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忧 第11章

作者:齐雨诺 标签: 穿越重生

  “这是?”

  “多亏了子敬那孩子帮忙,给小安探听了一番,不管事儿成不成,你家子敬都是费了心思费了功夫的,自该上门来谢。眼下收成不好,家中又十分贫寒,只能备上一份薄礼,还望你们不要嫌弃。”

  “哪里,不过是小事儿罢了,哪值得这样的大礼。这样的礼若还算薄,别人家那可得哭死了。既然你们诚心拎着来,我也便收下了,就当结个缘分,将来妹儿有什么事,只管到家里来喊一声,能帮的自然不会推辞。”

  “那可真是多谢了。”

  李氏笑着从袖中摸出一个红封,双手递了过去。

  罗氏眯了眯眼,脸上始终挂着笑,伸手推辞一番。

  “妹儿,这可使不得。”

  “该当的,该当的。”

  两人互相推辞一番,罗氏终是笑着收下了。此后又说了会儿话儿,李氏便借口家中要忙告辞离去。

  “娘,这叶家倒也是个知礼的。”

  “可不是?当日你二哥回来说是你大哥让他去叶家传个话儿,我便觉着不好,只怕你大哥是白费功夫,可如今瞧来,倒也是知情识趣的,想来还是你大哥眼光好些。”

  早前李子敬甫被贵人看入了眼,罗氏是有些自得的,因此有些人过来奉承她,她也乐呵呵的受着,还被哄得拍了胸口说要给他们也安排个活计,可那会儿子给人安排上了,费了儿子心思,又让儿子在那贵人家里受了白眼,当真是悔恨的不行。

  罗氏虽好面子,却也不是傻的,别人家的儿子岂有自己的儿子重要?

  因此李子敬与她掰开了说道一番之后,自此她便不再轻易许诺,也警惕着那些拿甜话儿来哄她的人,以免给儿子添麻烦。

  儿子自来不爱管闲事,也最避讳这样的事儿,也不知那叶家是烧了什么好香,怎么就入了儿子的眼,竟让儿子主动帮忙探听。她那会儿子还想着叶家这破落户,帮了也是白帮,谁曾想就叶家这样的,还能送来一份薄礼。

  叶家的家底,村里谁人不知,如今还住着茅草屋呢。

  翌日一早,叶平便穿上了自己最齐整的一身衣裳,叶兆安也是穿戴得整整齐齐,干净利落的少年郎模样,父子俩拎着一只野鸡,两条腊肉,还有两盒点心,就一同去了隔壁村,去找那老徐头去。

  顺顺当当的敲开了门,说明了来意。

  老徐头一双仍旧清明精悍的眼眸上下打量了一番叶兆安,让人进来了,却一个字儿也不说。

  叶平瞧着都难免有些胆怯心慌,可叶兆安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双眸子清澈透底,也不怕与那老徐头的眼光对上,自有一股隐隐的沉稳之气,看起来也是一副光明磊落的样子。

  “学酿酒可挣不了几个钱儿,这活儿费功夫,也不好学,你怎么就想学酿酒呢?”

  “我是家中独子,眼下家中贫寒,若不是姐姐在裕兴楼后厨寻了一个活计,如今也不知道该真么活,这本该是我该做的,如今正是羞愧不已,姐姐过两年就及笄了,哪怕不能给她一份体面的嫁妆,也不能让家里拖累了她。我姐姐是个好姑娘,我不愿她为了家里那样。我既是家中独子,自然该顶门立户,若能学得一门手艺,将来也算是有了个谋生的本事。如此,才能有本钱奉养爹娘,为姐姐撑腰。”

  “如此坦率,不怕老夫不答应?”

  “此乃本心,既然上门拜师,自当赤诚相对,不该隐瞒欺骗。若是老师傅觉得我不堪为弟子,也不过是我底子不足罢了。再寻出路便是,只要肯干活,总能挣来一份口粮。”

  “若跟我学艺,可要离了家,搬到我这儿来,日日听我差遣,且不能三心二意,想着别的出路,要一心一意的学这门手艺,你可做得到?”

  “能!”

