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
“她现在路上遇到我会打招呼,喊我恩公,挺好的。”自言自语,自我安慰。
爱花者不折枝,克制地用情。
百感交集,几近嫉妒。
“……这人跟人之间的差别,怎么比人跟猪之间的差别还大呢?你哥但凡有你三分德行,我何至于遭残害至此。”
“白某之所以还能保存着这仅剩的三分德行,全赖于上头四位兄长的遮风挡雨。”浅浅淡淡地言说,漠然地清醒,“现在家族里粮食、河运的生意开始逐渐向我手里移交了,用不了十年,白某也会变成蒋四,仅剩的三分德行烟消云散。”
“……”
丝竹靡靡,雅乐清扬。
宴至酣时,两个仆人搬来沉重的青铜双耳壶,摆在正厅中央,以及去了箭锋的红翎箭支若干,供众宾客投壶作乐。
人群欢愉嬉戏着,笑声阵阵。
外间纶巾儒袍的文人们,诗兴大发,伺候上了笔墨。
曲水流觞,游戏作赋。前者作完,后者紧跟着前者的尾字作,十响之内作不出来,便算输了,要罚酒三杯的。
那边武夫们喝得浑身燥热,一个个便装劲衣的官差们,大大咧咧撸起了袖子。单脚踩凳子,掐着腰,面涨红赤地划拳斗酒,嬉笑怒骂,酣畅淋漓。
“俩好啊!……”
“五魁首啊!……”
“七个巧啊!……”
“八匹马呀!……”
“输了,喝!”
“喝!见底儿!……”
起哄嘈杂。
“再来!再来!……”
“……”
战友情深,醉醺醺,一把揽上了脖颈,熟稔地拽着往外带。
“来,爷们儿整两盅!”
“老兄弟,你坐这里头不闷么?!出来整两盅!……”
同桌的女宾吓得惊叫连连,掩着手绢往旁边躲。
锦毛鼠快速起身拦截,一记手刀劈在醉汉的麻穴上,不轻不重,三成力道,打掉了黑黢黢的粗壮肘子。
“阁下喝多了,男女授受不亲,还请自重。”
“放你娘的狗屁,瞎了你的有眼无珠!哪儿来的女人,这他妈是个老爷们儿!”满嘴粗鄙,浓郁的酒气熏得白玉堂面目狰狞。
两个作战精锐一左一右,隐隐约约,有意无意配合着,把锦毛鼠夹在其中。
下盘扎得稳稳的,纹丝不动。手上功夫,短短几个瞬息间过了十几招,筋骨碰撞,拳拳到肉的闷响,压抑地掩盖在喜乐和谐的假象下。
“走,老头领,到咱们那边喝酒去,多少年不见了,快把弟兄们想疯了。”
安神汤强效镇静、颓软,连带着思维也变得慢了许多,看着晃荡在眼前,胡子拉碴的糙汉面孔,努力回忆,却怎么都难以回想起来。
太多年了,他们都老了,容颜大变。热血褪去,沧桑劳累,而老辣精明。
“熊霸,我是熊霸,以前提刀跟在您屁股后面拼杀的那个。”
“……胖了。”
“嗯,这个年纪都发福了。”
“苏烈风,头儿,我是烈风,当年也是追随您的作战指挥的,还记得么?”
“你左脖子怎么了?”
“嗨,”叹气,挥挥手,往事不堪回首,“出任务遭埋伏了,脖子差点被拐子劈了,命大,留了道疤,救回来就这样了。”
“……”
勾肩搭背,公职英雄们簇拥着往外走,红彤彤,醉醺醺,叙旧拉呱,自成一方境界。
后头锦毛鼠急了,实打实地用了狠招,也顾不得婚宴的喜庆气氛了,两个精锐被他砰地按在酒桌上,拧折了双臂,
追了上来。
带着蒋福、蒋安两个练家子伴当一起拦截。
“这是陷空岛的家眷,不能与你们外男宴饮,有违礼法!”
众官差停下脚步,齐刷刷地看向他,皮笑肉不笑,也不说话。丛林里蛰伏狩猎的灰狼群般,冷幽幽、黑沉沉地盯着,明明什么都没做,却已经让人头皮紧凛、背脊发毛,僵硬得不敢动弹。
“她刚服下了管失心疯的药物,不能喝酒。”迅速改口,堆起商人式的和气假笑,“嫂子体弱不能宴饮,叔叔自当代替。白某陪她一起,随你们诸位去划拳喝酒,绝对尽兴,如何?”
