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齐雨诺
“李大哥这么聪明,肯定会想出来的。不然,向夫子求教也可以啊。”
“这是要交给夫子的策论,未交之前,怎好向夫子求问?”
李子敬看着她,倒是从刚才的失神中走出来了。看着她懵懵懂懂的样子,有些好笑。不过是个小女娃罢了,孩子心性。
“哦。”
叶宁觉得气氛好像变得有些尴尬,她本来就不是多话的人,在公司里也是一个小透明,要不是在这里她就只认识这么两三个人,又记挂着恩情,也不会这样主动打招呼。毕竟撞上了,又看见了,总不好当做没看见一样飘过吧。
以前她偶然撞见底层的领导(她认得的),也会主动打招呼,虽然声音有些轻微,但很显然领导并不放在心上,似乎也不认得她,更不要说那些高层的领导了。这样的情况,其实她还挺高兴的,她本来就不想引起别人的注目,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了,自然是希望存在感越低越好。
“那我先走了。”
李子敬看她要走,也不知怎么,这还没回过神来,已经把人喊住了。
“李大哥还有事儿?”
“没。”
李子敬愣愣的,显然也没料到自己会做出如此莽撞之事。
“正好这会儿有空,你想不想学写字?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可认得字总也有些好处。”
叶宁本来没考虑过这些,她虽然是文科生,也一直做的最简单的文职工作,但读书已经离她很遥远了。她自己的脑海中,是懂得道理的,但在这个时代确确实实是个文盲。
前尘往事已成追忆,她也不想纠结什么,现在的生活也不错,对于农家的生活她越来越习惯,也越来越熟悉了。以前对于农桑之事也只是偶然在书上看到,或者在故乡看到过农耕,也曾下过田地帮忙耕种,但做的都是最简单的,什么时候施肥,什么情况要隔水,什么时候要放水,这些专业的东西,还是到了这里才真正了解。
离开了以前的安逸生活,现在这样也挺好,就算是跨了个行业罢了。
“还是算了吧,我一个姑娘家习字也没什么用处,何必浪费李大哥的时间?再说了,家里也没钱给我买笔墨纸张。”
“在地上比划比划也就够了,何须买纸张,若你要的话,我这儿还有用废的笔墨纸张,总归放着也没用,你拿去便是。只是东西不太好,笔尖有些秃了,那纸也是写过画过的。”
叶宁笑着摇头,感念对方一份好意,可自己又怎么好平白要人家教呢。如果要学,那就等同于要从头学起,要从一笔一划练习写字开始,毕竟这里的古早文字她也不认识,受过现代教育懂得道理是一回事,可要是连字都写不出来,别人又怎会相信她懂文化?她既然过得安宁和乐,也不想去纠结,更不喜欢产生什么执念,像是非要当个文化人之类的。
范进那样的,她真的做不来,她不习惯痴缠于某件事或某个人身上,并不想让执念毁了自己平静的生活。反正她也没什么追求,日子能过得下去就很好了。
她也有些奇怪,李子敬与她算熟识,却算不得亲近,平日里瞧着也不像是个热情的人,今天怎么会再三劝说挽留?
李子敬碰触到她那略微好奇的打量目光,眼神闪躲了一下,有些狼狈。面对贺家老爷子都不曾显怯,这会儿倒似乎不知如何面对那目光。
想起第一次见到贺老爷子,他自然也是怕的,可他自己心里明白,若是怯懦了,退缩了,以后自己便再无机会,家里要供他念书很难,即使娘亲有心栽培,但拗不过家里没钱。况且,只去那小学堂学个几年,又能学到什么,念书是一条很长远的路,而他也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了,因此面上便力求保持平静。
如今想起来,贺老爷子也该是看的明白的,毕竟是在京里当过大官儿,与皇上有接触的大臣,自然是个人精,怎会看不出他的紧张,只怕他那点儿暗藏的心思就从来没瞒得过这位老爷子,可贺老爷子大抵是欣赏他的,所以他如愿了。
“只是觉着你的差事丢了,心中有些愧疚。李大哥无用,如今也是寄人篱下,不能护你。你若学了写字,即使不懂道理,写得一手好字,也能抄抄书赚些银钱贴补家用。再说了,识字儿是好事,将来也不易被人瞒骗。”
他也没指望她能懂得多少道理,只是想教教她写写字儿罢了。
道理说的冠冕堂皇,若不是心底里虚着,怕是连他自己都信了。可他自己却心知肚明,模模糊糊的感觉到,他也不过是想多与她来往相处罢了,至于更深层的那些,他下意识的不愿去深究,不愿去想。
“抄书能赚很多钱吗?”