  叶兆安声音清亮,果断的应下了。

  “我无儿无女,你若拜我为师,将来也许还要照顾我,为我捧灵,你怕是不怕老夫这个累赘?”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若您收我为徒,自然也算的是父,孩儿奉养父亲,为父亲捧灵,都是该当的。”

  “好,那我便收下你了,今儿回去收拾一番,与家中道别,明日便来吧。明日若不能来,以后也不要来了。”

  叶兆安当即跪下,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老徐头点点头,算是应了。

  叶平在一旁看着,内心激动,也有些惊诧,这个尚算年幼的儿子,似乎早已成长为男子汉了。看来倒是比自己有主意多了,这样也好,有这样的玲珑心眼儿,将来不怕被人欺负了去,也能谋划一番,不至于走他的老路。

  自己不能攒下一番家业,兴许儿子反而能给孙儿攒下一分家业呢。

  叶平沉默着,跟着儿子向老徐头道别,父子二人便一同往回走了。往日总是活泼的孩子,今日走在路上,倒是沉默了许多,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似的。

第17章 结缘

  叶兆安要到老徐头那边与他同吃同住,只卷了一床铺盖,拎着两条肉,就去了隔壁村。

  儿行千里母担忧,虽然叶兆安并不是去多远的地方,可以后总归也不在自己眼前了,李氏自然有些忧虑。妇人之仁是不行的,况且儿子能学一门手艺,这可是天大的好事!不过,道理是道理,哪有母亲不担心爱护儿子的,眼眶便湿润了一圈儿。

  “好了没有?别磨磨蹭蹭的。”

  叶平催促着,看着儿子背着行囊出来,又沉默了。

  “走吧。”

  叶兆安第一次离家,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害怕未知的日子。但是,当他看到李氏略微红肿湿润的眼眸,又有些担心。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是去隔壁村子学艺罢了,若要回家,只需半个时辰罢了,看他娘亲这副模样,倒像是他要去千里之外似的。

  “哎。”

  叶兆安不知道如何宽慰李氏,只好虚应一声,跟上爹爹的脚步。

  叶宁一早要去上工,自然没那个功夫去送叶兆安,而且农家人也不可能因为家中哪个人要出门就劳师动众,这种事,别说农家人就是富贵人家也不会这么干的,若非如今叶兆安还是个孩子,且是第一次出门,要离开家里了,叶平也不可能特意送他。

  主要还是这会儿子不是农忙时候,叶平还能抽出还能抽出时间来。

  叶兆安在收拾的时候,叶宁就已经出门上工去了。习惯了古代生活是一回事,但骨子里的现代观念已经深入骨髓了,所以对待很多事情会以更客观理性的目光去看待,终究还是无法完全融入古代的传统观念里。

  现代的少年男女,独自去外地求学、独自寻求工作机会、独自拼搏事业……

  很多事情都是独立完成的,哪有那些娇惯的概念,台风来了都挡不住中国人上班的脚步,因为打工者都很清楚,少上一天班就少了一天的收入,哪怕不在意这一天的工资,也不能不顾虑老板的想法。在激烈的竞争中,谁也不想就这样丢了饭碗。尤其是家庭负担沉重的,根本就不敢想象失业会怎样,恐怕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日子,一天下来,那股焦虑就能把人逼疯。

  叶平很快就回来了,只将儿子送到老徐头家中,也不多说什么,转身就回来了。他本就寡言不擅表达,儿子是去做学徒的,不是去享福的,一个劲儿的叮咛,只怕老徐头听了也要翻脸将人赶出去。

  叶宁每日上工下工,回到家惯例是吃个饭坐一会儿,简单洗漱一番之后就上床睡觉,单调而机械一般的生活,叶宁却没有什么不满。

  哪怕是咸鱼,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想法的,躺在床上的时候,也曾有过情绪激荡的时候,想着未来的人生规划,知晓自己若要闯出一番事业要与时俱进不被社会淘汰,需要怎么样的努力,但是,翻个身之后她就什么都不想了,想也是白想。

