直单相思,你活得不累吗?”
蔡逯说怎么会累呢。
“人生只有一次,没有随波逐流的理由。
所以,一旦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便不会在意用什么方式而活。”
“我爱你的方式,是等待与恋痛并行。是在虐恋里找出一分甜,靠着这一分甜,撑过无数无爱的时间。”
“就让我扭曲畸形地继续爱你,不好么。”
她一直在反问,问他恨不恨,后悔不后悔,活得累不累,他却总是不给她想听的答案。
如果他恨她,后悔爱她,活得很累就好了。
可他从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