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适合聊天的下午 第24章

作者:袁与年 标签: 都市情缘 破镜重圆 现代言情

  好在答案应该是明确的。

  换做一个渣男,背后的意思可能是:虽然不合适,但我还是这么做了。

  而孟鸥不太像那种人。

  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都一千天了,怕是人是鬼都不知道了。

  可向悠为什么总觉得他没怎么变呢。

  她想想,又问道:“那你后来谈了几个?”

  孟鸥又开始不好好回答问题了。

  他屈肘抵在桌面上,食指和拇指圈起,对着她晃了晃。

  向悠逐渐瞪大了眼:“十、十个?!”

  虽然和她没关系了,但是不是换得太勤了点?

  孟鸥一瞬间也满脸惊讶:“你家‘十’是这么比划的?”

  向悠迷茫地伸出手,握了个拳:“这不是十吗?”

  孟鸥的一双眼少有地瞪得溜圆,又晃了晃手:“是我中间那个洞圈得不够大?”

  向悠一点点松开攥紧的手,看看他的,又看看自己的。

  “零?”她问得有点犹豫。

  “不然你觉得是几?”孟鸥放下手,靠回椅子上。

  “不可能。”向悠笃定道。

  一千天,一个没有?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其实当初他们在一起时,孟鸥说他之前没谈过恋爱,向悠就不相信。

  多少小姑娘给他告白,她可是看在眼里的。

  如果因为喜欢她拒绝了那些告白,向悠是信的。

  那他们在一起之前呢,他又不可能是一夕之间变得受欢迎的。

  更何况,她看过他之前的照片。

  又拽又臭屁,要么斜着眼看镜头,要么笑得贼不正经。

  但再怎么嫌弃都必须承认,这张脸是好看的。

  只是,向悠确实没找到过任何他谈过恋爱的蛛丝马迹。

  包括偶尔两人遇上他从前的同学,从对话里也听不出端倪。

  后来向悠直白地问他,为什么之前没有谈过。

  他说他那时候觉得恋爱没意思。

  他身边有朋友谈恋爱,每天跑来跑去给女朋友当佣人使,天天带水带早饭,帮着上楼下楼买东西,女朋友写不完作业还得帮着写。

  有这个时间,他不如和朋友打几局游戏。

  “后来呢?”向悠问。

  “后来……”孟鸥“嘿嘿”笑了笑,“后来我发现,看见你第一秒,我就想给你当佣人使。”

  “什么啊……”向悠推了他一下。

  又不是封丨建社会,还什么主人佣人的。

  更何况,她也没把他当佣人使过呀。

  他自己主动要带早饭,要帮她跑腿,要帮她背包,她可没要求过。

  “别把我辞了啊。”向悠就轻轻推了一下,他退得老远,又臭不要脸地粘了过来,“我可不想失业。”

  不过最终,她还是把他辞退了。

  那之后呢,他真的没再找到第二家吗?

  脸还是好看的呀,尤其在周围一帮发福的同龄人里,多少算是鹤立鸡群。

  性格倒也依然讨厌,但不至于一个姑娘都遭不住吧。

  不过,如果现实一点来看。

  对,就以她前任的角度来审视。

  学历是高的,工资也还可以,可到底不是a市本地人。家里或许可以给他扶持着买个房子,但应该还要过上很多年。

  大抵他和她的前任一样,需要一个本地姑娘来扶持,可本地姑娘又看不上他。

  这么一想,一千天没寻着个伴,倒也不无可能。

  向悠突然有点儿心酸。

  从前她觉得那么好那么宝贝的人,原来也是被别人嫌弃着的。

  虽然她不该为自己的前任而心酸。

  “怎么不说话了?”

  孟鸥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看她的眉眼突然弯下去,好像很伤心的样子。

  他没再谈过,她伤心什么呢。

  “没什么。”向悠摇摇头,挤了个勉强的笑。

  孟鸥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知道她藏了一堆话没说。

  “你就没有想再问我的了?”

  向悠的心里有点乱。

  像是沸腾的水,“咕噜噜”直冒泡泡。

  要说吗,不能说吗,为什么要说。

  算了,说吧。

  反正今晚他就回a市了,这次是一千天没见,下次说不定就是一万天了。

  所以,也没什么好尴尬好怕的了。

  “你真的打算一直留在a市吗?”

  你真的不愿意回来了吗?!

第18章

  话是他要人问的,最后答不上来的也是他。

  孟鸥的神色逐渐黯淡下去,带着一种严肃的认真。

  这件事他们之前聊过。

  向悠也曾经泣不成声地问过他同样的话。

  他的眼珠不自觉转到了左下方。

  他在回忆吗?

  和她想到的一样吗?

  毕业季即分手季这句话,很多时刻不无道理。

  离开校园进入社会,在现实面前,爱情常常变得不值一提。

  他们有谈过要留在哪里的问题。

  孟鸥想留在a市,向悠想回到老家的省里。

  但那时候他们才大三,说着急其实也没有那么着急。

  彼此只当是日常随口聊一句,谁都没当真——

  没把对方的打算当真。

  大四实习时,两个人都在a市找了工作,甚至还在一个园区。

  向悠只是觉得方便,要是回省里找的话,学校一旦有什么事,来回的机票就要不少钱。

  但她没有说,因为觉得没必要。

  大抵孟鸥也因此产生了点误会,以为她也想留在这里。

  不过,实习的过程还是挺快乐的。

  虽然孟鸥的岗位没有特别严格的着装要求,但向悠还是花了一大笔积蓄,提前一个月给他定制了一套手工西装,留作面试用。

  收到那天是个下午,两人在外面开了间房。

  孟鸥特别认真地洗了个澡,往日十分钟搞定的他,生生磨蹭了半小时,皮肤都泡红了。

  还不够,刚刚洗完澡的他,又额外用洗手液洗了遍手,才打开了盒子。

  这副子认真的模样,愣是把向悠逗笑了。

  不过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

  量身定做的果然很不一样,每一处都很完美,宽肩窄腰毕览无遗。

  孟鸥站在卧室走道上,站得笔管条直。

  来前特地买的摩丝,将每一根发丝都捋到了脑后,脸还是那张脸,但人总觉得不一样了。

  向悠有些着迷地看着他。

  硬挺的版型将整个人勾勒得高大挺拔,面无表情时,深邃的眼窝让他看起来严肃到令人生畏。

  看着看着,向悠的眼窝逐渐发热。

  她那曾经身着校服的男孩,已经悄无声息蜕变成了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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