叶宁盘算着,现在也没什么事儿做,家里没什么收入,几乎天天喝稀的,她早就忘了米饭的滋味了,更别说肉味儿了。
即使如她这样没有追求的人,也逃不过口腹之欲这一关啊。想想也是,一个人要真的六根清净,毫无欲念的话,那还算是人吗?行尸走肉而已。
李子敬一听,便知道叶宁是上了心。
“抄个启蒙的小书也有三百文,要是字儿写的好看抄的工整兴许还能多得一些。若是抄的篇幅长一些,大概也有五六百文。”
那些书斋的掌柜也是看人说话,若是有名气的举人抄的书,即使同样内容,价钱也要高一些。他给叶宁说的也是保底的数儿,也是怕她期待过高,却不能达成,最终心灰意冷。
叶宁想着,抄一本书好像比下地干活儿划算呀。每次下田地干活,腰都累的直不起来,她也是有些怕了。
不过,叶宁不知道的是,抄书能挣钱,但这么多百姓之中却少有做这个的,并不是别人不想赚这个钱,而是得送孩子上学堂,不愿费那时间栽培,也是交不起束脩。古代讲究尊师重道,夫子的地位很高,就没有平白教人学问的。
那些书斋也不是随意想去便去的,若没有人担保,也很难搭上线儿。贫寒学子平日都会抄抄书,给人写写信儿或给人画一些字画换钱,有条件启蒙念书的人并不多,是以书籍的需求也不高,是以书斋也并不缺抄书的人。她若要走上这条道儿,还得李子敬从中周旋一番。
笔画她是会写的,只是不认字儿,字体比较繁复,如果是象形文字兴许还能猜一猜,可这个地方的字儿,她瞧过,那笔画多的让人怀疑人生。
要是她抄书能挣钱钱,也能吃几顿干的,说不定还能吃上两顿肉呢。
学认字应该还算简单,关键是没工作没收入,对于现代女性来说绝对是可怕的一件事情,经济不独立说什么都是假的,钱包里有几个钱儿,自己也能安心一点。
“教我认字儿,不会耽误李大哥时间吗?”
“不会,若是会耽搁时间,我也不教你了。”
“那行,李大哥回头能不能借一本启蒙书给我,我想照着练练字儿。”
“放着也无用,你要便拿去吧。”
书籍这玩意儿,是精贵稀罕,可上学堂要用的书,是不兴借的,因为要时常翻阅使用,也没人愿意借给别人这么长时间。家里就他一个念书的,他也给弟弟启蒙过,弟弟能够得了这份好差事,也是因为认字儿,出去做伙计,认字儿和不认字儿差的可远了。至于妹妹,他是想着认字儿也是件好事儿,,奈何妹妹自个儿不乐意,娘亲也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让学。
李子敬回了屋子,取了那两本启蒙用的书,走了几步,又回头去了厨房,在地上翻找出一根细细的木棍儿。
两个人也没敢明目张胆的站在人来人往的路上,便躲去了屋后的荒地上。李子敬先给示范了一下字要怎么写,然后让叶宁试试,叶宁轻易便写出来了,虽然有些丑,可到底笔画还是对的,字儿也是能认得出来的。
李子敬见她有这等天赋,心头一喜,越发有信心了。翻开一本启蒙书,叫她念了一遍,速度很慢,叶宁一边盯着书瞧,一边磕磕绊绊的念着,第二遍的时候李子敬便念的快一些,叶宁念的也挺通顺了。
见她学得快,李子敬也不去管她,让她自己一个人在那儿念着,自己则听她念的没错,后面也不管她了,早前心烦意乱的情绪已然消失,也能安安静静的复习功课,至于那困扰自己的问题,也许过不久也能解开了,若是自己无法,待回到镇上,还可找贺楠讨论一番。
贺楠虽是富家公子,不过人却并不十分纨绔,有些富家子弟的气性,但也是真的有才学。
文科生锻炼出来的背诵能力现在总算是派上用场了,从小她的记忆力就不错,只要是感兴趣的书籍,看过了便能将内容牢记,只是后来慢慢的长大了,人也愈发懒了,也不爱学习,记忆力就开始减退了。
什么东西都一样,不用则废,如今这副身子才十三岁,记忆力不算是巅峰时期,但也是很不错的,学什么东西都学得快,记得牢,再加上毕业以后及至如今,她很少再去背诵什么东西,但每日跟文字打交道,也保持着看书阅读的习惯,而当年高考那地狱一样的修罗场,教会了她很多背诵技巧。
现在再学东西,这些技巧就用的上了。
当年贪懒,不愿意动脑子,所以比较费脑筋的理科就被她剔除了,选了文科,但文科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好像都很鸡肋啊。要是早知道有这么一天,她就选了理科,然后再念个什么维修专业,好歹有点技能啊,不然去学做菜也不错。
都怪自己当年这么懒!