  第一,像她这样软糯的性格,本身没有资本无法符合别人开出来的条件,人家根本不会给她开门。第二,她自己也懒散,光有想法没有执行力是不行的。

  所以,她注定没办法有什么成就,在一个团队之中,只能充作一个顺从的下级,听从别人的指挥和安排,至于个人的想法,则是完全没有的。

  现在想想都觉得,那家公司能够收留她这么久,在金融风暴来临之际,不少同事都丢了饭碗,她却没有被剔除,真的是奇迹。

  叶宁走在夜间的路上,觉得自己思绪有些飘远了。

  既然现在生活在古代,生活在这里,她就不太去想过往在现代的那些记忆,但是一个人太无聊了,在现代可以玩手机玩电脑,这里什么都没有,独自走在路上,不让思绪飘远的话,这段路就太漫长了。

  看起来现在家里不过只是少了个吃饭的人而已,但叶宁这一回的感受却很深。叶平和李氏都太沉默了,少了叽叽喳喳的叶兆安,哪怕是这不宽敞的屋子,也变得清冷无比。原以为自己不在意,少了个吃饭的人而已,根本不必放在心上,也会很快习惯的,可是她明确的知道,自己不习惯!

  如果不曾拥有过,也许就不会有什么憧憬或什么感受,这样死水一般的生活也无所谓。但是,在拥有过之后,经历了温暖再感受死寂,那真是让人难受的不行。

  照常收拾好了屋子,洗漱完回房休息,今天躺在床上,却有些难以入眠。

  过了几日,叶宁总算习惯了没有了弟弟的家,不过她本身在家的日子就不多,而且现代人的思维根深蒂固,也不觉得弟弟有什么危险,只要知道弟弟安然无恙的在另一处活着,便足够了。李氏挂念儿子,却不会挂在嘴边去说,只在心里担忧。

  这倒正常,儿子是李氏的命根子,传统社会里,女子多以丈夫孩子为重,儿行千里母担忧,实乃人之常情。

  冬日来临的时候,天色便黑的早了,而且走在路上寒风萧瑟,到酒楼吃饭的富贵人家也少了,不过富贵人家出门,穿着厚厚的棉衣,又披着大氅,也不惧寒风,年长之人兴许出门少了些,可少年皆好动,岂能每日甘心拘在家中,仍是时常外出溜达,只是外出时穿戴的更仔细了些,揣着个暖炉。

  “收拾的差不多了,你先回去吧。你一个小姑娘,要走夜路本就危险,天儿又冷,别被冻坏了才好。剩下的我来收拾便是。”

  余二牛见收拾的差不多了,便提议叶宁早些回去,只要把活儿干完了,掌柜也不会多说什么,况且叶宁每日做活儿都是实打实的,并不曾偷懒耍滑,来的时日久了,看在裕兴楼的掌柜和一众人眼里,自然不会因为早走那么一时半会儿便说她闲话。

  叶宁也不矫情,向余二牛道了谢,便拎着冷透了的剩菜回家去。

  冬日里天寒地冻,东西放一会儿便冷了,这些带回去的东西也能存放久一些,叶家人有分寸,也不贪求,从未打过用这些剩菜来获利的念头,在老实的叶平和李氏眼里,裕兴楼的掌柜愿意给他们一些吃的,便是天大的恩赐,心里只有感激,又岂会想这么多?

  若是擅长钻营的人,想必也会跟余二牛初来时一般,想着这些剩菜剩饭亦可以盈利。

  掌柜知晓叶宁是个懂得道理知分寸的,对她也高看了一眼,待她还算宽和。

  叶宁乖巧温顺的跟他们打了个招呼,走出裕兴楼,只觉得自己坠入了冰窟之中。夜里的寒风更加凶猛无情,带着狂风和湿气的寒意席卷而来,即使穿着棉衣也不大顶用,反而走了一阵之后便觉得身上重了冷了,全靠着体温温着才不至于冻死。

  湿气沾了棉衣,又重又湿,初走开几步时,冷不防打了几个寒颤,脚步也挪动的艰难。

  叶宁低着头,借此减少寒风对头脑的侵蚀,好在回家的路有大段并不迎风,而是逆风,便有了几分被风推着走的感觉。

  在古代,不需要担心食品安全,河里的水是可以直接喝的,山上的果子、田地里的作物,也不会有农药和化肥,都是拿茅坑里的粪水浇灌施肥,真正的天然有机。但也有些不好的地方,太原始了,包括气候也是,不似现代高楼林立、气温升高、城市热岛效应什么的更是没有,原始地貌很多,所以冬天也格外寒冷。