“……”
“……”
没有官差应。
此间里,酒菜的香气与脂粉香翻涌纠缠在一起,灯火辉煌迷离,沉凝得可怕。
纱帘隔断重重,远处另外几桌察觉到不对劲了,投壶作乐与丝竹靡靡皆渐渐停了下来。有客人悄悄地喊仆人,赶紧去通知管家。
“哟,这不是白老板么?什么时候带着咱们一起发财,大富大贵啊!——”赶在撕破脸,砸了主家场子之前,京衙硕果仅存的大捕头出现了。
丁刚举着酒盏,把绿林商贾揽进了肩膀底下,不容分说,自来熟地往他嘴里灌了一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起来玩啊!”
退役多年的鹰子也来了,站在旁边,拍拍我的手臂,微停滞,又拍了拍,仿佛安抚被对峙吓到的妇人般。
侧脸看向我,灿烂地咧牙笑开,眼角皱纹深深。黄浊疲惫、血丝微微的眼睛里,倒映出不男不女、两不像的怪物影像。
“白大老板,您看上去是个体面人,能行么?别着打肿脸充胖子,二两下去便趴了,那可就露丑于人了!……”
“灌醉你们几个没问题!来啊,谁怕谁!……”
合群地随大流,骰子摇动,划拳起哄,热闹鼎沸。
“五魁首啊!……”
“六六六啊!……”
“哥俩好啊!……”
“一口闷呐!……”
“给他灌!喝不下去裤衩子给他扒了,扔外头湖里洑水去!……”
第338章
她该与我一起走才对。
与我一起,手拉着手,冲出去。
几杯香醇酒液下肚,辛辣刺激,烧得脑子发起了热,思维变得像深秋阳光下的飞絮一样,漫无边际地发散,缥缈虚无。
弄不清楚关于周卫国的短暂一生是否真实存在了,还是真像南乡说得那样,严重的精神疾病,疯子的臆想。
精神病患者思维很广的,又细致又广袤,天马行空。
包拯、展昭、蒋四、王朝、马汉、公孙策、秋露、秋霜、蒋福、蒋安、白玉堂、杜鹰、马泽云、丁刚……所有人都说,这具身体得了疯病。
很多很多名医圣手来确诊过,间歇性发作的失心疯,发作时的症状,幻听、幻视、狂躁、攻击倾向。
丁,南,乡。
三个字的名字,圆圆脸、弯弯眉的美好姑娘,中国北方人士,就读师范,生物教师,宅女。
我也是宅女,两广人士。一北一南,地理距离太过遥远,所以在理论上,在现代中国,我们一辈子都不可能认识。
而在这里,她成了我的爱人。只是因为“他乡故知”这四个字。
我可以为她去死,只要她开口。
这情感超越了友情、亲情,浓烈到畸形,明明理智上知道人应该仅为自己而活,不应该迷失自我,为其它而活。可我就是可以为她去死。
想起了很多年前,刚遇到对方时,小心翼翼试探的过程。
穿越到封建社会的男人无法识别,他们会迅速融入、同化,穿越到封建社会的女人很容易识别,再怎么伪装,她们身上的棱角也犹如尖刺般显眼。
试探的过程,先长期密切观察,确定是否为老乡。再多次试探,多方调查,检验这个人的品德,毕竟老乡也可能是坏人,严防“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刀”。
受教育经历类似,念得书大约相同,信仰皆马列毛,成长环境都算温和,没遇到过什么黑暗事物。红旗底下,温室花朵,性情相仿,善良但不愚善,更不软弱,是非黑白分明。
我的爱人,我的妻子,相濡以沫、依偎在一起取暖的灵魂,她怎么可以抛下我走了呢?
她应该与我厮守到永远才对。
她应该与我紧紧地手牵着手,一起往外冲,哪怕鲜血淋漓,哪怕跃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我们稀碎的血肉也要融在一起。
丁,南,乡。
丁,南,乡。
丁,南,乡。
漂泊异乡,唯一的感情支点。
我真是个自私自利的畜生,人家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跟着我一起往外冲,她有自己的安稳生活,她喜欢看早上光辉明媚的日出,她有自己憧憬的爱情,她喜欢烹饪做好吃的,她想和深爱的男人拥有自己的孩子,拥有幸福的婚姻、美满的家庭,平安到老,长命百岁。
他妈的。
她为什么要为了我这个已经被毁掉的废人,搭上自己蓬勃美好的生命。
阴暗的嫉妒情绪,推杯换盏的酒精刺激中,无法抑制地激烈澎湃,来回冲刷着理智。
锦毛鼠为什么没有对她下手!
锦毛鼠如果对她下手,她就会变得跟我一样,永永远远陪着我,沉在地狱里,跑不掉!
锦毛鼠为什么没有对她下手?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千刀万剐,万蚁噬心。