“李大哥,我出来也有段时候了,还是先回去了。”
“方才的都会了?”
“差不多吧。”
她不习惯把话说死,也怕李子敬会起疑。
“那再交你一页,你回去好好写上两篇大字,明儿吃了午饭就拿过来给我看。下午我要回镇上,过不久就是县试了,再下次回来怕是要等到县试之后。不过县试之后有两个月不必去书院,那时我会时常待在家中。”
“……好。”
没想到这位少年冷淡的神色之下竟然包裹着一个热心的灵魂,让她有点意外。她对于过分热情的人总是招架不住,便有些不习惯。
又念了一页,其实这种小儿书,她只要念两遍就能背了,她唯一需要学的是认清字而已。但想也知道,如果她能够过目不忘倒背如流,李子敬怕是要被自己吓跑,所以她还是刻意放慢了速度,多念了几遍,看起来自然一些。
她把那两页字儿都用小木棍写了一遍,不大好看,但也不至于歪歪扭扭,写也是写对了的。
看着她那松了口气,好像完成了一件大事一样,那笑容,让李子敬有些迷怔了。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竟盯着她,也笑了。
收敛了唇边的笑意,他一本正经的叮嘱她要认真练习,不可荒废。
叶宁与他道别,便从一旁蹿了出去,李子敬给的启蒙书就放在了篮子底下,用摘来的野菜盖住。
第30章 厉害
县试一般在秋后,而科考则在开春,但县试已经没多少时日了,日子一天天逼近,让人精神紧绷,自从上回回了一趟家,此后几个月便都在镇上埋头苦读。便是贺楠,也少有出门玩的时候,大多时候都与他一起探究学问。
南方气候暖,能够一年两熟,今年的气候也还算正常,因此夏收之后,很多人家的米缸也能填补起来了。至于那些没能熬过去年冬日的,也早已是一捧黄土。仅有的薄地也到了家人手里,继续延续下去。
像耕种收成这样的大事儿,都是有假的,只上回回家时,娘亲便劝说自己留在镇上温习,不要回去了。而这也是李子敬头一回参加县试,本来就有些紧张,也想多点把握,便应承了。
他是家中辛苦栽培的读书人,自小便不必做家里田地里的那些粗活,即使他自己有心,也会被罗氏劝说回屋,也实在帮不了家里什么。
这些时日里,李子敬偶然还会想起家里想起那个小姑娘,可想起的时候很少,脑子里都被书里的那些东西充斥着。
李子正的媳妇儿本就是揣着肚子过门的,早些时日已经把肚子里的娃儿生下来了,母女平安。罗氏原就不喜欢这个儿媳妇儿,只是看在她怀了李家骨肉的份儿上,这才忍了气,将人迎进门来。即使这儿媳妇隐忍听话,依旧没个好脸色。
若是生个儿子便罢,看在李家长孙的份儿上,罗氏可能还能和缓了一些,可谁让她不争气,生了个丫头片子,于是罗氏对儿媳妇更加不满了。
罗氏不是大恶之人,也不至于虐待儿媳妇,只是没什么好脸色罢了。儿媳妇坐月子也没那么上心。
韩氏(李子正媳妇儿)心中苦楚,又受着冷遇,心思难免多转了几圈,这坐了月子,神色非但没变的红润光泽,反而更暗黄了,眉眼间也尽是疲惫。不过是生了个孩子,人便衰老了许多。
韩氏娘家贫寒,也是因着这点,罗氏才对她诸多不满。但韩氏生孩子,韩家人还是寻了日子过来了一趟,拎了一篮鸡蛋和一条肉,也算是尽心了。
瞧见了自己的娘亲,韩氏像是找到了可以依靠的人。扑进娘亲怀里,也不说话,只是小声啜泣着。
“可是你那婆婆磋磨你了?”