  叶宁都觉得自己要被冻傻了,却也只能咬着牙继续走回去了,真在这户外待上一宿,怕真的要被冻僵冻死了。

  按理说,现在时辰虽然算不得晚,但天寒地冻的,天色又早早的黑了,路上该是没什么行人才对,往日叶宁独自回家也不曾见过什么人,今日倒是瞧见了稍前方隐约有一个黑影。

  叶宁本是警惕,宁可慢慢走着也不想凑上前去的,谁料走着走着竟踩着了什么东西滑了一跤,哪怕裹着棉衣,这屁股墩儿一落地,那酸爽……真的难以用言语描述。

  摔着屁股本来就疼,但因为天气冷,这疼立即升级了,就像是冬天被踩到脚趾跟冬天被踩到脚趾是一个道理。天冷肌肉硬化,硬碰硬的结果当然不会美妙,何况她这一身衣裳并不是十分厚实。

  听得动静,前方那个黑影顿住了,转身回头瞧了一眼,隐约见到一团影子坐在地上,听刚才那声响,估摸是摔着了。

  于是,前方那人便往回走了,看得叶宁还有些心惊胆颤,生怕遇到什么贼人。毕竟这里没有路灯没有监视探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想呼喊救命也没人听得见。

  古代犯罪成本太低了,换个地儿换个身份依旧能逍遥自在,破案手段也很粗暴简陋,没有现代高鸣的鉴证技术。好不容易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已经融入的很深了,要是就这么死了,她何苦来哉要重活一辈子,这么累,还要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倒不如直接死个干脆。

  却见那黑影越来越近,叶宁忍着疼站起身来,也顾不得拍一下身上的尘土,只想躲过这人,平平安安的回到家。

  “你是……叶家那丫头?”

  在她跟前站定的人有些迟疑,手上提着一盏灯笼,可照明度十分有限,看得也是模模糊糊不大真切。

  叶宁一时间觉得这声音挺好听,后来觉着有些似曾相识,而且对方好像还认得她。

  算起来,她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也没什么机会接触什么人,除了裕兴楼的各个伙计和掌柜,在村里倒真不认识什么人。

  霍连城在她家住了一段时日,他的声音她也认得,不是这样的。

  “你是?”

  “李子敬。”

  那人迟疑着报上姓名,继而又尴尬的扯了扯唇角。

  “许久没见,你也许不记得我了。先不说这些,你可有摔着哪里,还能走动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我也正要往家里赶。”

  “李大哥怎么这么晚了还赶着回去?”

  叶宁确实不认得他,作为一个称职的咸鱼,每天都只盼着能躺在床上混吃等死,认人的本事是真的差,在公司待了好几年,也没认得几个,除了工作上有接触的那几个,其他人都不大认得,尤其是领导,所以她混成这样也不是没道理的,能力一般不说,连领导都认不得,难怪升职加薪永远没有她的份儿。

  不过叶宁倒觉得没什么,她只是要赚房租和吃饭的钱,没有大富大贵的想法,单纯低调的生活令她觉得舒心惬意,而且她深以为,在金融风暴中她能继续保住饭碗而没有下岗,估计也是因为老板不认得她,忽略了她这么一号隐形人物,而且她的工资是办公室里最低的,就当请了个文书也不吃亏。

  即使是金融风暴,老板也不会把她放在眼里,毕竟她的工资太低了,无关痛痒,套一句朋友说过的话来说,老板都不屑于拖欠她的工资。

  “还好,就是摔了一下,不妨事的。”

  “天这么黑了,我还是送你回去吧,也差不了几步路。”

  本来他急着回来是因为家中有事,他有些担忧,所以提了灯笼就走着回来了。原本临近年关,天气愈发寒冷了,书院也关门了,可他还打算在贺家多住一些时日,好好温习。贺家可以供给他很好的条件念书,但今儿听得别人捎来的口信儿,便收拾了一下匆匆忙忙准备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