刘氏(韩氏的娘亲)轻拍着女儿的背,心里也是一阵酸涩。家里日子不好过,可她就这么一个女儿,自然是希望她过得好的,也不求她贴补家里,只求她能在婆家过得安稳。自己家里拿不出像样儿的嫁妆,罗氏又是那样的人,她之前就担心女儿跟了李子正日子会难过,若不是看在两个小辈两情相悦的份儿上,她还不想将女儿嫁过来受委屈呢。
日子贫寒些都好说,可若是婆家人不喜欢,这日子当真是十分难过的。刘氏也是过来人,嫁过人才看的透彻,她从未想让女儿攀高枝,只求对方家里简单些,待人和善也就够了,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竟嫁到了李家来。
单单说女婿一个人,那是没话儿说的,可这李家其他人也实在是……
韩氏摇着头,只是默默流泪。百善孝为先,孝道为重,那罗氏是她的婆婆,不论怕不怕被人听见,都不该妄议。再说了,家里的饭菜算不得极好,但也比韩家好多了,罗氏虽然对她不满,也不喜欢她生的女儿,但从不短缺她的吃喝,其他人吃喝什么,她也就吃喝什么,只是有时偶然得了一盒糕点什么的,或者煮鸡蛋什么的,只会给家里的男人准备,会先给小姑子,但这都不算亏待了。
生了个女娃儿,落实不喜,却还是杀了只鸡拜神,顺道给她补补,坐月子的这些时日,也是每日有个鸡蛋,算是不错了。
但生了娃儿之后,也不知道为何,罗氏对她的不满所带来的酸楚都压抑不住了,有时候还会胡思乱想。她神思难抒,婆婆只管照顾她吃喝,也懒得多看她一眼,才不管她是否郁气。
大抵是当初怀着身孕,忍了这些委屈许久,本来想着生了娃儿就能好一些,如今生了个女娃,罗氏对她更不满,心里的盼头没能实现,因此便是郁气难解。
“放宽心,好好养好身子重要,这会儿可不能流泪,会伤眼睛的。你那婆婆是有些偏心眼子,可到底算不得大恶之人,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好好待她,早晚她也会接纳你。若是她始终不肯接纳你,你也不去她跟前凑合,只需面上恭敬即可,关起门来跟姑爷好好过日子。姑爷是个好的,不会亏待了你。”
这一番话,刘氏刻意压低了声音,凑到女儿耳边说的,可不敢给人听见。
若是这样的话儿让那罗氏听去了,女儿在这家里便难以立足了。
“往日里你怀着身孕,你那婆婆扣着你便罢了,只如今,你也生了娃,姑爷一人在镇上住着,这样可不行,你得跟你婆婆好好说说,跟去了镇上,关起门来过你们小俩口的日子,那才好呢。再说了,这头胎生了个女娃,你要想在李家站稳脚跟,想让你婆婆高看你一眼,还得快点怀个男娃才行。”
“相公早说了,让我坐完月子便带着我们母女去镇上,只是还没禀告婆母。”
“那就好。”
刘氏知道姑爷心里有盘算,是有心护着女儿的,心里也宽松了不少。
“你好好歇着,我得多瞧两眼我的外孙女儿,一会儿我便去与你婆母告辞回家去了。这里离咱们村子远着呢,若不早些回去,天黑了都不能回到。再说了,家里也没什么人能帮衬,还得早些回去,不然你爹他们可不知该吃什么了。”
韩氏温顺应是,一双眼眸柔柔的望着自己的娘亲,心里舒坦了不少。
李子正不能在家里多待,只生了娃的第二日,向掌柜告假回家,买了红糖和肉,要拿回家给媳妇儿补补身子。瞧见母女平安,心里松了口气,也是十分欢喜,抱着软软小小的女儿便不肯撒手,对着媳妇儿也是好一番闻言软语,好生哄了一番。
知道娘亲不喜女儿,李子正也不好说什么,娘亲是长辈,她若是不喜欢他又能如何?
当天李子正便回了镇上,直至媳妇儿坐完月子,这才又回去了一趟。
这回回来,也是为了将母女俩接到镇上一同过日子。李子正琢磨着自己的媳妇儿和娘亲就是不对付的,将这两人分开了也就好了。以后偶尔回来一趟尽孝,该给的孝敬银子给了,也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